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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材根据国家建筑法立法与建设工程管理政策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结合实际案例、具体介绍:建筑工程法规、建筑许可法规、建筑工程发包承保法规、建设工程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纠纷处理、建筑法律责任等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实证案例分析讲解、提高应用能力培养。
本书具有选材新颖、知识系统、观点科学、案例真实、突出实用性、易于理解掌握等特点;因而本书既可作为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的首选教材、也可以作为其他相关专业的认识教材,并可用于建筑管理机构及行业从业者的在职教育岗位培训。
第一章建筑工程法规概论1
第一节建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
第二节建筑法的立法3
第三节建筑法规的渊源和建筑法律关系7
第二章建筑许可法规14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5
第二节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格管理20
第三节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30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法规35
第一节概述36
第二节建设工程招标42
第三节建设工程投标46
第四节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及定标50
第五节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56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60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61
第二节建筑工程合同法律规范66
第三节建筑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70
第五章建筑工程监理法规80
第一节概述81
第二节建筑工程监理的原则90
第三节强制监理的范围91
第四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93
第六章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107
〖1〗〖2〗〖3〗建筑法律法规〖3〗第一节概述109
第二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和基本制度113
第三节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20
第七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138
第一节工程建设标准140
第二节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48
第三节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51
第四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55
第五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60
第八章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165
第一节建筑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66
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170
第三节仲裁制度178
第四节和解与调解制度180
第五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183
第九章建筑法律责任189
第一节建筑法律责任概述189
第二节违反建筑法的民事责任193
第三节违反建筑法的行政责任197
第四节违反建筑法的刑事责任201
第十章建筑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法规211
第一节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法规212
第二节节约能源法规216
第三节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219
第四节工程建设消防法规226
第五节建设档案管理法规230
第六节工程建设文物保护法规233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38
附录二建筑工程法规、管理条例248
参考答案249
参考资料268"2100433B
建筑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建筑法》以及相继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构成了规范建筑活动的三大法律支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大量部门规章的出台,作为配套...
1、如果你的问题是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话,有两套足以行走了《合同法》《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院审理和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它俩,其他基本不用,你懂的...
你好,这里有些法律法规的题,你看看吧~http://www.fwxgx.com/sd/sd/list/7712?format=html&page=3
基于项目化的《建筑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建筑法律法规》是建筑专业尤为重要的一门基础课程,其课程的内容主要以法律为主,对建筑行业进行更为系统的表述。并且对建筑行业可能违反的相关的法律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介绍。因此,本文就对基于项目化的《建筑法律法规》课程教学的改革作出简单的研究和阐述。
分析建筑法律法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作用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的不断渗透,在我国各行各业中,都将法律法规看作非常重要的标准,尤其是在建筑工程中,法律法规起到全面的保障作用。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的产业,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能够带动各地经济的发展。一直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处于不断的发展中,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律法规全书(含典型案例及文书范本)》收录该领域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请示答复,除请示答复单独列出,其他均案类别分,不再按法律层级分。同时考虑到很多读者在购买民事法律时同时希望能买到劳动相关法,拟单独列劳动一类予以收录部分重点文件。
每个分册单独撰写编辑说明,设置导读、条旨等。
特设动态增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于2008年7月23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积极培育民用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推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指导下,编制全国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
国家鼓励制定、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
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九条 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100433B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律法规全书(含典型案例及文书范本)》收录该领域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请示答复,除请示答复单独列出,其他均案类别分,不再按法律层级分。同时考虑到很多读者在购买民事法律时同时希望能买到劳动相关法,拟单独列劳动一类予以收录部分重点文件。
每个分册单独撰写编辑说明,设置导读、条旨等。
特设动态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