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煤炭产量和销量继续维持平稳增长态势。全年原煤产量2810万吨,省产煤炭销量273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33%和1.71%;煤矿企业煤炭库存由年初的62万吨降至40万吨。
二是煤矿安全再创佳绩。全省煤矿全年共发生死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23.3%;死亡36人,同比减少20人,下降35.7%;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281,历史上首次降至2以下,同比减少0.758,下降31.2%;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其中,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9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13.6%;死亡31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35.4%;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623,同比减少0.935,下降36.6%;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均远低于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是行业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全省煤炭行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达202亿元,同比增长2.54%;工业增加值约80.1亿元,同比增长2.56%;利税总额约37.5亿元,同比增长2.74%;在岗职工人均年工资约3.3万元,同比增长10%。
四是电煤供应保障有力。全年全省煤矿供应电煤1100万吨,同比增加19.6%,创历史最高。
五是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创先争优。2011年1月,省煤炭行业办获得了2010年度机关党的工作优秀奖;2011年1月,获第七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3月,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平安单位;2011年3月,省煤炭行业办陈小飞同志获2010年度全国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称号;2011年6月,省煤炭行业办第一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机关党委副书记涂国林同志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省煤炭行业办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五五”普法教育先进集体,陈小飞同志被评为“五五”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在2011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省煤炭行业办选送的《生命的守望》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十佳歌词”; 2011年9月,省煤炭行业办综合处处长万基伟同志被评为2007—2010年省直单位定点包贫困村工作先进个人;省煤炭行业办被评为“十一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1年,省煤炭行业办各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经济指标都比去2010年有了较大增长。省煤矿设计院全年完成勘察设计收入3826万元,同比增长139.13%;签订合同金额3200万元,与2010年持平。省煤炭科研所全年完成销售收入2800万元,同比增长40%。
(一)着力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省煤炭行业办制定下发了《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严格《江西省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江西省市县属和乡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与公告制度》、《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的执行。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共组织21248人次开展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9911条,下达执法文书5082份,共责令60处次矿井和220个次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改。
2.稳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各产煤市、县和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建设规划的要求,实施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已有35处矿井达标,达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3.全力推进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按照2011年底建成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和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等“五大系统”和2013年6月底前建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总体要求,组织逐矿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建设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至2013年,全省市县属和乡镇煤矿309处正常生产矿井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四大系统已按标准全部进行了完善;有 249处矿井已建成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也正在积极筹划中。4.继续加强煤矿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了安全监控系统远程联网建设,全省规划建设38个远程联网监控中心,至2013年已建成37个,已联网的矿井数占市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的95%;剩余的1个将在年底前建成。严格执行《关于强化市县属和乡镇煤矿紧急情况停产撤人措施的通知》,及时启动小煤矿自然灾害预警告知制度和煤矿井下应对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机制,全年省煤炭行业办先后发出4次预警通知,通知各地逐矿落实防范措施。由于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所有煤矿均未发生因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1.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省煤炭行业办从严组织开展了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和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6个煤矿进行了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17个煤矿进行了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全面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共查出煤矿“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1726条,被责令停产矿井21处次,被责令停产采掘工作面28个次。通过强化治理,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杜绝了瓦斯事故,杜绝了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93%,一举扭转了因2010年分别发生1起重大瓦斯和火灾事故所带来的不利局面。
2.全面治理煤矿水害。坚持把查清矿井老空积水情况、导水断层分布情况和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作为煤矿水害治理重点,认真细致地开展水害隐患专项排查,全力推进矿井水文物探工作。在水害专项排查期间,全省共出动2586人次,检查311矿次,查出隐患516条,下达执法文书279份,责令9处矿井和16个采掘工作面停产整改。在前三年完成334处次矿井水文物探的基础上,2011年又有231处次矿井完成了水文物探,煤矿防治水工作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省煤炭行业办会同江西煤矿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省煤炭行业办领导分别深入吉安市、赣州市和上饶市,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中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共检查煤矿13处,查出隐患115条。
