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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加快改善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基本信息

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简介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水环境风险为重点,以水环境承载力为引导,落实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水陆统筹、河湖兼顾,深化源头控制、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的总体道路;以解决全区突出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兼顾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任务要求,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为复兴大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文明。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尊重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协调处理好江河湖泊、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等关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服务功能,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2.坚持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重大水环境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干净水、清澈河、美好水生态”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坚持科学决策。立足全区水环境污染实际,全面剖析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坚持以水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统筹考虑全区水环境治理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规划指标。

4.坚持防治结合。坚持以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为抓手,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合理布局水污染防治工程。建立切实可行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全区行政区域所辖的江河干流、支流及湖泊等。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为2020年,远期为2030年。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较好,但部分河流存在枯水期断面超标现象;湖泊水质总体较差,劣Ⅴ类湖泊大量存在。湖库湿地水域面积有所缩减,汤逊湖等湖泊污染严重,梁子湖等重点湖泊水质呈下降趋势。

湖泊生态问题较突出。与全区河流湖库水环境保护目标相比,全区水环境容量较低,湖泊水生态破坏态势严峻。

区域性污染特征凸显。区域集镇及村湾较差,环境压力及风险仍处于持续增大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需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存在管网不完善、错漏接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度较大,系统运行管理困难。金口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及负荷率偏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较慢。实际污染负荷削减率较低。

养殖业污染影响显著。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较低,散养基本不具备污染治理设施,是水污染物排放重点贡献源之一。

湖泊复合型污染趋势明显。点源污染得到一定程度控制,面源污染对湖库水质影响逐渐凸显。丰水期地表径流裹挟污染物进入湖库,部分氮、磷污染物随干湿沉降进入水体,导致部分湖库存在丰水期污染物浓度升高现象。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城镇发展与湖泊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缺乏“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性的保护及治理措施。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主要河流和湖泊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实现水变清、岸变绿、景变美。到203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实现河流湖泊“长制久清”,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实现全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彰显滨江滨湖特色的城市魅力。

(二)具体指标

到2020年,主要河流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到90%以上,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1.8%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和中心城区劣V类湖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30年,主要河流常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到100%,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0.9%以上;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劣V类湖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指标体系

规划以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水污染源控制、环境效率提升、良好水生态环境构建为目标共设置14项指标,详见附表。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实施分区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实施分区精细化管理。根据水系完整性原则,划定全区主要水体水污染控制单元,计算各控制单元环境容量,辨析各控制单元优先控制污染物,明确各控制单元分阶段性管控重点任务,确定污染治理、风险防控、生态保护重点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按期稳定达到目标要求。

严格容量总量管控要求。明确主要河流和湖泊水质阶段性管控目标,构建质量-容量-总量管控体系。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入河湖量应分别控制在上级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之内。

(二)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构建合理发展空间。明确全区不同行政区域和流域环境功能的分区管控细则。以居民的城镇化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人口密度和空间布局规划,适度疏解城区人口密度,分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严格重点区域流域工业准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汤逊湖水系等流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重点保护好长江等主要水体,配合全市锚固“轴楔环廊”的全域生态框架。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评估和生态敏感性与脆弱性评估。2020年底之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制定生态红线日常监管、评估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准入制度、污染排放标准、总量分配、环境质量考核等规定。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推动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以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重点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加大水域岸线管控力度。贯彻长江大保护战略,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和功能区划,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强化自然岸线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岸线利用效率。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全区供排水通道划分方案,按照清污分流原则统一规划取排水。严禁在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深入并持续开展长江江夏区段沿江港口、岸线综合整治行动。

严格产业准入制度。加快推进河湖水生态、水环境全要素调查与监测,建立科学系统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长江等重点河流水环境承载力预警平台。强化空间、总量、环境准入管理,制修订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向不达标水体排污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应的超标污染物实行同水体2倍减量置换。未完成水体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区域,不得批准建设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民生减排项目除外)。制定全区限制或禁止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负面清单,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强化源头污染防控。禁止新建钢铁、有色金属、造纸、氮肥、印染、制革、农药、电镀等高污染项目。2020年底前试行重点工业项目先进性评估制度,对重点工业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先进性评估,限制或禁止清洁生产水平未达到先进性指标的项目建设。

