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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煤矿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运行平稳,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基本信息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简介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煤矿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运行平稳,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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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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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所做的主要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成绩。2012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煤炭市场需求不旺的严峻局面,2012年初,我办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副省长洪礼和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正确看待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成绩,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洪礼和副省长对此文作出重要批示:“通知针对性很强,这样抓下去有希望”。2012年来,全省煤炭行业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把一项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兢兢业业,勤抓实干,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12年,全省煤矿原煤产量2690万吨,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30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115。其中我办负责监管的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1人,继续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604,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63%、65%和62.2%,原煤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至1以下。全年实现煤矿生产零死亡的设区市由2011年的1个增加至萍乡、吉安、新余、九江4个,占50%,县(市、区)由2011年的27个增加至36个,占85.7%。全省煤矿安全费用共提取4.59亿元,吨煤平均提取17.08元,分别比2011年提高0.81亿元和3.61元。

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创先争优。2012年1月,获2011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达标奖;2012年1月获第八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2月,获江西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4月,获2011年度离退休干部统计全优报表奖;2012年11月,我办选送的《永新县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煤炭经营许可案卷》和《孙小南煤矿矿长资格认定案卷》分别获全省优秀执法案卷二等奖和三等奖;2012年1月,机关规划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卫东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2012年3月,刘爱民副处长获2011年度全国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称号;2012年11月,陈小飞同志的《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获2012年度依法行政优秀论文二等奖。2012年,我办各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经济指标都比2011年有了较大增长。省煤矿设计院全年完成合同额为4203.5万元(不含贵州、厦门分院),比2011年增长了40%;完成产值收入为2600万元,比2011年增长了13%。省煤炭科研所所属全资企业2012年度实现产值2300万元,比年初下达的2130万元任务指标多170万元,超出7.98%。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围绕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从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煤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严格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乡镇煤矿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严禁煤矿开采受强含水层严重威胁的煤层,严禁矿井在受承压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着力源头治理;全力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提高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全省共有41处煤矿建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严格控制矿井单班最大下井人数,强化井下现场管理。

(二)不间断地开展煤矿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认真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江西省集中开展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4月~10月间,组织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违章作业、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的集中行动。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从11月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中,市县属和乡镇煤矿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涵盖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各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查自纠行动,认真治违,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深入煤矿企业,深入井下,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夯实了矿井安全基础,大幅减少了事故发生,维护了矿区社会稳定。

2.扎实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围绕“防治水制度制定及机构人员配备、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探放水制度落实、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以及日常检查中所发现的防治水方面隐患整改情况”等内容,扎实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始终把查清矿井老空积水情况、导水断层分布情况和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2012年,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没有发生水害事故。

3.积极开展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检查。针对元旦、春节、“两会”、“五"para" label-module="para">

2012年煤矿复产验收期间,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没有发生事故。2012年,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参加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达23960人次,检查煤矿7375矿次,查出各类隐患31222条,下达执法文书5439份,责令506矿次和384个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改。

(三)大力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超额完成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计划指标。全年淘汰52处矿井,淘汰落后产能114万吨,超额完成了国家给我省下达的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50处矿井,淘汰落后产能109万吨的计划目标。

2.煤矿改扩建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全省3处已通过行政审批手续的4改9矿井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已有1处通过现场验收。229处通过预核准的矿井改扩建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205处取得矿井改扩建项目核准批复,194处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148处经批准开工建设,集中进入到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为简化煤矿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加快整体工作进度,制定了《关于做好矿井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预核准矿井改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煤炭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对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文本格式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各地加强对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严格开工审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项目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 3.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在开展多次调研活动,反复征求产煤市、县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字〔2012〕50号文件在3月底印发执行。4月,召开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和部署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9月和10月召开的两次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各产煤设区市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宜春、上饶、吉安、萍乡、九江等市已编制了《矿区兼并重组规划》,进入到煤矿兼并重组具体事项的协商推进阶段,部分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

4.有序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全省煤炭行业按照八项结合和三项推进(即与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技术改造、矿容矿貌整治、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矿井采掘方案审查和实施、班组安全建设相结合;结合质量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矿井技术改造、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机电设备升级改造)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江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严格现场考核。全省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295处增加至2012年的312处,其中:省一级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0处增加至2012年的5处;省二级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47处增至2012年的106处。

