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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园林城市规划名词》第一版。 2100433B
1996年,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
与市民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居住区、小区和住宅组团,其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城改造区及城中村不得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
绿地上的铺装肯定是不能算进绿地率的啊,只是有可能算进覆盖率(种大树) 。 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开放 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 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 包括居住 区、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DB11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DB11/T 214— 2003 [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5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6 开放式绿地设计 7 封闭式绿地设计 8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化常用园林植物种类一览表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适宜在北京地区应用的主要攀缘植物栽培管理一 览表 前 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 提高北京地区 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 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 (1993-0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2002-12-01)、《北京市城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
3.4
居住区公园
在城市规划中,按居住区规模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共绿地。
3.5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3.6
组团绿地
直接靠近住宅建筑,结合居住建筑组群布置的绿地。具有一定的休憩功能。
3.7
宅间绿地
在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之间的绿化用地。通常以封闭式观赏绿地为主。
3.8
建筑基础绿地
在居住区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散水以外,用于建筑基础美化和防护的绿化用地。
3.9
居住区道路
为居住区交通服务,并用于划分和联系居住区内的各个小区的道路。
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
4.1 居住用地内的各种绿地应在居住区规划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并在居住区详细规划指导下进行规划设计。居住区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应当作为永久性绿地进行建设。必须满足居住区绿地功能,布局合理,方便居民使用。
4.2 小区以上规模的居住用地应当首先进行绿地总体规划,确定居住用地内不同绿地的功能和使用性质;划分开放式绿地各种功能区,确定开放式绿地出入口位置等,并协调相关的各种市政设施,如用地内小区道路、各种管线、地上、地下设施及其出入口位置等;进行植物规划和竖向规划。
4.3 居住区开放式绿地应设置在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中,可安排儿童游戏场、老人活动区、健身场地等。如居住区规划未设置小区游园,或小区游园、组团绿地的规模满足不了居民使用时,可在具有开放条件的宅间绿地内设置开放式绿地。
4.4 组团绿地的面积一般在1000 m2以上,宜设置在小区中央,最多有两边与小区主要干道相接。
4.5 宅间绿地及建筑基础绿地一般应按封闭式绿地进行设计。宅间绿地宽度应在20 m以上。
4.6 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必须根据居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立地条件,结合景观规划、防护功能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植物规划,强调植物分布的地域性和地方特色。植物种植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
4.6.1 适应北京地区气候和该居住区的区域环境条件,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和防护作用的植物。
4.6.2 应以改善居住区生态环境为主,不宜大量使用边缘树种、整形色带和冷季型观赏草坪等。
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
5.1 在居住区绿地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式绿地或封闭式绿地的设计。绿地设计的内容包括:绿地布局形式、功能分区、景观分析、竖向设计、地形处理、绿地内各类设施的布局和定位、种植设计等,提出种植土壤的改良方案,处理好地上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等。
