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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市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根据《条例》要求,锦州市级机关和各县(市)区政府均已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齐了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工作格局。截至2009年底,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机关均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据统计,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28人。
本年度,锦州市出台了《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直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四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以及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单位、送交方式、送交手续、送交时限等,详细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为使各单位整体把握相关政策,我们将上述文件装订成册,配发给全市各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于2009年7月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数量。本年度,全市新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84条,是上个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的10.5倍。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2964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078条,市级机关公开政府信息11592条,县(市)区政府公开政府信息53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9%。
2、主要类别。公开了国务院、省、市三级政府及其办公厅印发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招标采购、人事任免、统计公报、重大项目、城市规划、捐赠救助、三农、政府会议、监督检查、政府领导和政府机构设置等18个类别的信息,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行业。
3、公开渠道。本市已形成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市县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覆盖城乡,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是上个年度的19倍。其中,市级机关收到申请113件,公开102条信息,不予公开11条;县(市)区政府收到申请10件,公开10条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就业、扶贫救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等民生领域问题。申请方式有当面申请、电话申请和网上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部予以免费办理。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市级机关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及时办结。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数为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下一步将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围绕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深化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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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为落实省政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锦州市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确保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有责任人承办。同时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中人员变化的情况,重新核实登记,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 。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2016年,锦州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
(三)严格贯彻《条例》,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16 年,锦州组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并进一步强化了相关制度,对编制格式,更新时限等进行了明确。
(四)以业务培训为抓手,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按照计划安排,锦州市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通过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显著提高。
(五)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影响。一是圆满完成政务公开日宣传服务活动。二是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宣传推介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利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锦州)改版契机,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服务功能之一,在锦州市主干路口LED屏开展公益宣传,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影响。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933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255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情况
市政府始终把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易操作。
一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做到在决策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对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能源建设重大决策等事项永久性公开,对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扶贫、棚户区改造、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稳定市场预期、重大决策预公开等民生政策、利民举措做到及时公开。
二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的执行情况和结果及后续举措进行公布,市政府设立了市长信箱和网站专栏,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评估。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由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更新。2016年,市编办动态调整了权责清单,于7月底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此次调整的权责清单共涉及42个工作部门和单位,调整行政权力365项,其中取消33项、下放5项、整合274项、新增21项、修改32项。政府权责清单在2015年由4231项精减至1985项削减53%的基础上,2016年再减少225项精简至1760项,削减率为11.3%,两年共精减2471项,削减率为58.4%。主要内容包括权力类型、权力编码、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部门(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工作对象和责任事项等。市场监督部门每年度修订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在政府网站公开,目录调整变动时,及时告知市政府网站更新。推动执法部门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
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在全省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形成一家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枚公章审批的格局,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对分离,创建便民、利民、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平台,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的改革目标。除涉密事项外,要公开审批过程。
1.精减行政审批事项。
依据《中共锦州市委2015-2020年重要改革规划》和锦州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第七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市直部门确定的45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共102项,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5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征收事项6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57项,共计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49项,削减率为22.6%。
2.公布市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结合第七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发[2015]58号和[2016]11号文件要求,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锦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对确认的7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保留54项、清理规范21项,削减率为28%。
3.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8月11日锦州市行政审批局揭牌成立,行政审批局的成立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锦州市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成立行政审批局后将22个政府工作部门及6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181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了集中审批、审管分离、权责对等。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按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
