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李国建 方 韧 李建华 马 超 胡乐庭 庄方明 赵 锋 陈德霞 张卫国 郝国利 杨龙炎 周林才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健康有序施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防控行为,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制定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项目属地政府、建设主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2100433B
建筑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管理整个的负责人、项目技术总工管理技术和安全技术、项目生产经理管理现场生产、技术员协助总工技术管理、施工员管理本专业施工、安全员监督管理现场安全、质检员管理现场施工过程质量、预算...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
1.了解建筑工程概况 我们每个人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工程项目往往施工工艺复杂,各施工工种班组多,在技术上做好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应熟悉...
浅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建筑工程索赔
2020年新年伊始;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并伴随春运期间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根据国务院通知;各省市人民政府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疫情的发展态势;相继发布推迟节后上班、工地延迟开工且在规定时间前不得擅自复工的规定;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必将对工程复工生产、合同履约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法律属性;探讨发承包双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程索赔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处置方式;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培训课件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培训课件——本资料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培训课件,PPT格式,36页内容摘要: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简称为NCP。[1-2]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了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双胜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及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的《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29日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双胜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及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的《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的有关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复工复产后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明确企业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各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建设单位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2.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统筹安排项目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设施等投入工作。
4.对于工程项目发生疫情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要求停工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监理单位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2.审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
3.对施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发现项目现场防控工作开展不到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职责
1.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员,指定1名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协调。
2.配备健康管理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其中,健康管理员应按照工程规模配备,不少于2人,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3.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健康检查、防疫消杀、信息登记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人。
4.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配备防疫物资(准备不少于5天的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体温计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日常检查巡查。
5.与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疫情防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防控职责并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对从业人员及时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充足的符合要求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四)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其他单位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管理。
2.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督促本单位人员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五)掌握流动人员情况。掌握从业人员流动情况,按照属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提前对作业人员摸底调查,了解抵粤人员近14天内活动情况,有无到疫情严重地区(具体由各市防控指挥部确定),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对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返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六)做好重点人群管理。对仍身处在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要说服其暂缓返岗。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由企业在离人群较远地方设立集中隔离场所或在属地安排的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对来自非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抵粤后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外出,不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前往当地指定医院排查诊疗。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七)落实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做好两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阶段:返岗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对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并将健康检查内容、既往14天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以及既往14天旅行史、接触史等相关内容详细登记在健康登记册中。每天测量并记录体温,做好每日健康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项目设立的观察点观察,直至症状消失。第二阶段:返岗后14天以后为一般防护期。应做好常规防护措施,以班组(部门)为单位,每天开展健康筛查,员工上下午各测一次体温,重点筛查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做好记录。健康管理员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立刻报告项目防控领导小组,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按其要求指引疑似患者到当地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三、做好工地现场防控
(八)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每个返岗人员通过“粤康码”(广州市可通过“穗康”,深圳市可通过“i深圳”)的“健康申报”功能,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用人单位须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将返岗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录入并上传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用工实名制系统管理部门通过省统一提供的数据接口,专人实时比对甄别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与新冠病毒患者有亲密接触史、最近曾到发热门诊就医等重点防控人员,发现重点防控人员信息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并同时通知用人单位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收治、隔离等措施。
(九)实施全封闭管理。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未提前录入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未经甄别是否属于重点防控人员,或者未经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确认健康的重点防控人员,不得通过门禁卡口进入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在所有开通的出入口(包括车辆出入口)设置体温测试点,作业人员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均应进行体温测试,确认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尽量减少非本项目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十)强化施工作业过程防控。尽量分班分散作业,合理划分施工区域,分区落实专人管理,限制作业人数,固定作业人员,不跨区作业。尽量不实施密闭空间、有限空间的施工作业,必须进行施工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活动轨迹进行监控。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十一)加强用餐管理。工地设立食堂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证件齐全。实行分时分散就餐,使用餐盒。必须循环使用餐具的务必加强清洁消毒。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特别是,所在县(市、区)为高风险防控区的工地暂停在食堂集中用餐。工地未设立食堂的,施工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的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订餐。
