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测评方案
1.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评价测试方案
1.2 太阳能供热系统的评价测试方案
1.3 太阳能制冷系统的评价测试方案
1.4 地源热泵系统的评价测试方案
2 太阳能光热利用工程
2.1 华明新家园1号地(顶秀欣园)经济适用房
2.2 上海三湘四季花城(紫薇苑和玉兰苑)
2.3 沛县龙固中三新村
2.4 逸泉山庄(大B区)低层居住建筑
2.5 宁夏“清水湾”住宅区一期工程
2.6 辽宁盘锦润诚苑住宅小区
3 地源热泵应用工程
3.1 南京锋尚国际公寓
3.2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办公楼
3.3 广西大学学生公寓
3.4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
3.5 河北建设服务中心办公楼
4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
4.1 威海市中玻光电有限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办公楼
4.2 金水·童话名苑
5 其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
5.1 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
5.2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办公楼
5.3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
5.4 西藏自治区高原生态节能建筑
5.5 青海省高原生态节能建筑
5.6 江苏欧贝黎新能源样板房
6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工程远程监测系统设计
6.1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远程监测系统组成
6.2 示范工程监测子系统
6.3 数据传输方式
6.4 数据中心的设计
6.5 数据中心平台功能界面
7 总结与展望
7.1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实施情况
7.2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实施效果分析
7.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展望
参考文献2100433B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案例集》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中选择了19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从测试方案、技术类型、应用效果和集成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际情况,使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合理选择技术类型以求得尽可能大的应用效果,更有效地替代化石能源提供了依据,对相关专业人士有比较好的学习和借鉴作用,对有关方面能够客观地评价和指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有益的参考。
水是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也称可更新资源,它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具体的含义是:“其更新、或者说是再...
不可再生能源有:煤、原油、天然气、油页岩、核能 。再生能源有: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
可再生能源有:1、太阳能:直接来自于太阳辐射。2、生物能:由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在体内,可沿食物链单向流动,最终转化为热能散失掉。3、风能:由太阳辐射提供能量,因冷热不均产...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课题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
课题总目标\"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示范工程”专题汇报
为了解”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示范工程”专题研究进展情况,更好地完成专研究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7月24日召开专题进展汇报会。会上,19个专题项目对其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专家对各项目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询问与指导,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于工程进度推后的专题项目,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案例集》是一本图书,作者是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课题组
内容简介
《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工程案例集》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示范中选择了19个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从测试方案、技术类型、应用效果和集成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际情况,使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合理选择技术类型以求得尽可能大的应用效果,更有效地替代化石能源提供了依据,对相关专业人士有比较好的学习和借鉴作用,对有关方面能够客观地评价和指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是有益的参考。2100433B
《物流工程案例集》主要依据物流工程课程的教学大纲中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环节比较强的内容组织编写。《物流工程案例集》分为四个主题:选址、布局、搬运和物流系统分析。从大量的国内外各行各业的物流工程应用实际案例中精心筛选了四十三个优秀案例,系统地反映了物流工程这一实用科学在各个行业的应用情况,是物流工程教材的很好的补充。
自2006年国家启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以来,山东省依托资源禀赋及产业优势,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示范数量、建设规模及补助资金总额均居全国前列,有力推进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但也存在部分示范市县、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相关示范)建设进度缓慢、应用技术水平不高、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等现象。对此,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示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示范市(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实施进度。各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要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示范的重要意义,列入示范的市、县承担着为国家和省探索推广模式、积累工作经验、发挥样板效应的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示范工作的使命感与紧迫感。要加快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所有相关示范应在获批后的两年内完成示范任务。截至目前,未按时完成、未经省级验收的相关示范责任单位,要对所有示范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进行排查梳理,10月30日前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财政厅上报书面说明。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示范任务。
《通知》强调,要及时进行项目验收评估。示范项目在可再生能源部分实施完毕后,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验收评估办法》规定的要求,委托省级及以上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全部应用项目的实施量及应用效果进行形式检查并出具形式检查报告。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性能检测报告和能效评估报告,依据测评结果,可参照《关于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9〕116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质量情况、能效水平进行验收评估。
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示范质量,《通知》要求各示范市(县)做到以下四点:一是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相关示范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时上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示范,不得随意更改。个别示范项目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后的示范方案应保证示范任务量不减少、技术先进性不降低。二是提升示范技术水平。对应用可再生能源并综合利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保技术且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应优先列入示范任务,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要严格落实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和施工的要求。鼓励和支持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太阳能中高温、太阳能与热泵复合系统供暖制冷等技术应用。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示范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示范项目要进行可再生能源应用施工图专项审查、专项验收,加强对示范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过程管理。示范项目必须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格执行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与安装。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实施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确保工程质量和能效水平。四是及时报请省级验收。示范市(县)、集中连片区、省级推广市(县、镇)完成示范任务后,要尽快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提出验收评估申请。科研及产业化项目单位完成示范任务后,要尽快向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转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益。首先,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立足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设立种子基金、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方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次,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示范项目工程进度,及时分批复核拨付补助资金,推进示范项目建设进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完毕后,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三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相关示范责任单位要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拨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中央财政和本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配套能力建设的必需支出,严禁挪作他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期,山东省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对进展缓慢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逾期不能完成示范任务、不能做出正当说明的取消示范资格,会同财政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在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