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我市于2016年1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锦财预〔2016〕19号),明确了部门预算的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等相关要求。于2016年1月26日,在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市本级预算草案后的第20天,公开了政府预算的相关报表、文字说明和“三公”经费预算。我市共90个应公开的市直部门于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开了全部信息。市本级所有部门(不含涉密信息)于9月5日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这是市直部门连续第三年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决算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较往年均大幅提高。
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例如,南山公园建设是今年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一期工程,规划面积约0.89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主山门、全园路网和观景平台等。工程于今年2月16日启动, 9月25日完成一期工程并交付使用。整个工程建设都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二是加强对重大政策信息公开。今年,市政府出台的《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简称“23条”),结合省的改革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提出的。为使惠民的房产新政家喻户晓并能清楚的理解,住建委先后制定了“23条说明”及“23条解读”。通过锦州政府信息公开、锦州发布微信平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锦州电视台、房地产信息网、购房网发布了“23条”房产新政全文和总体解读。三是加强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今年省政府下达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2245套已全部开工,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221套(货币化安置513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23.1%,新开工1708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76.9%),林区危房改造24户。目前,棚户区改造开工率已达到100%,进度居全省前列。有关信息在住建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在网站公开保障性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数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六公开一监督”要求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公开和更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相关信息;制定了《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房地产杂志、微信和网站等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让百姓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保证了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开工2800户,竣工2729户,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开工537户,竣工416户。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在建设现场设置宣传栏和网站宣传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信息。六是集中公开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矿业权出让等市场配置资源重点信息。共公开市场配置资源重点信息1477条,其中征地信息1349条、土地供应供应信息72条、矿业权出让信息56条。
国有企业运行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信息。对组建粮食、顺达资产、热力、水务、交通、旅游、物流、工程建设8大产业集团;推进驻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工作;我市承担的11户驻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对83户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清产核资并在相关媒体公开信息,出台了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监事会建设等15个配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并在部门网站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都做了明确。三是加大资本运营信息公开力度。国资委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点招商项目库, 5个重点招商项目已落地4个,实现意向招商额9.83亿元,到位资金4.154亿元。通过公开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既维护了国有资产和权益不流失,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1、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天通过锦州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实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并做好预报预测工作,同时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等内容。2、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通过环保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督促住建、卫计委等部门做好供水厂、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的公开工作。3、加强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污信息。依法将重点排污单位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通过环保网站、微信平台、市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国控污染源监测信息及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在“锦州环保”官网公开,及时公布《锦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将《小锅炉拆除改造名单》分别在《锦州日报》、环保网站、微信平台向社会公示。将《锦州市“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名单》通过环保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2次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就业创业信息发布情况:一是每周公开高校全程抓就业活动信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网每周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与“锦州发布”微信号和《锦州晚报》合作,每周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开设“高校就业”专栏,公开人才需求信息。积极与省内高校和锦州省属七所高校联系,建立联系点,进行资源共享,把锦州就业需求提供给高校,公开锦州就业优势,收到较好的效果。每年初,组成联合招聘组到高校校园与应届大学生联系,明确锦州就业条件及待遇,让高校毕业生了解锦州发展前景,积极到锦州建功立业。二是公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都按照要求,先报计划,人社审核,确定招聘岗位,确定招聘条件,公布在政府、人社考试网站上,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布。通过理论和面试考核后,公开录用信息两周,组织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近两年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照省里的要求停止招录。三是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保障劳动力市场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人才市场招聘会由每周三天延长到五天,企业招聘信息保留时间由一天延长到三天,省厅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目前,我市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网设置专栏,对外公布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创业证》办理等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并在就业网站公布各项政策申领程序、申领条件、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起草并下发了“锦州市就业创业解读”。保证了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情况:在辽宁扶贫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锦州市农业信息网设立专栏及集中公布等形式发布我市2016年预决算、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攻坚责任书、扶贫专项行动等信息。
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把院务公开列为对医院考核评优重要内容,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等级医院评审相结合。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细化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医疗机构利用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官方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院务公开。编制锦州市公立医院职权目录,明确每项权力的名称、类别、行使的主体、行使依据、相关责任人。要求各医院公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零售价格;住院实行“一日清单”制;切实加强医疗收费认可制度和出院患者费用结算内部审核制;严格收费管理,无自立、分解、重复、比照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如果患者对收费提出异议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妥善答复处理。做好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官网设立食品备案专栏,及时公开食品备案企业信息。及时发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信息。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疾病控制工作动态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
教育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基础教育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学区调整、教育收费、学校招生、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我市都在“锦州教育网”及其他媒体给予公布,确保让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我市在教育网“通告栏”及时发布基础教育招生、划片、分班、收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教育信息64条;教育局首页“本地教育动态”栏目中,发布教育督导工作信息3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相关信息7条,“便民服务栏专栏”发布学区分布,小学升初中,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相关信息;“局长信箱”专栏回答群众来信29件。2016年教育督导报告于12月底定稿后及时在锦州教育网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和政府工作宣传情况
