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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建筑防水卷材的性质
第二节 建筑防水卷材
第二章 沥青防水卷材
第一节 沥青防水卷材的主要品种
第二节 沥青防水卷材的常用原材料
第三节 石油沥青的加工
第四节 浸涂材料的制备
第五节 沥青防水卷材的生产
第三章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第一节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主要品种
第二节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第三节 聚合物改性沥青浸涂材料的制备
第四节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生产
第四章 沥青油毡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沥青油毡瓦的生产
第三节 沥青油毡瓦的防水设计与施工
第五章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第一节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性能及主要品种
第二节 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常用原材料
第三节 高分子防水卷材的配方设计
第四节 高分子防水卷材配方
第五节 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基本制造工艺
第六节 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线及生产
第六章 金属防水卷材
第一节 铝锡锑合金防水卷材
第二节 金属橡胶复合屋面卷材
第三节 LHJ金属防水毡
第七章 柔性聚合物水泥防水卷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柔性聚合物水泥防水卷材的生产
第三节 柔性聚合物水泥防水卷材的施工
第八章 防水卷材的胶结材料
第一节 冷底子油
第二节 沥青胶
第三节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常用的胶黏剂
第九章 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检测
第一节 沥青防水卷材的检验
第二节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检验
第三节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检验
第十章 卷材防水工程的施工
第一节 屋面卷材防水工程的施工
第二节 地下工程卷材的防水层的施工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防水沥青与防水卷材术语
附录二 化学建材技术与产品公告目录(新型防水密封材料-S)
附录三 建筑防水卷材标准题录
《建筑防水卷材》是《建筑防水材料丛书》的一个分册,系统地介绍了建筑防水卷材的概念、品种、性能;各种基材防水卷材工业生产的相关知识,包括常用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工厂设计等;此外还介绍了防水卷材用胶结材料的配制与使用,防水卷材的检测,工程施工等内容。《建筑防水卷材》的编写注意结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并收录了大量的生产配方、图表资料,内容较为实用。《建筑防水卷材》可为建筑防水卷材的科研、生产、检测人员,工厂设计、管理人员,卷材防水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指导和情报检索来源。
作 者: 沈春林,等 编
出 版 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ISBN: 9787502548681
出版时间: 2004-01-01
版 次: 1
页 数: 516
装 帧: 平装
开 本: 大32开
所属分类: 图书>建筑>建筑材料
一、目前建筑防水材料大体上可分为五类:即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片材、建筑防水涂料、建筑密封材料及防渗堵漏等特种用途的防水材料。每种材料各有其特性,因此必须根据工程的部位、条件、所处的环境、建筑的等级...
第2版前言第1版前言第1章 土方工程1.1 土的分类与工程性质1.2 场地平整、土方量计算与土方调配1.3 基坑土方开挖准备与降排水1.4 基坑边坡与坑壁支护1.5 土方工程的机械化施工复习思考题第2...
第一篇 综合篇第一章 绿色建筑的理念与实践第二章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体情况第三章 发挥“资源”优势,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第四章 绿色建筑委员会国际合作情况第五章 上海世博会园区生态规划设计的研究与实践第六...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产品标准
3 石油沥青玻璃布胎油毡 4 铝箔面石油沥青防水卷材 序号 产品单元 标准名称 1 氧化沥青类 石油沥青纸胎油毡 2 石油沥青玻璃纤维胎防水卷材 5 胶粉改性沥青类 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6 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 7 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 8 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 9 改性沥青类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0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1 预铺 /湿铺防水卷材 12 带自粘层的防水卷材 13 道桥用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6 自粘沥青类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7 坡屋面用防水卷材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14 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垫层 15 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沥青类 18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类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的产品标准 19 橡胶生产工艺类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20 高分子防
建筑防水卷材的冬期施工
本文针对冬施防水材料的特性,介绍了国内外防水卷材的施工方法以及相关的工具,解决了冬期温度低、湿度大、基础潮湿等问题,确保了防水施工质量。
质检总局今年将深入开展建筑防水卷材等
10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孙会川在介绍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时指出,2015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可以简要总结为:突出三个重点,深化四项改革,深入开展一个行动。
突出三个重点。一要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消费品监督抽查,推进重点消费品分类监管,强化消费品质量问题处置,推动消费品质量社会共治。
二要突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坚持“帮、打、促”的工作理念,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为主线,充分发挥质量服务与质量监督作用,帮扶电商生产企业增强质量保障能力,严厉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三要突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研究制定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办法,完善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深化四项改革。一要深化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治”的原则,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以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激发市场活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目标,全面改革生产许可证制度。
二要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改革。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的原则,加大监督抽查透明度,规范监督抽查全过程,发挥监督抽查对消费品安全、质量提升、证后监管、分类监管等工作的推动作用,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合力。
三要深化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制度改革。以分类监管为主线,围绕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明确层级监管职责,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切实加强安检机构监管。
四要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坚持重点突破、稳步推进,有效提升风险信息利用效率,增强风险评估能力,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调查,实现风险处置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