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排查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产能,重点调查确定“三高一资”行业的过剩产能,制定并实施分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街道,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集中整治行业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靠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江夏制造”向“江夏智造”转变。

(三)推进水资源节约,构建生态水网

深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江河水量分配,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把相关控制指标落实到相应河段、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源。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明确各行业节水要求,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耗、排监控体系。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全区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控制在规划区间以内。

科学配置水资源。建立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培育和规范水市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强化需水管理,以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为核心,确定“三条红线”约束下的水资源需求。到2020年,建立与容量总量控制要求相一致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到2030年,建立以水生态安全为核心的水量和水质联合优化调度方案,开展全区水权分配试点,初步探索水权交易制度,培育水权交易市场。

落实节水优先,构建节水型社会。突出节水降耗,严格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管理,促进企业节水降污;到202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6%。推进城镇节水,对城市范围内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深度综合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 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

构建生态水网,增加系统环境容量。深入推进我区生态水网建设,恢复江河湖库自然连通,构建健康和谐的河湖关系。

(四)强化饮用水源保护,防范安全风险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取水口分布。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同时强化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及应急备用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2030年底前建立排水供水联动机制,科学合理排渍排涝。

全面清除饮用水安全风险。完善饮用水水源的隔离防护网设置;按要求清理整治龙床矶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码头等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全面清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章建筑。

严格落实应急风险防范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备用水源,提高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到2020年建立基本完备的应急备用水源。全面实施饮用水水源“一源一案”,强化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和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水源风险防范应急能力。加强饮用水源周边建设项目监管,严禁审批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的建设项目。持续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体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每月开展一次61项指标监测,全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推进长江水源地水质实时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乡镇级饮用水水源每季度开展一次28项常规指标监测,有条件的区域可每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应急备用水源每月开展一次28项常规指标监测,每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五)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监管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实施流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工业源排污总量分配原则、方案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细则。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目录内全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完备的排污许可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排污权分配及交易管理办法,并优先在梁子湖江夏水域控制单元、斧头湖江夏湖心控制单元开展流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

实施工业污染源专项治理。全面开展江夏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摸清工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治理情况。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与污染减排,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推进工业企业入园管理。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针对长江重点流域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制定并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出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工业园区应加强中水回用,废水直接排放进入环境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或特殊排放限值中较严值。

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划分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各级环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期停业、关闭。

构建企业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实施《武汉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诚信企业采取奖励性环境管理措施,对环保不良企业采取惩戒性环境管理措施,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减排

着力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分步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区污水管网完善率达到80%以上,污水厂运行负荷平均达到6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进出水浓度差分别力争达到110mg/L、12mg/L及1.0 mg/L以上。2030年前,建成区污水管网完善率达85%以上,污水厂运行负荷平均达到85%以上;全区污水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力争达到200 mg/L以上。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制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新城及新城组团、中心镇和一般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70%和60%以上;2030年底前,新城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0%以上。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梁子湖、斧头湖等敏感区域内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现有处理设施需强化脱氮除磷工艺,逐步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区内所属市级控制单元等重点区域内污水厂应完成提标改造,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30年前,研究基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城镇生活污水厂出水排放指标及要求,按阶段实施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全面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严禁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建设黄家湖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取缔非正规的污泥堆放点。到2030年,全面布局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与污水处理能力相匹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保持在100%。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全区形成以中小型转运站为主的二次转运模式,在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七)推进农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农业面源

全面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畜禽和水产养殖总量。到2020年,控制生猪、家禽、奶牛、肉牛养殖规模在规划当量以内,控制水产养殖面积。到2030年,控制养殖总规模在生态承载量以内。