市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要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锦州日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锦州发布”微信平台进行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对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开放度,确保政府的决策更加透明阳光。截至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22条,其中国家政策解读241条,辽宁省政府解读71条,本市政策解读6条,新媒体政策解读4条。
认真组织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锦州实际,印发了《锦州市组织开展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和《锦州市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市府广场宣传服务活动方案》,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活动有序开展。5月13日《锦州日报》头版刊发时任市长刘兴伟《推进政务公开 保障改善民生 不断加快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署名文章。5月3日至13日《锦州日报》民生版刊发“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73个部门和市县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地址、网址和公开电话”、“2016年度涉及民生部分项目价格收费标准”。5月15日上午,在市府广场市政府组织市直部门开展宣传服务活动,5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搭建场地帐篷63个,制作宣传板112块、条幅38条,出动人员460人,参与群众3000余人。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出席活动,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到场接待群众咨询,采取多种形式与民互动。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民心网办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件件呈报领导审批,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答复文件经审核盖章后及时反馈,电话回访投诉人并通报调查情况。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锦州市群众诉求服务系统平台共办理有效诉求9890件,其中咨询类:1996件;求助类:2860件;举报类:179件;投诉类:4215件;意见类:55件;建议类:585件。 2016年全年,锦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受理民心网诉求问题2983件(其余直接答复或转省直部门办理),其中,举报投诉2489件,政策咨询475件,意见建议19件;评星件中五星难件137件,十星以上高星件124件,高星件占比0.269,位居全省第3位;诉求办理综评分12.5,并列全省第3位。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6件,市本级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102件,较上一年度下降0.06%。其中,当面申请91件,占89.22%;信函申请11件,占10.78%。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上来分,拆迁类39件,征地类16件, 城市规划类17件,项目审批类5件,其他类25件,分别占依申请政府信息总量的38.24%、15.69%、16.67%、4.90%、24.5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56件,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在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的3件,占1%;“同意公开”的207件,占81%;“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1%;“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8件,占11%;“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5%;“不予公开”的4件,占1%。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个人纳税和公司运营情况等信息。“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 。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与上年持平,维持1件。
九、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16年,锦州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作风、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办理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市两级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任务。全年共承办省级建议提案11件(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7件)。承办市本级建议提案34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42件,市政协提案206件)。在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市两级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连续第8年实现办复率、见面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3个100%的工作目标,办理工作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市人大、市政协和代表委员的高度评价。市政府省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还被省政协评为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晓光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担任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张大军、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刘丰龙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
2.严格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为5%。年初,我市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锦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方案》(锦政公办发〔2016〕1号),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制度。建立对政务公开的督查督办制度,坚持每季度对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建立了政务公开监督队伍,2016年我市重新聘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政务公开监督员16名。
3.严格落实4个文件。我市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6〕41号)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锦政办发〔2016〕118号),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落实了责任,从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
4.认真组织培训。按照3年内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结合锦州市实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制定了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于10月20日对全市82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了研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十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锦州市虽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专设岗位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渐繁重,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日益突显;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需增强,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应对措施主要有: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
(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9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8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9526条,印发《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5件,行政复议并维持2件,未出现行政诉讼案件 。
(二)积极做好政策解读
认真落实政策解读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与文件同步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并与政策文件互为链接。2019年,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解读文件224件。
(三)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
加强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投诉、复议应诉和信访问题受理事项的办理。认真完成省政务舆情通报和民心网举报平台交办事项,安排专人负责,件件呈报领导审批,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答复文件经审核盖章后及时反馈,电话回访投诉人并通报调查情况。
(四)认真组织“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根据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锦州实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于2019年4月22日印发了《锦州市组织开展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对开展“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强抓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的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活动有序开展。5月15日《锦州日报》头版刊发了市长于学利同志撰写的署名文章;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分别在本县区党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5月15日上午,在市府广场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服务活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军和市人大副主任张一兵、市政协副主席康杰等市领导参加了广场宣传服务活动。市本级5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广场集中活动,搭建场地宣传亭66个,制作宣传板126块、条幅55条,机关工作人员673人、群众3000余人参与活动。并组织2家医院开展义诊服务,1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再版了《锦州政府办事指南》,将政府部门职能信息和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办事审批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编印在《锦州政府办事指南》书中,在市府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免费向群众发放3000册。