5.狠抓煤炭行业培训教育。全年共举办矿长资格初训、复训班9期,对574名现任煤矿矿长进行了再培训,培训拟任矿长人员150人,认定119人矿长资格;举办煤矿技术负责人上岗培训班6期,培训技术负责人425人;举办煤矿机电矿长上岗培训班6期,培训机电矿长397人;开展了市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专职安管员培(复)训,全省参训人员达2200人;新开展了煤矿生产矿长上岗培训班4期,培训生产矿长363人。省内涉煤院校共招收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生755人,其中省内煤矿企业定向培养煤炭主体专业中专生450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争取到政府化解高校银行债务资金8140万元,新校园建设资金得到落实,各项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

6.扎实做好煤矿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全省煤矿企业通过大力推进煤矿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通风、降尘等措施,有效减少了粉尘、噪音、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切实改善了煤矿井下和地面的工作条件。加大了职业健康教育力度,6月底,在新余市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由办主要领导亲自作宣教报告,并发放职业健康宣教材料360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积极开展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工作。开展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江西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考核办法》、《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项目的申报和联审办法》,我们派出人员参与2012年度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项目联合审查,并赴九江、鹰潭、新余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审定下达了2012年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计划。

(四)切实加大行业重点监管力度

1.有力抓好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完成煤炭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煤炭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三项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抓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三项审查,强化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对各地上报的275处矿井年检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已有170余处矿井通过了2012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11处矿井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45处矿井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

2.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监管。为营造全省诚信、和谐的煤炭市场环境,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煤炭经营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全省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全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煤炭,取得较好成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煤炭经营企业布局规划、资格准入审查、企业全面检查等事项。2012年来,严把准入关,依法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认真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工作,对经营企业2012年度经营情况及资格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委托,我们主持召开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管理办法》审定会,山西、山东、湖南、黑龙江、甘肃、福建等6省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的专家出席了会议,形成了该办法的报批稿,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顺利完成了课题研究工作,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高度肯定。

(五)强化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

1.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围绕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工作中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查摆和整治5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对机关在服务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经过归纳梳理了6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交有关处室整改落实。在“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中,群众提出了33条对省直机关的共性意见,针对其中4条指向性意见,我办逐条落实了责任处,采取了8项具体措施扎实进行整改;针对其他共性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我办主要从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等5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我办认真提出处理意见,无一例出现纠纷。各项整改措施都得到了落实,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我办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全面运行网上审批系统,应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并严格遵循承诺时限办理行政审批。2012年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30件,100%按时办结。原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项,经省政府组织清理,保留了7项,委托了2项,取消了1项,项目精简30%;保留项目的办理时限均压缩了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30%。及时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在行办网站公开,并公告停止实施取消的审批项目。下发了《关于委托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衔接意见、落实措施。与受委托的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签署了《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委托书》,明确了委托权限及双方职责等。开展保留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精简了审批环节。为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煤炭行业和谐稳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印发了《省煤炭行业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组织萍乡、吉安、上饶等产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了规范基层执法调研工作,并向省监察厅报送了调研报告。

3.努力做好煤矿养老金的收缴与发放工作。2012年,煤炭行业参保职工134576人,同比增加1948人;月人均缴费基数3212元,同比增加15.3%;全年应缴养老保险费57641万元,实际收缴57638万元,收缴率为99.99%;支付养老保险金合计108410万元,养老保险金支出与养老保险费收缴相比,煤炭行业全年实际获国家养老保险补贴50772万元;煤炭行业53768名离退休人员的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1424.25元/月增长到人均月基本养老金1627.90 元/月,人均月净增基本养老金203.65元/月;支付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退款2520万元,均已拨付到位。

4.切实做好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办领导先后6次深入该村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现场办公、指导工作。党组会议及时听取定点包扶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办在武宁县大洞乡彭坪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开发、扶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2012年来,我办投入项目扶助资金5万元帮助该村新建村部,投入资金4万元帮助新修了一条通组水泥路;机关和下属单位先后三次到彭坪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资金7000元和价值3000元的慰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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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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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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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文献

江西省测绘学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江西省测绘学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江西省测绘学会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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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回顾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0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江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不同寻常的一年。经省政府批准,江西省测绘局更名为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并增加了三项职能;全省第二代1:1万数字地形图测制与建库完成;\"天地图·江西\"顺利开通;江西省测

