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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局长:姜群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日前,江西省首批家风家教示范基地名单出炉,抚州市有3个地方被省妇联确立,金溪县陆坊乡陆坊村成功上榜,成为全省被命名的22个单位之一。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中华优秀文化和家庭美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广大家庭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助力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江西省妇联在全省确立了一批家风家教示范基地。
示范基地作为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注重体现江西本土特色和红色文化,经常性开展家风家训家庭美德故事分享等群众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和选树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等领域的先进典型,努力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象山故里地处金溪县陆坊乡,象山故里人文历史悠久,自然风景优美,是南宋时期著名教育家、哲学家陆象山先生的故乡。陆氏兄弟一门皆贤,成为南宋理坛有名的“金溪三陆”。陆氏治家有两大特点:一是“鼓磬聚合,为歌寓警”。二是奉行“家国同构”理念。今天的陆坊,陆氏后裔在此繁衍生息,耕读传家,秉承着先祖的家规家训,知行合一,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根据上述职责,县建设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人事秘书股(财务审计股)。
具体负责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建筑业管理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工作,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术干部聘任及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重要会议筹备,重要文稿起草及对局属单位向上呈文的审核,处理来信来访并做好接待工作;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宣传、保密、保卫、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及局机关考勤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的法制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协助局领导抓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青、妇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加强对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及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务、审计和物价管理制度,做好局领导的财务参谋;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为单位理好财用好财;负责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现金出纳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财务关;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的管理,做好干职工劳动工资关系的接转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的监督和审计,督促局属单位执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政策和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物资设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指导局属单位加强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加强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城乡规划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勘察和测量工作;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的组织、审查和报批以及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城规划区建设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场)的规划编制及审查报批、督促实施并指导全县集镇与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和规划验收制度,审批县城建设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项目的规划选址,加强规划审批后的管理,监督和清查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强制性规范,创新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手段,组织编制和实施地方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管全县风景名胜(点)和城乡雕塑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村镇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加强全县城乡规划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县城规划及管理相关基础情况电子信息系统;负责规划统计报表和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全县测绘事业实行行业管理,管理测量标志的普查、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各类基础测绘和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主管全县各项测绘资料审查和境内测绘任务的登记、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测绘资质,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出版、地籍测绘、房地产测绘等工作。
(三)城乡建设股。
具体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镇、村镇建设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城乡建设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城镇供水、燃气等企业资质申报审查,并监督执行;负责研究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计划、组织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及实施工作;参与对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论证工作,负责对经确立的重点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测算、拟制《实施方案》报批后协助抓好组织实施;指导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雕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燃气市场等行业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主管全县城乡供水和城建监察工作;综合管理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城乡综合开发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灾害、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监督村镇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落实,严格执行“一书两证”、“一书一证”和规划验收制度;负责审查村镇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负责抓好集镇、村庄的整治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园林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村镇勘测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开展集镇与村庄建设,重点抓好乡镇所在地的临街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县城、集镇的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村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全县城建、村镇建设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及档案资料管理和建立相关数据的电子信息系统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股(招标投标办公室)。
具体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标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负责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筑设计、建设安装、建筑制品、建筑材料、勘察设计、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建筑节能、建筑业技术进步等的综合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节能的推广和监督实施;根据国家规范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具体负责对全县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勘察设计和建筑制品企业的技术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建筑业实行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培育建筑劳务和建材市场;制定全县建设行业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和科技成果的转让、推广;负责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引进;组织建筑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建设部门的技术培训,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所有建(构)筑工程的市场、质量、安全的综合管理,组织或参与管理范围内建筑市场、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雷、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建筑业管理相关基础情况电子信息系统及建筑业的统计报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负责受理工程施工招标备案;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调解招标投标活动纠纷;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协助组建和监督管理有形建筑市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形建筑市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监督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相关资料的归集、建档和保管工作。
(五)规划设计室。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参与对涉及城市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资源与环境保护、区域与城乡统筹等重大专题的咨询和论证,参与对城市规划的论证和评审;负责对本县范围内房屋建设项目开展“拔地定桩”工作;按照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要求,承担城市规划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城市规划实施的业务指导,加强城市规划设计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县建设局行政编制9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