5.2 居住区内如以高层住宅楼为主,则绿地设计应考虑鸟瞰效果。
5.3 居住区绿地种植设计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5.3.1 充分保护和利用绿地内现状树木。
5.3.2 因地制宜,采取以植物群落为主,乔木、灌木和草坪地被植物相结合的多种植物配置形式。
5.3.3 选择寿命较长、病虫害少、无针刺、无落果、无飞絮、无毒、无花粉污染的植物种类。
5.3.4 合理确定快、慢长树的比例。慢长树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树木总量的40%。
5.3.5 合理确定常绿植物和落叶植物的种植比例。其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应控制在1:3~1:4之间。
5.3.6 在绿地中乔木、灌木的种植面积比例一般应控制在70 %,非林下草坪、地被植物种植面积比例宜控制在30 %左右。
5.4 根据不同绿地的条件和景观要求,在以植物造景为主的前提下,可设置适当的园林小品,但不宜过分追求豪华性和怪异性。
5.5 绿化用地栽植土壤条件应符合CJJ 48-92的有关规定。
5.6 居住区绿地内的灌溉系统应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或滴灌系统,也可安装上水接口灌溉。喷灌设计应符合GBJ 85的规定。
5.7 绿地范围内一般按地表泾流的方式进行排水设计,雨水一般不宜排入市政雨水管线,提倡雨水回收利用。雨水的利用可采取设置集水设施的方式,如设置地下渗水井等收集雨水并渗入地下。
5.8 绿地内乔、灌木的种植位置与建筑及各类地上或地下市政设施的关系,应符合以下规定:
5.8.1 乔、灌木栽植位置距各种市政管线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树木距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电力电缆 1.50 3.50 0.50
通讯电缆 1.50 3.50 0.50
给 水 管 1.50 2.00 --
排 水 管 1.50 3.00 --
排水盲沟 1.00 3.00 --
消防笼头 1.20 2.00 1.20
煤气管道(低中压) 1.20 3.00 1.00
热力管 2.00 5.00 2.0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8.2 落叶乔木栽植位置应距离住宅建筑有窗立面5.0 m以外,满足住宅建筑对通风、采光的要求。
5.8.3 在居住区架空线路下,应种植耐修剪的植物种类。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CJJ 75-97中表6.1.2的规定。
5.8.4 居住区绿化乔灌木与其它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乔灌木与其他基础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 单位:m
设 施 名 称 新植乔木 现状乔木 灌木或绿篱外缘
测量水准点 2.00 2.00 1.00
地 上 杆 柱 2.00 2.0 --
挡 土 墙 1.00 3.00 0.50
楼 房 5.0 5.00 1.50
平 房 2.00 5.00 --
围墙(高度小于2m) 1.00 2.00 0.75
排水明沟 1.00 1.00 0.50
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篱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蘖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
5.9 居住区绿化苗木的规格和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本市苗木质量标准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5.9.1 落叶乔木干径应不小于8 cm。
5.9.2 常绿乔木高度应不小于3.0 m。
5.9.3 灌木类不小于三年生。
5.9.4 宿根花卉不小于二年生。
5.10 居住区绿地内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可布置垂直绿化。
开放式绿地设计
6.1 开放式绿地的主要功能是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美化环境,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这三方面问题。
6.2 开放式绿地的总体设计、竖向设计、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种植设计、园林建筑及其它设施设计等均参照CJJ 48-92要求执行。
6.3 开放式绿地要根据居住区的特点做好总体设计,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6.3.1 根据绿地的规模、位置、周边道路等条件设置功能分区,要满足居民的不同需要,特别是要为老人和儿童的健身锻炼设置相应的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儿童游戏场、健身场地等应远离住宅建筑。
6.3.2 绿地出入口和游步道、广场的设置应综合绿地周围的道路系统、人流方向一并考虑,保证居民安全。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3.3 绿地中不宜穿行架空线路,必须穿行时,居民密集活动区的设计应避开架空线路。
6.4 地形设计可结合自然地形做微地形处理,微地形面积大小和相对高程,必须根据绿地的周边环境、规模和土方基本平衡的原则加以控制。不宜堆砌大规模假山。
6.5 绿地内设置景石时,可结合地形作置石、卧石、抱头石等处理,置石量不宜过大。
6.6 可结合不同居住区的特点,集中布置适当规模的水景设施。占地面积不宜超过绿地总面积的5%。
6.7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6.7.1 绿地内可布置游步道和小型铺装场地,铺装面积一般控制在20%以内。其位置必须距离住宅建筑的前窗8 m~10 m以外。
