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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秘书处为执行机构。同时,为充分实现会员治会、保证决策科学,北京注协按照专 业化、年轻化、充分借助行业智力优势的原则,先后建立了惩戒委员会、维权委员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继续教育委员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委员会、注册管理 委员会、宣传委员会、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8个专门委员会,为专业化自律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01年以来,北京注协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党 团工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分别成立了行业党委、行业团委和行业工会,形成党团工会齐抓共管、共促行业发展的有效管理模式。
前言1
第一章 特殊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一】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与曹某荣、吴某稳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上海德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乙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管辖权异议纠纷案
【案例三】曾某某与甲会计师事务所、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朱某某与甲会计师事务所、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收储经销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六】某会计师事务所、王某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七】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八】袁某与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九】何某某与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追偿权纠纷案
【案例十】孙某某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一】陈某某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第二章 一般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十二】广州越秀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健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三】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健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四】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唐某某、成都市金堂路桥工程公司、成都市友鑫商贸中心(原名成都建海工程发展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五】戴某某与甲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六】闻某慧与甲会计师事务所、武汉祥和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第三章 审计业务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十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某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十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某会计师事务所侵权责任纠纷强制执行异议案
【案例十九】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十】广东品艺灯饰有限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十一】沈阳天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甲会计师事务所、乙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乙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合同纠纷案
附录: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节选)》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选)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节选)
8《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1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选)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具不实或者虚假验资报告资金证明如何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通知》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节选)
后记2100433B
随着我国经济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速增长,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相关的民事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问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一贯注重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基于此,协会组织专业法律人士编写了此书。全书分为四个部分,通过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真实案例分析解读,让读者感同身受地认知审计业务民事纠纷和审计业务法律风险,让读者立足于司法审判实践的视角,学习、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从实际案例中了解、掌握民事诉讼的应对与策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衷心希望本书能够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法律风险意识,为会计师事务所理解审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帮助,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民事纠纷的防范与应对上提供有效的理解,以促进整个行业的长足、健康发展。
现在一般没有,但财政部、住建部已发文,以后会有
,我恰好在这两个事务所都呆过..如果你从办公环境来看,天职国际完爆致同。从工资制度上看,天职国际好像也要好一些。天职国际实行统一工资,各个级别工资都一样,差补是120元/天,另外最近还开始有了加班费制...
你提到的是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这个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由工程造价事务所出具的叫 工程结算审计报告,这个主要是以工程审价为重点。两个报告差一个字,会计师事务所叫 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叫 结算审计。 会...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咨询业务的实践和思考
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业务将面临一个重要的历史机遇期。作为多年来在管理咨询行业摸索和实践的从业者之一,笔者期望通过本文和事务所的同行们一起分享这方面的体会和经验。
试析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拓展新业务,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活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保护招标单位和投标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招标单位采用招标方式委托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事务所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事务所通过投标承接和执行审计业务的,应当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第四条 招标委托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标,包括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方式下)或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方式下)、编制招标文件、向潜在投标事务所发出招标文件;
(二)开标;
(三)评标;
(四)确定中标事务所,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五条 招标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事务所。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事务所中选择的;
(二)具有突发性,按公开招标程序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宜的。
第六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家以上事务所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七条 招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事务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标单位应当充分利用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开的行业信息,并执行财政部有关审计的管理规定。
第八条 招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介绍;
(二)对投标事务所资格审查的标准;
(三)投标报价要求;
(四)评标标准;
(五)拟签订业务约定书的主要条款。
第九条 招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披露便于投标事务所确定工作量、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合理报价、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信息,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组织架构、所处行业、业务类型、地域分布、财务信息(如资产规模及结构、负债水平、年业务收入水平、其他相关财务指标)等。
第十条 招标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要求,综合考虑投标事务所的工作方案、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报价等方面,合理确定评审内容、设定评审标准、设计各项评审内容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投标事务所报价分值的权重不应高于20%。
评标标准的具体设计可以参考所附《评审内容及其权重设计参考表》。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需要确定工期的,招标单位应当考虑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特殊性,合理确定事务所完成相应工作的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二条 招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事务所座谈、答疑。潜在投标事务所需要查询招标项目详细资料的,招标单位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 招标单位在做出投标事务所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限要求时,应当考虑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的特殊性,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事务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于20日。
第十四条 招标单位应当公开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事务所参加。
第十五条 招标单位应当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的代表和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家组成,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熟悉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家一般不应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六条 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十七条 评委应当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事务所进行评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各投标事务所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根据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事务所。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招标单位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事务所确定中标事务所。招标单位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事务所。
第十九条 中标事务所确定后,招标单位应当向中标事务所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事务所。
第二十条 招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事务所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依据,与中标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招标单位不得向中标事务所提出改变招标项目实质性内容、提高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降低支付委托费用等要求,不得以各种名目向中标事务所索要回扣。招标单位不得与中标事务所再行订立背离业务约定书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对审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审计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招标单位招标委托事务所从事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的,参照执行本规范。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表:评审内容及其权重设计参考表
财政部关于印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管理企业:
附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德勤会计师行乃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事务所之一。德勤在中国的业务主要是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面的会计、审计、税务和商业咨询服务。
早在1917年德勤即在上海开设了首家办事处,至今德勤已成长为中国最大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面向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及成长迅速的新兴企业提供服务。1997年,德勤与具备长期中国业务经验的香港著名的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使其中国业务的实力得到了极大加强。合并后的公司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专业服务事务所之一。
德勤中国的目标是成为中国专业服务机构之首,为客户架起一个双向桥梁,即将外国投资者与中国的机遇连接起来,向希望成为国际化的中国公司提供专 业资源和服务。为了加强这种桥梁作用,我们的专业人员共同分离并吸收了丰富的专业人员共同分离并吸收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支持在北京、香港、上海及 其他新兴商业中心的专业服务。
德勤是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居领导地位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共拥有逾4,500名员工,分布在北京、大连、广州、香港、澳门、南京、上海、深圳、苏州和天津。我们以全球网络为支持,为国内企业、跨国公司以及高成长的企业提供全面的审计、税务、企业管理咨询和财务咨询服 务。在2004年,德勤宣布其5年计划,于中国大陆投资1.5亿美元,这亦是德勤创建百多年来对单一市场所注入的最大一笔的投资。在香港,德勤更为大约三 分之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供服务。
早在1917年,德勤于上海成立了办事处。1983年10月在北京设立了第一家常驻代表机构。现在广州、大连、天津、南京都有常驻代表处。1992年12月与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合作开办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并于1998年6月在北京设立了北京分所。 2005年3月19日,宣布并入北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双方于6月1日进行了业务及人员的全面合并。2005年8月4日,宣布并入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