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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二)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原县交通局的职责。
2、划入原县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1、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
2、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物流运输业发展。
3、县域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争取、建设和管理。
4、全县交通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
5、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生产。
6、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建设。
7、交通运输综合执法。
8、水路运输管理。
根据上述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务督查、提案办理、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综合治理、行业稳定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交通行业国有资产、项目资金、养护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公路补偿费和路产赔偿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职工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业综合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引导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
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管理;负责农村公路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和交(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生产工作;负责行业科技、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
(四)执法监察股
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超限治理;负责全县公路“三乱”治理;指导城乡客货运输、出租客运、城市交通运营和驾驶员培训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和安全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工作。
根据《中共酒泉委办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酒办发〔2010〕101号)和《中共金塔县委、金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塔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发〔2010〕68号)精神,设立金塔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一)金塔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和村道养护管理;负责客货运输站场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对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参与交通扶贫工作。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定额、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5、负责全县公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班线客运、货物运输、城市客运、出租客运、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重要物资运输和救灾、节日运输等紧急客货运输。
6、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全县公路“三乱”治理。
7、负责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交通项目财政性资金和养护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管理。
10、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行业科技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金塔县交通战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拟定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保障计划,编制交通重点目标保障方案。
3、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参加有关国防交通战备公路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4、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5、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县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金塔县着力推进光电项目建设
近年来。金塔县把打造全省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作为发展目标,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目前,全县共获批能源项目740兆瓦。实现并网发电的甘电投一期10兆瓦、国电一期10兆瓦、正泰40兆瓦、万晟100兆瓦等12个279兆瓦项目,累计发电量已达10亿千瓦时。
XX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总结
XX 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 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组织 部的大力支持下, 我局紧紧围绕 “强组织、 增活力、促发展、 惠民生,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以基层满意、党员 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 受欢迎”的要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动 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精心谋划,认真安排,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顺利实施。 一是制订了《交通运输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 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并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阐明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工 作目标,并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工作措 施及方法步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二是明确领导责任。成立 了基层组织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和 副局长任副组长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时间:2015-11-17 | 热度:| 来源:局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监督技术标准的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0391-663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