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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研究
第一章 导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内容
三、主要观点
第二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目标与任务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 实证分析
第三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必要性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可行性
第四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廊坊市经济的关系
第一节 廊坊市城镇化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第二节 廊坊市社会保障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第三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廊坊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
第四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廊坊市房地产市场的关系
第五章 集体建设用地潜力分析(以廊坊市为例)
第一节 住宅(宅基地)用地潜力分析
第二节 工业(乡镇企业)用地潜力分析
第三部分 对策与建议
第六章 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与收益分配
第一节 集体土地流转价格
第二节 廊坊市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
第三节 廊坊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
第七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与程序
第一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形式
第二节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程序
附录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节选)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通知
安徽省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
广东省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
河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若干意见
中山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江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细则
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杨金元,1966年8月出生,河北省固安县人,1988年北京大学地理系毕业,1998年获高级工程师,200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土地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律师资格,2004年被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评为“十年耕耘从业优秀”。现任廊坊市博泰不动产咨询评估公司董事长,河北省国土资源咨询研究(廊坊)中心副主任。 自1998年以来,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廊坊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地价是指土地所有者向土地需求者让渡土地所有权所获得的收入,是买卖土地的价格。我国目前由于土地不得买卖,“买卖”(具体称为出让和转让)的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以人们通常所讲的地价,是出...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出让转让。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与思考
http://www.paper.edu.cn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与思考 陈子雯 湖北省武汉市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江岸区分局, 430010 E-mail: ziwenchen@126.com 摘 要:本文主要阐述了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内涵、特点、现状,介绍 了普遍存在的自发、 私下交易现象的产生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并提出对流转收益分配等现实 问题和矛盾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思考。 关键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1.引言 当前,我国的集体所有土地流转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转权让利”的模式,即土地 所有权、 使用权一起发生流转, 该种模式主要是通过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方式一次性实现集 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另一种是“保权让利”的模式,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仅使 用权以某种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 本文所探讨的主要是后种情况, 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引发的思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引发的思考 内容摘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集体土地的分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概念,流转的条件及程序,非法流转的 后果,及目前国家对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规定。其次分别介绍了小产权房,宅基地转让,以租代征等集体 土地的热点问题并进行了剖析。最后鉴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将土地利益归还给农 民,建议将集体土地合并到国有土地,彻底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 关键词 一元化 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小产权房 宅基地转让 以租代征 二元结构 我国宪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作了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从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土地根据用途分为农用地、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王俊沣,男,1976年生,江苏东台人。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城镇化、城市管理和土地制度。现任中国城市和小城镇中心发展改革试点处处长。参与全国城镇化专项规划、中农办城镇化报告的研究工作。主持和参与起草了广州番禺、四川双流、河北昌黎、山东泰山、岱岳等十余个地方规划及发展战略。在《改革》、《农业经济问题》、《宏观经济篱理》、《中国经贸导刊》、《经济纵横》、《中圈投资》、《科学管理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加强国家对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同地、同价、同权”的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该《决定》明确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适用本办法。
集体农用地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
集体农用地未经依法批准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之前,不得直接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营和管理主体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没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经营和管理。
面对1.2亿亩建设用地缺口,民革中央呼吁——关键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为了要妥善解决建设用地缺口问题,除了节约集约使用现有城市建设用地,将一些低山和丘陵开辟为建设用地外,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统筹配置城乡建设用地,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向城市的流转。
数字显示,全国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3.41亿亩,但城镇建成区5700万亩,承载着5. 7亿人,而农村建设用地2.84亿亩,只承载着7.4亿人,全部建设用地中不足17%的城市建设用地却承载着全国多于43%的人口,农村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5倍,农村人均占用建设用地是城市人口的3.8倍。
民革中央认为,目前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存量结构亟待调整。从理论上说,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合理规划和调整,可以节省大约三分之二的建设用地。因此,随着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城镇化进程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但不会增加,还有可能减少。
提案明确指出,“这里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城镇化进程中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合理有序有效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