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以及党务、政务工作和对外联络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党组及党支部、工、青、妇、组织人事和老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发布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维护资金、平衡和配合资金审查、机关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建设行业建筑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协同局业务科室管理建设行业资质(资格)评审专家库,推进行政许可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建设系统宣传、教育、法制法规工作;负责收集和保管城乡重要的城建档案,对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开发利用,为城市改建、扩建、恢复、发展服务。
(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室。负责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施工许可、施工、监理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建筑业体制改革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升级、增项的审核及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加强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市场准入和清除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统一受理、转办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类建设行政许可申请;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的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权益,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协调;负责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规范房地产业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培育和发展住房和租赁市场;负责房地产统计工作;负责房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监督指导劳保统筹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负责全县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城乡建设办公室。拟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长期规划,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城市建设和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燃气、供热、道路、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供水水质督查等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拟定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创优工作;指导城市做好市政公用安全和地下基础设施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及执法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对市政工程施工预算、决算进行全面把关(包括市政工程维护及管理),组织对市政工程的前期勘察及设计工作;组织国家和自治区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建设系统项目库的建设,指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协
调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规范和指导乡镇村建设的责任;指导乡镇村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非重点项目扩初会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申的协调工作;负责乡镇村基础设施的协调及服务工作。指导乡镇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我县重点(示范)镇的建设。
(四)抗震和应急保障办公室。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市政安全管理规划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监控、限期整改机制;组织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承担城乡抗震防灾工作综合管理,指导震后重建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和消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城市防空袭单元和各种保障方案;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战时负责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施工图纸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工作;负责建房屋筑物、市政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自治区标准、地区标准的推广、实施应用及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建筑节能政策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负责建设行业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筑节能、散装水泥管理应用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低能耗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