优化畜禽及水产养殖布局。全面清退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限制养殖区规模以下养殖场全部退出。鼓励适宜养殖区内散养户逐步退出,支持发展高标准、现代化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实现畜禽养殖退养平衡。逐步退出水产“三网”养殖,编制渔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由区人民政府确定湖泊禁、限养殖分类,对列入限制养殖区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据湖泊水质状况制定养殖水域、面积、种类、密度等养殖规范,实行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的生态养殖模式。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提升规模化养殖比例和养殖效率,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2030年前,推广高床养殖、发酵床养殖等新型养殖模式,探索形成全市生态循环养殖发展模式。

强化畜禽与水产养殖过程控制与污染治理。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加强畜禽养殖小区改造,完善畜禽养殖场雨污分流和截污管网建设,实现养殖场栏舍污水全收集;规范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和治理设施建设,推进全区养殖场进行干清粪改造,完善规模化养殖场固液分离设施;鼓励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畜禽粪便和病死禽畜农业综合利用。2020年底前,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及省市相关文件,切实提升乡镇及下级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普及率大于90%,生活污水收集率大于80%,处理率大于75%,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0%以上,出水统一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全区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管护实现全覆盖。2030年前,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处理率达到85%以上,运行负荷率达到70%以上。有效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区域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到2020年底前,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农村地区无敞口垃圾池,完成农村老旧简易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涉及武汉军运会场馆、驻地等重要点位周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成若干个美丽乡村。

强化农田面源污染管控。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综合管控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生物控害和截污等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探索建立两型农业技术应用的政策性补偿制度。2020年底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递减1~2%,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实现高标准农田占耕地比例达到8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到203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下降8个百分点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有机肥施用率达到50%以上。

(八)深化城市面源治理,开展移动源防控

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面源污染治理。加快雨洪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践行海绵城市理念,全面推进江夏区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实施汇水片区的海绵城市改造和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加大建成区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废水收集处理力度。推动旅游服务企业将废水接入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2030年前,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探索开展水-大气复合型湖泊污染防控。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重点流域大气氮磷沉降观测,针对丰水期水质较差的湖泊,探索建立大气氮磷沉降观测站,加大大气氮磷沉降模拟系统和水生态动力学模型研究和应用,深化氮磷沉降的环境响应研究。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开展船舶污染排放专项调查,全面摸清船舶污染底数。2020年底前,完成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推动全区船舶全面改造达标,限期淘汰不能达标的船舶,严禁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加强船舶垃圾收集接送体系,强化陆上污染物接收防治,港口、船舶修造厂应全部达到建设要求。建立入境巡查制度,强化船舶污染监管能力,对不具备有效污染防治证书或未达到国家船舶污染防治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应不予航行。加快船舶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推动船舶污染防控工作全面升级。

(九)实施流域系统治理,构建生态新格局

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不达标水体水质改善。对长江良好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核定水生态环境承载力,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开展河流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滨河带生态建设,维护江河生态空间,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核定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将跨界江河生态流量需求作为流域水量分配调度的重要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优先保障重点水源生态流量。健全流域合作机制,推进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

着力开展湖泊保护修复。加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规划。编制兼顾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目标的良好湖泊生态保护方案,重点加强梁子湖等水质较好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雨污分流和全面截污,开展水生态修复。实行“一湖一策”,全面治理重污染湖泊,全面摸查已划定功能区的重点湖泊集雨区内污染源及排污口现状。开展重点湖泊环湖截污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湖泊总氮、总磷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2019年8月底前,完成黄家湖等重要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其余水体按要求开展世界军运会水质提升和保障工程。到2020年底前,完成建成区部分湖泊截污;全面改善湖泊水质,恢复水体良好生态,基本消除劣Ⅴ类湖泊。到2030年前,全面开展区内湖泊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湖泊岸线保护工程建设,在梁子湖、斧头湖等湖泊开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维护湖泊良好水生态。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接受公众监督。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稳定控制在10%以内,基本实现长治久清。

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全区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实施方案,以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重点工业源为调查对象,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详查,深入分析全区地下水污染成因及潜在风险。加快完成城市周边生活垃圾填埋场或堆放场对地下水的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定期评估有关工业企业及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状况。严控地下水超采,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2019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区范围划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地下水污染监管合力。到2020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力度,严禁违规占用湿地自然保护区,逐步扩大湿地保护范围。全面开展湿地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建立湿地信息系统,实施全区湿地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湿地。加快推进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对湿地规划范围内因湿地保护而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利益方给予适当补偿。