江西省测绘学会2008年工作总结 江西省测绘学会2008年工作总结

江西省测绘学会200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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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8年,省测绘学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测绘学会、省科协、省测绘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省政府、省测绘局的中心工作,履行桥梁纽带职责,按照\"三个服务,一个加强\"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在推动测绘科技进步、普及测绘知识,服务重大工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1年工作总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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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1年工作总结简介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全省煤炭行业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促进和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遏制煤矿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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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1年工作总结主要成绩和主要工作

一是煤炭产量和销量继续维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年原煤产量2810万吨,省产煤炭销量273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33%和1.71%;煤矿企业煤炭库存由年初的62万吨降至40万吨。

二是煤矿安全再创佳绩。全省煤矿全年共发生死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23.3%;死亡36人,同比减少20人,下降35.7%;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281,历史上首次降至2以下,同比减少0.758,下降31.2%;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其中,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9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3.6%;死亡31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35.4%;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623,同比减少0.935,下降36.6%;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均远低于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是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省煤炭行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达202亿元,同比增长2.54%;工业增加值约80.1亿元,同比增长2.56%;利税总额约37.5亿元,同比增长2.74%;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约3.3万元,同比增长10%。

四是电煤供应保障有力。全年全省煤矿供应电煤1100万吨,同比增加19.6%,创历史最高。

五是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创先争优。2011年1月,省煤炭行业办获得了2010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优秀奖;2011年1月,获第七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3月,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平安单位;2011年3月,省煤炭行业办陈小飞同志获2010年度全国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称号;2011年6月,省煤炭行业办第一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机关党委副书记涂国林同志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省煤炭行业办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五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陈小飞同志被评为“五五”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在2011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省煤炭行业办选送的《生命的守望》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十佳歌词”; 2011年9月,省煤炭行业办综合处处长万基伟同志被评为2007—2010年省直单位定点包贫困村工作先进个人;省煤炭行业办被评为“十一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1年,省煤炭行业办各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经济指标都比去2010年有了较大增长。省煤矿设计院全年完成勘察设计收入3826万元,同比增长139.13%;签订合同金额3200万元,与2010年持平。省煤炭科研所全年完成销售收入2800万元,同比增长40%。

(一)着力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省煤炭行业办制定下发了《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江西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江西省市县属和乡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与公告制度》、《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的执行。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共组织21248人次开展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9911条,下达执法文书5082份,共责令60处次矿井和220个次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改。

2.稳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各产煤市、县和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的要求,实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已有35处矿井达标,达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3.全力推进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按照2011年底建成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等“五大系统”和2013年6月底前建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总体要求,组织逐矿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至2013年,全省市县属和乡镇煤矿309处正常生产矿井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四大系统已按标准全部进行了完善;有 249处矿井已建成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也正在积极筹划中。4.继续加强煤矿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了安全监控系统远程联网建设,全省规划建设38个远程联网监控中心,至2013年已建成37个,已联网的矿井数占市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的95%;剩余的1个将在年底前建成。严格执行《关于强化市县属和乡镇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及时启动小煤矿自然灾害预警告知制度和煤矿井下应对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机制,全年省煤炭行业办先后发出4次预警通知,通知各地逐矿落实防范措施。由于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所有煤矿均未发生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1.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省煤炭行业办从严组织开展了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和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个煤矿进行了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17个煤矿进行了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全面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共查出煤矿“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1726条,被责令停产矿井21处次,被责令停产采掘工作面28个次。通过强化治理,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杜绝了瓦斯事故,杜绝了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93%,一举扭转了因2010年分别发生1起重大瓦斯和火灾事故所带来的不利局面。

2.全面治理煤矿水害。坚持把查清矿井老空积水情况、导水断层分布情况和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作为煤矿水害治理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水害隐患专项排查,全力推进矿井水文物探工作。在水害专项排查期间,全省共出动2586人次,检查311矿次,查出隐患516条,下达执法文书279份,责令9处矿井和16个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改。在前三年完成334处次矿井水文物探的基础上,2011年又有231处次矿井完成了水文物探,煤矿防治水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省煤炭行业办会同江西煤矿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省煤炭行业办领导分别深入吉安市、赣州市和上饶市,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中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共检查煤矿13处,查出隐患115条。

4.狠抓事故多发地区安全整治。针对2011年以来上饶市煤矿事故相对多发的状况,省煤炭行业办组织对上饶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以专项调研和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调研存在问题,重点检查煤矿瓦斯治理、水患防治、顶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该市2011年以来发生的8起煤矿事故逐起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督促制定了下一步必须采取的安全管理和监管措施。