深入开展一个行动。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将以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10类产品为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凸显监督效能,以质量提升促进转型升级。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防水卷材的质量管理,促使企业向社会稳定地提供合格产品,不断改进自身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委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筑防水卷材的生产企业及其产品。
第三条 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工作的领导及分工如下:
(一)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工许办)的领导下,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取证)、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负责全国乡镇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取证)、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家建材局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联合办公室以下统一简称国家建材许可办)。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省市建材许可办)在国家建材许可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省市工许办)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配合国家建材许可办进行对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换证(取证)的工厂审查工作。
第四条 申请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营业执照;
(二)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与测试手段;
(三)出厂的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按标准化法要求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四)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第五条 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取证)申报及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填写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上报省市建材许可办,同时缴纳生产许可证申报费。省市建材许可办对申请书审查确定符合填报要求后,通知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安排抽检样品。申请书(附产品检验报告)经省市建材许可办及省市工许办签署意见上报国家建材许可办;
(二)国家建材许可办在收到企业申请书6个月内按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工厂审查考核办法对企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
(三)国家建材许可办将审查合格的企业报全国工许办审核同意后,统一登报公布。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建材局颁发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
(四)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自审查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五)新建企业取证程序与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的程序相同,但对换证企业的审查内容将有所侧重和简化。
第六条 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1997〗06号文批准,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检测工作由国家建材局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承担。检测中心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按标准化法要求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测并在3个月内提出检验报告,分别报送省市建材许可办和企业。企业对收到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允许在半个月内向检测中心提出书面复验要求。
国家建材局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广济路248号邮政编码:215008电话:05125331274
第七条 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派工作负责、经验丰富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担任。
第八条 工厂审查工作由国家建材许可办组织或委托省市建材许可办会同省市工许办组织审查组进行;每组审查人员3-5人,必须有1名部级审查员参加。
第九条 费用管理
(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件》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127号文公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申请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缴纳有关费用。项目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证书费。
(二)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直接交检测中心。其它费用交省市建材许可办。省市建材许可办负责将公告费、审查费中的证书费、资料费和按规定比例的差旅费交国家建材许可办。公告费为400元;
(三)国家建材许可办收款单位:国家建材局标准化研究所。
各省市建材许可办必须设立统一的开户银行,将帐号通知申报企业并报国家建材许可办备案;
(四)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五)企业再次提出申请时,应同时缴纳有关费用(除公告费);
(六)国家建材许可办对获证企业在有效期内组织的监督抽查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第十条 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取得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出厂证明书上注明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和批准日期。建筑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23-103□□□□,其中:XK23为国家建材局发放生产许可证编号;103为第1次换证后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编号;□□□□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十二条 各地建材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建材许可办对获证企业在有效期内将组织1至2次不定期监督抽查(国家、部级和省市级同期已抽查的企业不再抽查)。
第十三条 凡在全国统检或国家级、部级和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获证企业,国家建材许可办将责令其限期整顿并予以通报,由省市建材许可办进行检查,整顿结果报国家建材许可办备案,国家建材许可办将视情况安排跟踪监督抽查。
第十四条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建材许可办将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一)质量管理混乱,将不合格产品按合格产品出厂,限期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三)因产品质问题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
(四)将生产许可证或印有生产许可证标记的出厂证明书、包装物转让给其它企业使用的。
第十五条 各建筑防水卷材企业应及时申报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换证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新建企业可随时提出申请。在批量投产前,经省市工许办批准,在半年内不以无证企业论处。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许办批准公布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建材许可办原《油毡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其它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的文件,均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建材许可办负责解释。
内容简介
为了加强建筑防水卷材工业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并满足广大生产企业对工业生产许可证相关标准的迫切需求,我们根据国务院2007年10月发布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及2016年9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编辑了本汇编。沈春林主编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许可相关标准汇编(第2版)》共收录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发布的现行标准共计70余项。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