(五)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
为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定印发了《锦州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锦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为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赴湖南怀化、辽宁营口等市进行调研,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锦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10月9日经过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019年,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信息中心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并印发检查情况通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印发通报12次。
(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加强队伍建设
2019年,根据工作需要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与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合并,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担任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为5%。2019年6月5日,制定印发了《锦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全市政务公开专项检查,促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9年10月24日、25日,集中两天时间,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35个政府部门的86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研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09年,市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较好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原则,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大牵头协调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落实该科办理,做到人员固定,分工明确,专人专抓。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人员、工作三落实,基本在全市形成了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载体建设,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反映全市政务工作动态。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科学设置网站栏目,丰富公开内容,增大信息容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新开通了手机网站,并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积极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目前,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潮州概况、政务公开、公众互动、旅游潮州、便民服务等8个栏目,其中子栏目75个,网站年点击量达400万人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各部门网站也都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市有26个镇(场)建立了政府网站。
二是扩大“政风行风热线”影响面。继续办好 “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积极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上线,就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接受听众的咨询、反映和投诉,着力为群众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全年共举办48期,有25个单位上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414件,群众对此反映良好。
三是多形式拓宽其他公开渠道。逐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全市性的重大活动、重大民生问题、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坚持通过新闻发布会、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电视电台及报刊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让更多的群众能从不同渠道享受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各级、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幕、手机短信等载体,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狠抓工作重点,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在总结近年办理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代理事项,进一步扩大代理范围。完善办事公开工作,将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和代理时限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公布上墙,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岗,派发评分卡,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代理服务效果。目前,全市已设立镇级代理中心51个,工作人员298名;设立村级代理点992个,代理员1340多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全程代理网络。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实行至今,全市共为群众代理申办事项超过30万件。
二是优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坚持效率优先与办事公开原则,以创建文明窗口动力,大力推进“一站式”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市级29个行政机关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都实行办事公开,并按规定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实施行政审批提速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全市已有45个单位实施提速,提速承诺的审批事项共237项;总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608个工作日压缩为2602个工作日,共减少1006个工作日,提速率达27.9%。认真编制行政服务指南。已收编的行政部门62个,行政审批事项971项,全面系统介绍各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具体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资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咨询听证制度。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论证、技术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专家参与和群众听证的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成立潮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制订出台《潮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香港、澳门及内地的法律专业人士12人为市政府首批法律顾问,在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大经济、民事等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工作。抓好市直部门第二批、第三批行政执法职权界定工作,探索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罚分明、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把具有较强服务职能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规范、服务承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公开的内容尽量细化,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检查督促,促进工作落实到位
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在全市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推行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升迁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经常性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查暗访,对政务公开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指导,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限时落实整改,较好地促进了工作的落实。逐步建立健全投诉工作网络。各县区和市直各职能部门都设立了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接受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投诉受理网络。2009年,市投诉中心共受理办结群众投诉61宗,办结60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81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700条,通知通告150条,政府文件210条,人事任免8条。市直部门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幕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13条。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潮州日报、潮州电台、潮州电视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发政府信息1920条,包括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信息6条、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信息1406条。市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专访2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9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城市规划、劳动人事等方面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发动,多形式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快完善新闻发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推进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运作轨道,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群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是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向社会公开政府重要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