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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高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投入资金大、涉及环节多、专业技术强,既是高校重要的经济业务,也是易滋生腐败地带和高风险领域。当前,很多高校还处于建设发展期,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亟待提高资源绩效,因此,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十分紧迫和必要。实践证明,建设工程审计在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高校建设工程审计存在着审计介入滞后、审计工作被动、审计定位不清、审计职能越位等问题,审计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尚未充分发挥。
为了指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审计工作,我部印发了这份《意见》,引入管理审计理念,从深化认识、实现审计全覆盖、建立投资评审制度、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规范审计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高校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机制,实现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资源绩效的目的。
问:《意见》提出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答: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2015年,审计署出台了《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审计全覆盖的原则、要求、方法等。为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意见》提出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项目类型全覆盖,即高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二是项目过程全覆盖,即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审计范围。
考虑到高校审计资源状况,为保证审计成效,《意见》提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监督全覆盖。各高校应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目标。
问: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是什么?直属高校应如何开展建设工程投资评审?
答:实践证明,投资立项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最终工程款的影响率接近90%。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出现超概算、不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是指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目的是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加强造价管理,以投资计划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预算。
各高校应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重点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投资评审工作,投资评审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二要切实落实“以投资计划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预算”规定。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功能需求、建设标准、投资计划等在按程序报批立项前须报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在评审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有关问题充分研究讨论,达成共识。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在投资计划限额内进行,设计概算须报投资评审小组审定。三要完善基础性工作。高校应注重积累不同类型建设工程的材料成本、设计费用、建设周期等基础性资料和数据,建立并及时更新资料数据库,为投资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奠定基础。
问: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如何突出内部控制审计?
答:内部控制审计是定期对建设工程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是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核心内容,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的有力抓手。切实运用内部控制审计结果,能够有效防范屡审屡犯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建设工程管理能力,防范工程建设风险。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要突出重点,内部控制审计要根据具体建设工程特点,重点关注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和重要环节,包括建设工程归口管理情况、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情况、建设工程各阶段履行基本程序、执行有关政策等业务管理情况、预算和付款控制等财务管理情况等。同时,要遵循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审计覆盖面和关注重点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有关规定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高校建设工程内部控制水平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变化,相应做出调整和变化。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排查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问:审计结果运用对发挥审计效用至关重要,《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结果运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在工作机制方面,要求高校建立健全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与高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二是在督促整改方面,要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应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三是在责任追究方面,要求高校有关部门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查处。四是在审计公开方面,要求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结果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问: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如何定位?
答: 为更好适应建设工程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一要有为不越位。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根据职能定位,在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理清职能定位,立足于确认和评价,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二要监督不缺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提前介入、及时纠偏、主动作为,从事后监督转向全过程监管,从关注重点转向审计全覆盖,切实念好建设工程管理的“紧箍咒”,当好资金资产资源守护者。三要履职不错位。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坚守审计监督本职,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实现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资源绩效的目的。
问:如何确保《意见》一系列举措能落地见效?
答:为了确保一系列举措能落地见效,《意见》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或修订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具体办法,并于2017年5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下一步,财务司将对各高校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发挥作用。 2100433B
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
教财〔2016〕11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认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是对建设工程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有效性进行的确认和评价活动。实践证明,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在合理控制建设投资、完善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应在现有基础上,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机制,实现促进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提高资源绩效的目的。
二、实行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学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审计范围。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
三、建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制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是指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对建设标准、投资计划、设计概算等进行评审。目的是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加强造价管理,以投资计划控制设计概算,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预算。学校应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投资评审工作。学校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建设标准、投资计划等在按程序报批立项前须报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在投资计划限额内进行,设计概算须报投资评审小组审定。学校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参加建设项目决策、设计阶段有关研讨、论证会议,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前应征求内部审计部门意见。
四、突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重点。在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要突出内部控制审计、造价审计、招标审计、付款审计等重点。内部控制审计是定期对建设工程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归口管理情况、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情况、建设工程各阶段履行基本程序、执行有关政策等业务管理情况、预算和付款控制等财务管理情况。造价审计是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进行审计,主要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洽商变更估价、竣工结算的审计等。招标审计是对建设工程各类招标文件、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设计、施工、专业工程及暂估项目、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付款审计是依照合同和项目进展对建设工程用款拨付进行审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各阶段送审起点金额,对送审起点金额以下的项目可进行抽审。
五、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与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学校内部审计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查处;对于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应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校有关部门要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结果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由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由内部审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委托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费用按照规定列入工程建设成本。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工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或修订学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具体办法,并于2017年5月底前报我部备案。我部将对各高校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检查。
教育部
2016年12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
教育部:实行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全覆盖
<正>教育部要求,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项目类型全覆盖,即高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二是项目过程全覆盖,即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审计范围。
论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策略
本文以促进完善基本建设内部控制为目标,对工程管理审计发展进行梳理,从业务、财务和内控、事项两个维度对工程审计内容进行划分,明确了各板块审计重点,针对目前四个板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抓宏观、抓内控、抓节点的审计策略.