6.7.2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一般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栽植树木的铺装场地必须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材料。
6.7.3 绿地内的道路和铺装场地应平整耐磨,应有适宜的粗糙度,并做必要的防滑处理。
6.7.4 绿地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设计应采取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7.5 绿地内的活动场地提倡采取林下铺装的形式。以种植落叶乔木为主,分枝点高度一般应大于2.2m。夏季时的遮荫面积一般应占铺装范围的45%以上。
6.8 绿地内建筑物和其它服务设施等的设计以及绿地内各类用地指标,必须按照CJJ 48-92要求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6.8.1 小区游园内一般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供不同年龄段居民健身锻炼、休憩散步、社交娱乐的铺装场地和供居民使用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园亭、花架、坐椅等。
6.8.2 应根据需要设置不同形式的照明系统,一般不设置主要用于景观的夜景照明。
6.8.3 绿地内园林小品的设计,应尽量采取景观与功能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处理好实用、美观和经济的关系。
6.9 作为开放式绿地进行设计的宅间绿地除符合CJJ 48-92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6.9.1 以绿化为主,功能上只应满足居民的简单活动和休息,布局灵活,设施合理。不宜安排过多的内容。一般不宜设置游戏、健身设施等。
6.9.2 宅间绿地设置的活动休息场地,应有不少于2/3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封闭式绿地设计
7.1 封闭式绿地一般包括宅间绿地和建筑基础绿地。主要功能是改善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原则上不具有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的功能。
7.2 封闭式绿地以植物种植为主,发挥降温增湿、安全防护、美化环境的作用。
7.3 宅前道路不应在绿地中穿行,应设置在靠近建筑入口一侧,使宅间绿地能够集中布置。
7.4 宅间绿地种植的乔、灌木应选择抗逆性强、生态效益明显、管理便利的种类。
7.5 建筑基础绿地设计
7.5.1 应根据不同朝向和使用性质布置。建筑朝阴面首层住户的窗前,一般宜布置宽度大于2.0m的防护性绿带,宜种植耐荫、抗寒植物。
7.5.2 住宅建筑山墙旁基础绿地应根据现状条件,充分考虑夏季防晒和冬季防风的要求,选择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
7.5.3 所有住宅建筑和公用建筑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应提倡垂直绿化。
7.5.4 居住区用地内高于1.0 m的各种隔离围墙或栏杆,提倡进行垂直绿化,宜种植观赏价值较高的攀缘植物。
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8.1 居住区道路绿化设计
8.1.1 道路绿化应选择抗逆性强,生长稳定,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植物种类。
8.1.2 有人行步道的道路两侧一般应栽植至少一行以落叶乔木为主的行道树。行道树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8.1.2.1 应选择冠大荫浓、树干通直、养护管理便利的落叶乔木。
8.1.2.2 行道树的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径为准,株行距应控制在5 m~7 m之间。
8.1.2.3 行道树下也可设计连续绿带,绿带宽度应大于1.2 m,植物配置宜采取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方式。
8.1.3 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同一路段应有统一的绿化形式;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应有所变化。
8.1.4 小区道路转弯处半径15 m内要保证视线通透,种植灌木时高度应小于0.6 m,其枝叶不应伸入至路面空间内。
8.1.5 人行步道全部铺装时所留树池,内径不应小于1.2 m×l.2 m。
8.1.6 居住区内行道树的位置应避免与主要道路路灯和架空线路的位置、高度相互干扰。在特殊情况下应分别采取技术措施。
8.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设计
8.2.1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是指居住用地中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用地内的绿化。
8.2.2 居住区停车场绿化包括停车场周边隔离防护绿地和车位间隔绿带,宽度均应大于1.2m。
8.2.3 除用于计算居住区绿地率指标的停车场按相关规定执行外,停车场在主要满足停车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进行充分绿化。
8.2.4 应选择高大庇荫落叶乔木形成林荫停车场。
8.2.5 停车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8.2.5.1 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8.2.5.2 庇荫乔木分枝点高度的标准:
8.2.5.2.1 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4.0 m。