4.狠抓事故多发地区安全整治。针对2011年以来上饶市煤矿事故相对多发的状况,省煤炭行业办组织对上饶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以专项调研和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调研存在问题,重点检查煤矿瓦斯治理、水患防治、顶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该市2011年以来发生的8起煤矿事故逐起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督促制定了下一步必须采取的安全管理和监管措施。
(三)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队伍建设,夯实煤矿发展基础
1.积极引导煤矿改造提升。狠抓煤矿改扩建项目审批进度。通过加强调度协调,精简优化相关审批程序,2011年,各相关部门对生产能力由3万吨以下改造提升至6万吨以上的小煤矿改扩建项目行政审批进度明显提速。229处改扩建矿井,已有199处正式核准立项,项目核准工作基本完成;167处通过初步设计审批,陆续开工建设。大力引导生产矿井开展技术改造,全省共有107处矿井实施了以改造生产环节、优化采掘布局、更新主要生产设备、完善安全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乡镇煤矿15Kw以下的主扇、1m以下的主提升绞车、1.2m以下的提人绞车已基本淘汰,基本普及了矿井机械提人装置。同时,通过鼓励现有合法矿井扩大开采范围,开展补充勘探,有效提升了生产矿井的资源储量,2011年新增备案资源储量3300万吨以上。
2.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通过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召开现场工作会等措施,全省342处正常生产矿井,己有319处达标,达标率93%。
3.扎实开展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狠抓煤炭主体专业学历教育,2011年省内涉煤院校共招收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生438人,毕业1107人。认真开展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和煤矿技术负责人、机电副矿长的上岗培训,全年共对619名现任矿长和159名拟任煤矿矿长人员进行了任职培训,对282名现任技术负责人、86名拟任技术负责人和285名现任机电副矿长、77名拟任机电副矿长进行了上岗培训。积极开展煤矿班组长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共培训井下班组长6330人,培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100人。
4.积极筹划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煤炭行业办作为全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牵头部门,2011年共组织召开了5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多次组织赴相关市、县进行调研,起草了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并以专题座谈研讨会和书面等方式征求各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在认真研究各地、各部门意见并进行反复修改后,已将方案送审稿呈报省政府。
(四)突出重点监管,保障煤炭有效供给
1.强化煤炭生产监管。严格执行“一证一系统”发证原则,认真开展煤炭生产许可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生产行为;规范煤矿采掘方案审查,优化矿井生产系统,推进采煤方法改革。2011年全省煤矿计划回采工作面数为509个、计划掘进工作面数为1329个,矿井采掘比例更加合理;省属煤矿综采工作面达到3个,岩巷综合掘进机和煤巷全液压装煤机得到进一步应用。2011年全省煤矿单井产量达4.92万吨。
2.规范煤炭经营监管。组织全省市、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开展了煤炭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淘汰了一批经营规模不达标的企业,进一步优化了煤炭经营企业结构。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年经营煤炭约3000万吨,为全省煤炭稳定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承担了国家发改委“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规范”课题研究工作,起草了国家《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管理办法》,受到国家发改委高度肯定。
3.切实保障电煤供应。通过加强煤、电、运的运行监测,合理安排省内电煤生产,积极协助调运省外煤炭资源,及时做好跟踪、协调、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全省电煤供应。2011年,全省煤矿供应电煤达1100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
(五)强化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1.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结合我省煤炭行业发展实际,省煤炭行业办以提高服务全省煤炭行业科学发展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围绕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等重点工作开展活动,有效地促进了省煤炭行业办各项工作的开展。省煤炭行业办各直属单位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指标都比上年度有较大增长。
2.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完善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制度、一次告知制度、新增行政审批备案制度、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等,至此,省煤炭行业办共建立了60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从4月下旬开始,全面运行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较早的完成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应用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84件,没有超时现象,也没有接到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及人员的任何投诉、举报。全面梳理行政职权,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大力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减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项,并将各保留项目的办理时限压缩了10个工作日,实现了“项目精减30%以上、时限压缩30%以上”的工作目标。
3.做好煤矿养老金的收缴与发放工作。全省煤炭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132628人,参保人数比2010年增加212人;人均年缴费基数达2786元,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全年预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2亿元,支付离退休金9.37亿元,可获国家养老保险费补贴4.35亿元。退休人员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去2010年的1251元/月增长到1430元/月,人均净增179元/月。
4.认真办理信访件。2011年,省煤炭行业办共收到群众反映行业矛盾纠纷的来信来访5件。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行办都认真及时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工作措施,并跟踪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其中,8月18日收到省安管局局长张桃生要求省煤炭行业办核查“宁都县黄贯煤矿(国有地方)7月份发生的事故尚未处理到位,又在违规生产,存在重大隐患,请求查处。”信访举报内容的批示后,行办立即认真组织开展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上报省安监局。全年,经省煤炭行业办提出处理意见的案件无一例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