(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增强环境监察能力,推进区级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察方式。加大应急车辆、应急防护装备、监测设备、业务用房等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到2020年全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比例达到92%以上。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整合河流、湖泊水质监测数据、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接入水利部门水文监测数据,构建水环境通量监测和预警平台;统一规划设置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逐步开展跨行政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主要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控。加强重要水体排污口监测,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口基本信息及污染物排放现状摸查,2030年前建立多部门排污口信息共享平台。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江流域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扩大监督性监测范围,持续实施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污染源挂牌督办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排污单位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明令关停单位要按时完成关停任务,限期治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单位要按同行业高标准严格执行,存在污染隐患单位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造成环境危害的单位要依法进行环境损害赔偿,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实行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环境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提升,推动构建“大环保”格局。充分利用物联网提高监测、管理能力,强化业务管理流程梳理和再造,建设全区环境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加大网上发布和共享环境信息的力度和范围。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积极推进环境信息资源的社会化服务。持续完善环境数据库,满足全社会和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

五、重点工程

(一)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

重点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区水质评估、水源应急系统、风险防范体系及供排水机制研究等重点工程。

(二)工业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推进藏龙岛、纸坊工业园等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完善,推进企业入园管理,实现产业集约发展、集中治污、统一监管。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20年底前,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已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2030年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完善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重点推进湖泊岸线保护、水质改善、生态水网构建、生态修复、地下水环境保护等重点工程,不断提高流域、区域水环境承载力。

(五)环境监管与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持续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环境综合监控管理平台,丰富环境宣教材料,开展环境政策、规划与管理、总量控制及污染防治技术研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履职尽责,全面推进规划的各项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优先安排方案所列项目,列入年度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优先落实项目经费。

(二)强化考核评估

邀请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需求变化,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评估结果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资金投入

切实增加政府投入。整合环保、水利、农业、城建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形成河流、湖泊整治专项资金,首期专项优先用于梁子湖等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保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鼓励BOT(建设-经营-转让)和BLT(建设-租赁-转让)等合作治污模式。推行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排污权质押、融资和环境污染保证金制度,统筹财税、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整治。

(四)推动联防联治

建立跨界河流及湖泊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跨境交叉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等机制,统一目标、统一任务、统一进度,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

(五)强化科技保障

强化湖泊总氮、总磷污染来源解析及防控技术研究。开展大气氮磷沉降对湖泊水质影响研究,摸清湖泊总氮、总磷污染来源及贡献率,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针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湖的问题进行研究,明确其污染物排放对水体水质影响程度。

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监测、评估。

(六)推进全民参与

强化水环境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每季度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河流重点断面、重点湖库的水质状况与达标情况;每半年向公众公开水污染整治工作进展、规划执行情况,公开曝光查处的环保违规行为。

鼓励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基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规划实施。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邀请公众或社会团体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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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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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回流污染止回阀

  • DN50
  • 奇众
  • 13%
  • 上海奇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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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回流污染止回阀

  • DF41X-16 DN50
  • 广阀
  • 13%
  • 中山市广阀机电阀门销售部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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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公示牌PVC

  • 品种:PVC广告牌;规格型号(m):0.6×0.8;结构材料:PVC;
  • 希尔瑞
  • 13%
  • 西安希尔瑞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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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船器

  • 2000×900×1530
  • 达创
  • 13%
  •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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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污染除味剂

  • 单件净重500(ml)
  • 康庭
  • 13%
  • 成都康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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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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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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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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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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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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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防治

  • 1m²×年
  • 1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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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蚁防治

  • 1137m²
  • 1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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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规划

  • 沙盘视频 定制
  • 386秒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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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规划

  • 融合软件 定制
  • 15通道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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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白)蚁防治

  • 红(白)蚁防治
  • 60000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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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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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水污染防治规划文献

国务院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5年污水治理投万亿 国务院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5年污水治理投万亿

国务院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5年污水治理投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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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35KB