一、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施全过程审计;也可根据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内部实际情况,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部分阶段或环节进行全过程审计。
二、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勘察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检查和评价。
三、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费用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列入建设成本。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对受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四、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应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和规范工程管理为重点,将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五、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实施情况,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管理情况及其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工程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组织落实。
六、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应充分认识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在规范建设工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本意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或修订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制度或实施办法。
教育部
2007年12月29日2100433B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测绘事业的发展,提升测绘服务保障水平,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
测绘作为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前期性、公益性事业,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测绘成果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政府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建设规划、资源调查开发、土地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重大灾害防治等各项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地理信息支撑,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统筹省情省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山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测绘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地图体现国家主权和政治主张,确保涉密测绘成果安全,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和地图的严肃性,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省测绘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测绘法规日趋完善,统一监管不断加强,基础测绘稳步推进,科技兴测成效显著,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高。但是,面对我省经济社会对地理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还存在测绘行政管理机构不完善、统一监管不到位、基础地理信息比较短缺、服务相对滞后等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关心和支持测绘事业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
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机构编制进行调整的通知》(晋编字〔2005〕5号)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市(地)县(市、区)测绘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等事项的意见》(晋编办字〔2003〕100号)精神,落实好同级测绘行政管理的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各地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同级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各地测绘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省级测绘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测绘工作的指导。
三、加强基础测绘工作
各地人民政府要依法将基础测绘列入同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衔接,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稳定增长的基础测绘投入机制。基础测绘的财政投入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与现代测绘科技的发展相协调,与国家及地区重大发展战略相匹配,以保障本地区基础测绘规划项目实施。
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要坚持定期与动态相结合原则。实施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工程,建设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着力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不断完善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全面推进基础测绘工作,加快各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山西、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持续需求。
省人民政府继续对贫困地区基础测绘提供经费支持,促进全省基础测绘工作协调发展。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测绘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
实施“科技兴测”战略,提升我省测绘科技的整体实力。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优化测绘科技资源布局。要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推动测绘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更新装备,提升水平。加强现代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处理和传输能力,促进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加快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
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是测绘工作的职责。各地测绘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加强地理信息资源整合,推进全省测绘成果网络化分发服务系统和各级基础地理信息交换中心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应用好山西省1∶25万、1∶5万、1∶1万三个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山西省高精度三维大地基准、山西省似大地水准面五大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地理信息服务。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满足政府决策、有关部门规划与管理、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的地理信息需求,为国家安全、防空、战备、反恐、战略导航等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支持。建立应急测绘保障机制,为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
积极编制专题地图,丰富地图品种,打造地图精品,繁荣地图文化,满足人民对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各地测绘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推进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避免重复测绘,提高基础测绘成果的使用效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本部门的专业地理信息系统,推进本部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与现代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测绘管理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中的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地测绘管理部门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测绘成果。
六、全力推进测绘法制建设
加强地方测绘法规建设,加快基础测绘、矿山测绘、房产测绘、地图市场监管、数字化测绘成果管理、测量标志维护等方面的地方测绘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不断完善具有山西特色的地方测绘法规体系。加强测绘法制宣传与普法工作,强化测绘法制意识。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快完善我省测绘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七、强化测绘统一监管
加强资质管理,强化测绘市场监管,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行为,建设统一、诚信、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国家版图意识。强化联合执法,加强地图市场、网站登载地图的监管,严格公开出版、展示地图的审查制度,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地图以及地图侵权盗版行为,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加强测绘成果管理,正确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推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严格执行测绘项目登记、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汇交等各项制度,强化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加强矿山测量监督管理,规范矿山测量行为。落实好测量标志管理维护经费,着力解决永久性测量标志占地问题,切实加强测量标志管理与维护。加强房产测绘和地籍测绘管理,维护权益人合法权益。加强测绘标准化管理,增强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各类测绘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推进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协调发展。
八、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测绘行业
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才培训和教育,强化测绘职业资格管理,积极推进注册测绘师工作,努力提高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我省测绘事业发展服务。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要求,着力建设具有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三支人才队伍,为测绘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稳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建设技术装备先进、作风过硬、布局合理、保障有力的基础测绘保障队伍。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协调和中介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国外、省外的测绘交流与合作,提高我省测绘单位的竞争能力。加强测绘队伍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创建良好测绘风尚,建设和谐测绘行业。
九、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测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把测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地测绘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努力做好测绘保障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关心测绘事业的发展,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测绘工作。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些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工作,对建设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通过审计,对有效控制并真实反映工程造价,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维护教育部门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审计,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