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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负责综合会议的会务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卫、保密和全县城建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行政财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
组织制订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参与产业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编制县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负责城建统计和建设行业归口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编制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计划;负责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组织制订局管各行业政策和改革方案,并协同有关股室组织实施;组织政策调研,负责制订建设行政(行业)有关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指导建设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制订直属单位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推行建设执行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城镇规划管理科
(县测绘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城市规划区属于风景名胜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书由县仙都风景旅游局核发);研究制订县城城市发展计划和城市规划政策及技术规范;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城市土地出让、转让计划和招投标工作;参与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测绘管理,研究制订测绘专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负责测绘资格认证工作;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县村镇规划(除风景名胜规划区外)、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制订村镇规划政策及技术规范;负责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和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研究制订发展计划;规范建设市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许可、勘察设计、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定额标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参与或组织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开拓省内外建筑市场,并负责指导和管理驻外建筑业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审查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协同有关科室做好建筑业执业资格制度工作。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科
(县城镇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全县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城建行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卫和环境治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燃气、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供水节水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房地产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行业,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规范房地产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白蚁防治、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房产登记发证、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参与审查房屋质量验收,接受商品房面积数量和质量投诉;协同有关股室做好推行房地产执业资格制度工作。
地址:解放北路1号
库车县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测绘事业和建设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二)根据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我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县城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四)负责全县城镇体系规划缙云县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县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
(五)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计划等部门联合发布;组织制订建设行业的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统筹规划全县建筑设计和施工力量的发展,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包括高处悬挂施工企业)、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咨询公司、建筑制品企业、城市燃气、供水企业的资格等级;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制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建设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
(七)负责建设工程建筑、市政专业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高处悬挂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管理全县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管理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负责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十)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管理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负责审核测绘资格等级。
(十一)负责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县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划分,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引进、普及、推广工作;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投资。
(十四)制订行业人员培养规划,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建设局属县直单位,人事财政都归县政府管理。市建设局是市政府管理。 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主要职...
副科级别1、合肥市是安徽省省会城市,属于地级市,是正厅级别建制。2、所以合肥蜀山区属于正处级别编制,因此 蜀山区住建局属于正科级别。2、薛敬伟现任蜀山区住建局副局长,所以是副科级别(相当于普通县教育局...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文化馆2019年部门预算
- 1 -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文化馆 2019年部门预算 公开 - 2 - 目录 第一部分 库车县文化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库车县文化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库车县文化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库车县文化馆部门 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库车县文化馆部门 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库车县文化馆部门 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库车县文化馆部门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 体说明 五、关于库车县文化馆部门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新疆库车县年产9万m^3中纤板项目开工
总投资1.2亿元的库车金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m^3高密度中纤板项目在库车化工园区建设。该项目主要是以林区剩余物,枝丫材,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的边角料,果树更新剩余物为原材料,制造出的中高密度纤维板接近天然木材。具有结构匀实,幅面大,表面平整光滑,密度适中,强度较高,机械化加工性能好的特点,
(一)采矿权发证情况
库车县全年采矿证有效证件数量45件,其中有效证为28宗、新立2宗、延续15宗;
(二)采矿权出让市场
库车县完成矿业权协议出让的矿山企业17家(为砖瓦粘土矿种和建筑用砂石料),收取采矿权出让金26.36万元,本年度无采矿权招、拍、挂出让采矿权和转让采矿权行为。
土地利用情况
库车县土地总面积21787693.0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572299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2.16%;建设用地面积971587.9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6%;其他土地面积面积5093106.4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3.38%。按照土地利用用途划分见下表:
库车县各地类面积一览表 单位:亩
地类 2009年统一时点更新数据 各类土地在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
耕地 1437734.7 6.6
园地 402540.3 1.85
林地 2986320.45 13.71
草地 10896403.2 50.0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301476.9 1.38
交通运输用地 140926.95 0.6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529184.1 2.43
其他土地 5093106.45 23.38
合 计 21787693.05 100
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库车县国土资源局全年受理建设用地报批项目33件,完成建设项目报批手续15件, 完成报批面积371.5409公顷,已获报批的建设项目中工业用地8件,占已审批用地件数的53.33%,工业用地面积106.5548公顷,占已审批面积的28.68%,公用设施用地1件占6.67%,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1317,占已审批面积的1.65%,能源建设用地6件,占审批用地的40%.能源建设用地面积258.8544公顷,占69.6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工业和能源建设项目用地在我县审批用地占了很大的比重,凸显了我县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决心和力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情况
库车县进一步完善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积极探索土地资源管理,加强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土地市场行为,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经营性土地不进行招标、拍卖、挂牌的,坚决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有效地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库车县土地资产转让21宗,面积0.4985公顷,转让金额8.0398万元,本年度发生转让的皆为住宅用地。土地资产抵押102宗,面积238公顷,抵押价款24871.1063万元,贷款金额17412万元,其中:商服用地抵押13宗占抵押总数的12.74%,面积1.7076公顷占总面积的0.72%,抵押价款1138.22万元占总价款的4.58%,贷款金额796.7732万元;工矿仓储用地抵押50宗占总数的49.02%,面积235.0532公顷占总面积的98.76%,抵押价款23433.5579万元占总价款的94.22,贷款金额16406.4884万元;住宅用地38宗占总数的37.25%,面积1.3764公顷占总面积的0.58%,抵押价款241.0326万元占总价款的0.97%,贷款金额168.7217万元;
(一)综合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以及党务、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组及党支部、工、青、妇、组织人事和老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发布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维护资金、平衡和配合资金审查、机关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建设行业建筑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协同局业务科室管理建设行业资质(资格)评审专家库,推进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建设系统宣传、教育、法制法规工作;负责收集和保管城乡重要的城建档案,对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利用,为城市改建、扩建、恢复、发展服务。
(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室。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施工许可、施工、监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建筑业体制改革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的审核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加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统一受理、转办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权益,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协调;负责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规范房地产业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和租赁市场;负责房地产统计工作;负责房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监督指导劳保统筹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城乡建设办公室。拟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长期规划,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城市建设和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供热、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供水水质督查等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拟定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创优工作;指导城市做好市政公用安全和地下基础设施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及执法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对市政工程施工预算、决算进行全面把关(包括市政工程维护及管理),组织对市政工程的前期勘察及设计工作;组织国家和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建设系统项目库的建设,指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协
调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规范和指导乡镇村建设的责任;指导乡镇村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非重点项目扩初会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申的协调工作;负责乡镇村基础设施的协调及服务工作。指导乡镇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我县重点(示范)镇的建设。
(四)抗震和应急保障办公室。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市政安全管理规划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控、限期整改机制;组织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承担城乡抗震防灾工作综合管理,指导震后重建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消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城市防空袭单元和各种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施工图纸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建房屋筑物、市政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标准、地区标准的推广、实施应用及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建筑节能政策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散装水泥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低能耗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