(三)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队伍建设,夯实煤矿发展基础

1.积极引导煤矿改造提升。狠抓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进度。通过加强调度协调,精简优化相关审批程序,2011年,各相关部门对生产能力由3万吨以下改造提升至6万吨以上的小煤矿改扩建项目行政审批进度明显提速。229处改扩建矿井,已有199处正式核准立项,项目核准工作基本完成;167处通过初步设计审批,陆续开工建设。大力引导生产矿井开展技术改造,全省共有107处矿井实施了以改造生产环节、优化采掘布局、更新主要生产设备、完善安全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乡镇煤矿15Kw以下的主扇、1m以下的主提升绞车、1.2m以下的提人绞车已基本淘汰,基本普及了矿井机械提人装置。同时,通过鼓励现有合法矿井扩大开采范围,开展补充勘探,有效提升了生产矿井的资源储量,2011年新增备案资源储量3300万吨以上。

2.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召开现场工作会等措施,全省342处正常生产矿井,己有319处达标,达标率93%。

3.扎实开展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狠抓煤炭主体专业学历教育,2011年省内涉煤院校共招收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生438人,毕业1107人。认真开展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和煤矿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的上岗培训,全年共对619名现任矿长和159名拟任煤矿矿长人员进行了任职培训,对282名现任技术负责人、86名拟任技术负责人和285名现任机电副矿长、77名拟任机电副矿长进行了上岗培训。积极开展煤矿班组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共培训井下班组长6330人,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100人。

4.积极筹划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煤炭行业办作为全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牵头部门,2011年共组织召开了5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多次组织赴相关市、县进行调研,起草了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并以专题座谈研讨会和书面等方式征求各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在认真研究各地、各部门意见并进行反复修改后,已将方案送审稿呈报省政府。

(四)突出重点监管,保障煤炭有效供给

1.强化煤炭生产监管。严格执行“一证一系统”发证原则,认真开展煤炭生产许可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生产行为;规范煤矿采掘方案审查,优化矿井生产系统,推进采煤方法改革。2011年全省煤矿计划回采工作面数为509个、计划掘进工作面数为1329个,矿井采掘比例更加合理;省属煤矿综采工作面达到3个,岩巷综合掘进机和煤巷全液压装煤机得到进一步应用。2011年全省煤矿单井产量达4.92万吨。

2.规范煤炭经营监管。组织全省市、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开展了煤炭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淘汰了一批经营规模不达标的企业,进一步优化了煤炭经营企业结构。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年经营煤炭约3000万吨,为全省煤炭稳定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承担了国家发改委“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规范”课题研究工作,起草了国家《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管理办法》,受到国家发改委高度肯定。

3.切实保障电煤供应。通过加强煤、电、运的运行监测,合理安排省内电煤生产,积极协助调运省外煤炭资源,及时做好跟踪、协调、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全省电煤供应。2011年,全省煤矿供应电煤达1100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强化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发展实际,省煤炭行业办以提高服务全省煤炭行业科学发展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围绕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等重点工作开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省煤炭行业办各项工作的开展。省煤炭行业办各直属单位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指标都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

2.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新增行政审批备案制度、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等,至此,省煤炭行业办共建立了60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从4月下旬开始,全面运行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较早的完成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应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84件,没有超时现象,也没有接到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及人员的任何投诉、举报。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大力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减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项,并将各保留项目的办理时限压缩了10个工作日,实现了“项目精减30%以上、时限压缩30%以上”的工作目标。

3.做好煤矿养老金的收缴与发放工作。全省煤炭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32628人,参保人数比2010年增加212人;人均年缴费基数达2786元,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全年预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2亿元,支付离退休金9.37亿元,可获国家养老保险费补贴4.35亿元。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去2010年的1251元/月增长到1430元/月,人均净增179元/月。

4.认真办理信访件。2011年,省煤炭行业办共收到群众反映行业矛盾纠纷的来信来访5件。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行办都认真及时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工作措施,并跟踪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中,8月18日收到省安管局局长张桃生要求省煤炭行业办核查“宁都县黄贯煤矿(国有地方)7月份发生的事故尚未处理到位,又在违规生产,存在重大隐患,请求查处。”信访举报内容的批示后,行办立即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安监局。全年,经省煤炭行业办提出处理意见的案件无一例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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