页数: 3页

国务院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5年污水治理投万亿 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 会议提出, 到2015年,要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 全面 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 重要地下水饮水 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 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 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点击查看 >>>环保板块领涨股 ) 东方财富通手机炒股软件 某些股割肉出逃肯定会后悔 突发暴涨很可能不期而至 股民福音:套牢股票有救了 ! 为达到上述目标, 会议提出以下措施: 抓紧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 划定地下 水污染治理区、 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 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环境执法, 依法取缔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限期治理地下水污染隐患; 严格控制

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 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

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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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页

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始于70年代末期,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成就。尤其是近几年,党和国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在逐步增加,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普遍提高。“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开展了“三河三湖”的水污染治...

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城乡建设局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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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农业公园五大重点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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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园建设是贯彻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推进“三乡工程”的应有之义。

从召开的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暨农业公园工作专题研究会上获悉,江夏区农业公园启动五大重点项目建设,区委书记王清华要求,统分结合、统筹兼顾,将农业公园建设作为江夏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扎扎实实往前推进。

江夏区农业公园分为六大区域:都市田园综合体、国际旅游度假区、主题农园展示区、鱼米之乡体验区、湿地荷园游赏区和慢谷宜人养生区。

△农业公园规划布点|主干路导视

会上,区农委汇报了江夏农业公园标识标牌项目、江夏农业公园农博馆项目、江夏农业公园美丽村湾项目、江夏农业公园都市田园综合体园区道路及观光配套项目和江夏农业公园江南水乡都市田园综合体一级驿站五大项目的建设思路和建设内容。参会人员纷纷发言,就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展开讨论。

△农业公园VI Logo 设计方案(一二三)

据了解,2016年我区提出全域规划建设江夏农业公园的总体构想,2017年完成了《江夏农业公园总体规划》编制,2018年我区成功获批武汉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资格,并编制完成了《江夏区江南水乡都市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保上述两个规划的无缝衔接,我区已将其纳入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协3号建议案进行督办和办理。

区委书记王清华表示,江夏农业公园的建设是贯彻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推进“三乡工程”的应有之义。今年是江夏区农业公园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的第一年,各责任单位要围绕“五统五分,五个统筹”抓紧时间向前推进。

统一规划,分不同的主体来实施:区农委做好整个农业公园的规划工作,不同的重点项目要分不同主体来实施;

统一设计标识牌的设计和制作,分不同辖区来管和用:整个农业大公园要有统一的logo,统一视觉设计,统一的标识标牌;

统一测算,分不同投资主体:整个农业公园涉及到的项目资金统一测算,但是要发挥政府、企业、社会资本各方面的积极性,欢迎企业和社会主体参与农业公园的投资建设,其中,基础设施以政府为主来投资,届时江夏区南北统筹工作将向前迈进一大步;

统一预算,分不同年度安排预算资金:从财政预算的角度,确保农业公园建设资金的安排到位;

“五统一分”模式可以推广:统一造价咨询、统一设计、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统一审计、分包招投标。

王清华强调,未来我们整个农业项目,既要手续到位,同时还要适当简化,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统筹市区两个资金,多个项目多侧叠加,把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统筹到农业公园的建设上来,不搞重复投资建设;统筹文化创意产品和技术设施相关配套等软硬件建设;统筹顾及南部各个街道,按不同区域、节点分步实施;统筹农业和旅游,提升农村环境的同时,搞好乡村游;统筹既有的农业公园规划和将有的全域旅游等规划项,避免未来的重复投资建设。

区领导江小林、李新军、韩良炎、肖水林、王慧斌参加会议。(区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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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规划原理与方法内容简介

本书归纳和整理了近3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里国内外在水污染防治规划方面的理论和技术,提出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基本方法学和技术路线,并对水污染防治的适用技术进行了评述和推介。

本书将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内容归纳为八章,较全面地论述了规划的原理、方法和过程,包括总论、功能区划、环境容量、污染源解析、水质模型、水污染防治方案、情景与决策分析、规划实施与案例;在理论探讨和方法学研究的同时,还引用了丰富的数据和资料。

本书可供环境科学与工程、规划与管理学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规划及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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