(十二)严控聚集和集体活动。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进行安全教育或交底时,应选择空旷场所。必需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十三)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保持工地现场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员工集体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 严禁使用通铺,每间宿舍居住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生活区的出入口、卫生间、食堂等处要设置洗手点,配备洗手液。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十四)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卫生消毒。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宿舍、门岗、厨房、食堂、卫生间、淋浴房、洗手池、通勤工具、工程机械操作室、施工电梯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食堂不少于3次/天(闭餐期间),其他场所及设施不少于2次/天。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区分不同的消毒部位如物体表面、地面等,选择合适的消毒制品及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消毒。在各测温点和宿舍、办公区的指定位置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十五)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项目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项目应当就近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四、指导员工个人防护
(十六)加强防控宣传教育。将防控宣传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通过广播、视频、网络、宣传栏、画册等方式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将疫情防控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相结合,提高作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技能。
(十七)落实个人防护要求。作业人员如无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并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习惯,掌握正确洗手方法,使用流水洗手不少于20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十八)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隔离观察间。根据员工数量和工地现场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项目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
(十九)做好出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
1.启动及终止应急响应。发现1例可疑病例(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等其他症状),应由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应由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2.处置散发病例。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项目所在地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隔离诊治,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若一周内发生2例及以上可疑病例,还应立即将聚集性疫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进行调查。确认发生感染病例后,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3.处置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实施硬隔离。是否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现场评估结果研究决定。
(二十)落实消毒、封闭式管理等措施。出现病例后,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作业区域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同时,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附图:工地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佛山、河源、东莞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通知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本省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含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全省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经属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广东。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三、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四、疫情防控的监督执法
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地级以上市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我厅疫情防控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30日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河南、河北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采取措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河南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防控管理体系,编制疫情防控预案,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未经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开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项目,需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及时调整建设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建筑工人延期返豫来豫。
加强工地现场管理。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要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加强对未离豫建筑工人及其探亲亲属的排查和登记,一旦发现疑似疫情人员或来往疫区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措施,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开展工地消毒防疫。要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二、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力配合各级政府及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督促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和应对准备,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业管理区域人员车辆进出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和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全面加强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积极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日产日清,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切实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安全。二是要切实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开展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置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勤洗手勤消毒,注重春节期间在岗值守人员的集体用餐安全,关心和保护好一线工作人员。三是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疫情动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内的电子屏、横幅、标语、企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具,增强业主的正确认识,引导业主有效预防,强调全体业主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会,出门戴口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四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做好防控排查救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防护工作。
三、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消毒,加强对垃圾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垃圾填埋场等场所消毒频次。做好环卫工人作业防护,确保环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到位,及时配备、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严格实施作业中的消毒措施。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进行简易消毒破损后,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加强公园游园疫情防控。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疫情期间公园游园的防控措施,对公园、游园、动物园、植物园进行闭园管理,每天定时定点对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对开放性公园、广场,组织专人进行巡逻劝阻,禁止一切群体娱乐活动。利用大屏幕、电子屏、横幅等对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及防疫措施进行宣传。为值班执勤人员配备防护用具,加强自身防护。
五、加强城市供水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建立疫情应对工作机制,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一是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水源地巡查和原水检测工作,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供水水源地卫生防护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要协调相关部门立即处置。二是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做好水厂生产区域防疫工作,必要时应采取封闭管理措施,避免水厂生产工作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确保生产人员安全和供水安全。要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三是要指导城市二次供水的管理单位、产权单位等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消毒、监控等安全措施,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