8.2.5.2.2 小型汽车停车场应大于2.5 m。
8.2.5.2.3 自行车停车场应大于2.2 m。
8.2.5.3 停车场内其他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2 m,池壁高度应大于20 c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2100433B
本书包括居住区绿地概述、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概述、北方居住区常用绿化植物的生态效能综合评价与分级、居住区绿地植物选择与配置、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居住区绿地的技术设计及居住区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实例七个章节内容。 不仅对居住区各类绿地的生态规划设计进行了理论和方法等方面的总结,而且阐述了各类居住区绿地及居住环境设施和景观建筑与小品的技术设计方法;通过对北方居住区常用绿化植物生态效能的综合评价与分级研究,构建了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典型植物配置模式;结合居住区绿地的相关规范,汇总了作者等人的不同特色的居住区绿地景观生态规划设计实例,使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得以从理论、方法到实践的提升。
本书是为了满足当前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生态环境建设和园林绿化、城市林业、景观建筑、城市规划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等院校教学的迫切需要而撰写的著作。本书能够让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现代居住区绿地生态规划设计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知识,还可作为环保、环境艺术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专业人员的参考用书。
根据城市居住区中绿地的位置和功能,我们可以将居住区绿地分为四大主要类型: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居住区道路绿地及公建设施绿地。
1.公共绿地
它是为全区居民公共使用的绿地,其位置适中,并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个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具体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居住区公共绿地集中反映了小区绿地质量水平,一般有较高的规划设计水平和一定的艺术效果。
(1)中心绿地
在居住区的规划设计中,每个居住区都有一处自己的公共中心区域,为本居住区的居民提供商业、文化、娱乐等服务,这个公共中心常常和中心绿地结合起来,形成整个居住区居民共用的共享空间,中心绿地在居住区中应该位置适中并靠近小区主路,适宜于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中心绿地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绿地面积的75%(贾建中,2001)。从生态角度看,中心绿地相对面积较大,有较充裕的空间模拟自然生态环境,对于居住区生态环境的创造有着直接的影响;从景观创造的角度看,中心绿地一般视野开阔,有足够的空间容纳足够多的景观元素构成丰富的景观外貌;从功能角度而言,可以安排较大规模的运动设施和场地,有利于居住区集体活动的开展;从居民心理感受而言,在密集的建筑群中,大面积的开敞地则成为心灵呼吸的地方。
(2)组团绿地
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组团绿地的形式就已经在我国出现(方咸孚,2001),它实际是宅间绿地的扩大或延伸,虽然大小不同、形态各异,但普遍认同一个组团就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单元。组团绿地供本组团居民集体使用,为组团内居民提供室外活动、邻里交往、儿童游戏、老人聚集等良好的室外条件,为建立居民的社区认同感、促进邻里交往、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组团绿地离居民居住环境较近,居民步行几分钟即可到达,便于使用,居民在茶余饭后即来此活动。因此,组团绿地就成为居民主要的活动场所,在视觉上和使用上成为居民环境意向中的“邻里”中心。在使用上,组团绿地应有较多的活动面积,便于居民活动;从视觉上看,组团绿地应具备作为组团中心所应有的标志与象征。另外,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2.宅旁绿地
宅旁绿地,也称宅间绿地,是最基本的绿地类型,多指在行列式建筑前后两排住宅之间的绿地,其大小和宽度决定于楼间距,一般包括宅前、宅后以及建筑物本身的绿化,它只供本栋居民使用。宅旁绿地对居民的居住环境影响最为直接,是居住区绿地内总面积最大,居民最经常使用的一种绿地形式,尤其是对学龄前儿童和老人。
3.道路绿地
居住区道路绿地是居住区道路两侧、红线以内的绿地,具有遮荫、防护、丰富道路景观的功能,根据道路的分级、地形、交通情况等进行布置。道路绿地是居住区绿地系统的一部分,也是居住区“点、线、面”绿地系统中的“线”的部分,它起到连结、导向、分割、围合等作用,沟通和连接居住区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各级绿地。
4.公共设施绿地
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四周的绿地称为公建设施绿地。例如,商店、俱乐部、会所、活动中心等周围的绿地,其绿化布置要满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功能要求,并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