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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财物管理、公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宣传、党风廉政、统战、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精神文明、信访稳定、政法综治、人口计生、移民及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考评、综合信息、帮扶等工作。
(二)综合改革科(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协调平衡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综合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承担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县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负责组织农业、工业、商贸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调查研究,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策划储备,按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建设项目,安排平衡投资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市场重要商品供求平衡、政府储备计划、外债总量控制、国民经济动员等相关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招商引资项目宏观管理和协调及政策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四)基础设施科。
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重大问题及政策措施研究,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按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建设项目,安排平衡投资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负责以工代赈管理、生态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
负责组织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民政、民族宗教、旅游、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查研究,统筹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县和乡镇(街道)党政军群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投资项目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社会事业领域项目策划储备,按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建设项目,安排平衡投资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六)投资管理科(县固定资产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投资监管综合研究、政策协调等工作;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平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大)项目方案,跟踪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相关工作。
陈兴明同志 主持行政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
张文武同志 主持党组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廖运泽同志 分管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管理科、物价检查所。
邓红心同志 分管基础设施科、社会发展科。
彭宏旗同志 分管综合改革科、投资管理科。
漆 俊同志 协助分管产业发展科、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组织编制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利用内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规划。
(六)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建议。实施价格监测预警,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计划。负责运用价格杠杆,优化价格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十三)协调、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市赋予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的监审和重要商品及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开展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等工作。
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吧主 任: 罗朝阳副 主 任: 张守成 沈传立 王景雄 陈世平 姚海瑜纪检组长: 郭心一助理巡视员: 冯宝忠http://www.drc.qhei.gov.cn...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西部强省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大幅提升综合实力、阔步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重要时期。根据《...
交通委实非常非常好的单位 同比 管修桥补路,资金充裕 以正科级为例: 每月工资,我的工资在我这个单位里属于中等水平,里面包括了很多项目,我也记不清,反正存折里写的是每月固定3400元左右,高不...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2018年12月28日,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在进行第三轮线网规划,规划设计地铁线路13条416.6 km,组团内中低运量线路9条161.2 km,总里程将达到577.8 km,将形成\"一环两联八射\"的网络结构。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自2002年开始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轨道交通线网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1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建设〔 2008〕185号 关于印发 2008 年河南省第一批重点建设 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2008 年河南省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 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批省重点建设项目 共安排 192个(含打捆项目),总投资 5459亿元, 2008年计划完 成投资 920亿元,计划竣工项目 49个、新开工项目 53个。 各省辖市和省行业主管部门要遵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 立和落实省重点项目责任制若干问题的通知》 (豫政〔2003〕3号) 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紧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并 落实推进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 — 2 — 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资本金制、招 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加强对施工进度、 投资概算、
开县发展改革委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组织编制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利用内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规划。
(六)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建议。实施价格监测预警,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计划。负责运用价格杠杆,优化价格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二)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十三)协调、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市赋予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的监审和重要商品及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开展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等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办《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工程建造技术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理论与技能水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智能建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等级考试工作。经学时达标并考核合格人员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改革报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