六、加强供气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与上游气源单位协调沟通,做好天然气运输储备,强化巡线和安检,强化应急值守制度,备齐备足各类抢险应急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稳定安全供气,满足居民用气需求。
七、加强供热保障。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能源、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持续跟踪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供应情况,及时协调可能出现的供热能源保障、安全应急、服务质量等问题。指导本地供热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当地供热负荷特点,科学调整供热运行工况,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供热运行调度工作,遇到骤冷、持续低温等极端天气时,优先保障居民供热,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河北
1月3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控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后方可提前开复工,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筑工地开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同时加强内部查验和防护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强化建筑工地防控措施。要按照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施工现场要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清洁整治,对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要重点清理,加强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加强建筑企业复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等建筑企业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确需提前复业的企业,应合理控制返岗员工数量,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企业复业后,应根据本地疫情形势和有关部门要求,做进一步调整安排,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全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开放门店,暂停举办人员聚集的各类促销活动。待疫情稳定后报经属地主管部门同意后,再行恢复。各房地产企业复业后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返岗员工日常体温测量及经营、办公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落实应急值守与报告制度。要督促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建立健全防控工作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和卫生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人员、本企业员工的专门培训和教育,引导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复工复业前,值守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勤洗手、勤消毒,采用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如有不适,及时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要指导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将施工现场、经营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体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陕西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建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基础上,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指引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力举措尽快补短板漏洞,即时研究对策,督促指导有关各方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做好联防联控联治工作。
指引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前安排布置,结合本地区实际,扎实做好节后复工预案,鼓励和支持建筑施工企业延迟复工,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项目,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报经工程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复工。要扎实落实宣传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迅速将中央、陕西省决策部署和要求,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有效途径,及时传达到本地区内的每一个行业企业和在建工地。同时,要迅速对本地区在建工地、市政环卫单位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务工人员信息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做好防控监测,加强来陕人员管护。
指引强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在建工地疫情监测,全面掌控人员状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制度。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工地生活区等从业人员聚集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毒和清洁措施,并督促企业对工地从业人员加强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强化城市公园防控,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公园室外区域及办公场所的清扫、保洁及消毒力度,疫情结束前,严防在公园内开展群聚性聚会、跳广场舞等活动。要把控重点区域,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和水厂运行监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卫工作在作业服务中防护安全。要强化防控措施,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举办集中宣传、促销等公众聚集活动。
指引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响应状态。一旦有突发情况或在建工地出现疑似病例的情形,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要加强信息报送,并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
三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全市125个建筑工地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并根据疫情防控手册做好各项相关预防工作。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组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6个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要求各建筑工地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少去人群密集区域,外出须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现三亚市建筑工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向业主房东发出减免租金的倡议。为减轻中介机构门店及其他承租人的租金压力,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出了《三亚市中介行业致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呼吁房东减租,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大对各在售楼盘及中介门店的检查力度,督促各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稽查组共检查保利崖州湾、国瑞·红塘湾、上东海岸、凤凰水城、槟爱上山5个在售楼盘及4家中介机构门店,各企业均能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自行关闭销售场所,仅安排人员在售楼处值班。
三、加强物业行业疫情防控
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组分别检查了南方航空城小区、凤凰水城小区、福利小区、时代海岸小区4个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并要求各小区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时上报疫情有关情况。目前,各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均实施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包括按时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对进入小区的业主测量体温、发放疫情防控手册等,并做好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健康宣传海报等宣传工作。同时,市物业管理协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上下同心,为各物业服务企业一线工作人员寻找协调到口罩、消毒液等目前紧缺防控物资的货源商家,保障了物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需求,确保各小区的疫情日常防控工作高效开展。
四、加强环卫疫情防控
各区环卫部门、环卫企业均能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环卫方面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未发现环卫工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
五、加强驻村疫情防控
2月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村工作队坚守育才生态区龙密村疫情防控一线,全方位开展驻村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向村委会值班村医了解有关人员感冒发烧就诊情况;二是到保信村小组了解并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到卡巴二组设卡点值守,对过往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相关信息。目前,龙密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为疫情防控提供基础保障
为全力保障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高效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日安排118名维修人员和7辆特种车辆对主城区主次干道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网、泵站、夜景灯光、春节节日气氛灯笼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对巡查中发现的管道堵塞、井盖缺失、道路坑洼不平、夜景灯光故障等市政设施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不留盲区,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完好和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及时处理市政咨询投诉及其他紧急事项。目前,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未发现维护工人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
七、疫情监测情况
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情况监测,目前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及疑似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