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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5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载体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有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印发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0〕248号),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于2012年7月印发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来宾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来政办发〔2012〕164号)。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来政办发〔2010〕217号),依据职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立了政务公开管理科,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在市档案局增设了政府信息查阅科,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在市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室,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均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已建立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10个制度的基础上,2013年制定印发了《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规范(试行)》,规范中心窗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文本查阅利用制度》、《政府信息查阅登记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也相应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印发了《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各县(市、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2013年更新和调整后的指南和目录分别在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方便公众查阅信息。
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级各部门于2013年1月底完成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3月中旬通过政府门户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其中,《来宾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在3月22日《来宾日报》全文对外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3年,我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信息。一是抓好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我市认真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政务咨询和互动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等;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加强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切实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2013年,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于2013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三是建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市、区)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四是加强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各新闻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进一步扩宽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加强行政职权公开,推进权力行使阳光运行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我市印发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职权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11项行政职权,并明确职权的权力名称、内容、行使依据等,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将该项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制约与监控。
(六)以绩效考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市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绩效考评和各部门“六个一”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全面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并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媒体、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我市加大“两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管理人员业务水平。2013年分别组织举办两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共200多人次参加培训,并邀请了市府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领导授课,培训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依申请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发布、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操作等,对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八)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我市于2013年5月31日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当日,全市共280个单位、2500多名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现场接受群众评议等这一系列贴近群众生活的举措,提高了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热情,拉近了干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全市“政务公开日”活动共印发政务公开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发放便民手册5000余册,制作各种栏(板)300多块,受理解答政策咨询1500余件,接待现场咨询群众900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0000多份。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为打造阳光政府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3年,我市围绕中央、自治区的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 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文件精神,印发了《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12〕218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来宾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来政办发〔2013〕48号)文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财政、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查阅点、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初步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共644项,我市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编制行政审批目录和操作规范,通过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触摸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审批标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三是市本级、各县(市、区)每日行政审批结果在政府门户网或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滚动公布,公众可通过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触摸屏直接查询到行政审批办理情况。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推进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来财预〔2013〕75号),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利用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公开各级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二是加大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市本级、合山市、象州县、武宣县有关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三是积极稳步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2013年,市本级及4个县(市)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五是推进县、乡财政补助民生资金公开。我市、县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11〕25 号)精神,重点公开县、乡两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三农”支出以及政府惠民惠企等方面的财政民生资金支出。2013年,教育、社保、就业、三农、医疗和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支出达86.64亿元,比上年增加0.93亿元,增长1.1%。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实施、竣工、分配及退出情况。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人员条件、发放租赁补贴等信息公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加大食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每个月公开餐饮服务许可及注销审批情况,公布2013年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名单。二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专项检查、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三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公开,公开了《婴幼儿配方食品国家标准》等10多个食品安全标准,并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和释疑工作。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和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月公开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推进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每月公开项目审批情况、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环保工作动态、环境监察行动、曝光环保违法企业、环境污染事故,提升环保工作透明度。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定期公开事故信息,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都根据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机构或社会公布。加强应对处置信息、调查处理结果的公开,及时澄清虚假信息,确保社会稳定。如:对2013年在社会影响较大的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天堂湖景区“7.14”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全文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我市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按照《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动公开价格政策及政府制定价格的法律依据和结果、收费政策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二是落实价格听证会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听证办法》,依法公开听证方案和成本监审结论,认真听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价格行政执法程序流程、价格举报工作程序流程,督促经营者和收费单位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加强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工作,加强补偿方案、标准、结果等环节的信息公开,提高征地征收工作透明度。
9.推进教育、医疗等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013年,我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公告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做好教育改革、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国家资助政策、学前教育、教育建设项目、经费执行、学校财务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不断加强教育信息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第75 号令),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来宾市卫生信息网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保障公众依法获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加大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制定印发了《来宾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试行)》,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我市涉及教育、医疗、水务、供电、供气等领域的20多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分别在市政府网设置了“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版块,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版块,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企业获取相关服务信息提供更多便利。
10.推进投资信息公开。一是我市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进展信息公开。每月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每季度公开固定资产投资进展信息。二是公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根据我市工业发展方向,通过网站公开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全市工业投资发展。三是主动公开我市利用国外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桂中治旱乐滩灌区引水工程进展情况,积极宣传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展示主要工业行业发展成就,增强政府和企业投资信心。2013年,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已累计完成投资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172.7亿元目标任务的56.7%;新开工重大项目共39项,完成全年新开工64项目标任务的60.9%;竣工重大项目共7项,完成全年竣工32项目标任务的21.9%;完成前期工作并提前开工5项,完成全年计划推进重大前期工作项目42项的11.9%。
11.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大项目招标、开标、评标、中标、企业信息库、违法违规等信息公开。在来宾政府网站、来宾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来宾日报发布招标公告、预算控制价、中标公示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共有197个,总预算控制价为184752万元,经过招投标中标价为176470万元,节约资金8282万元。全市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项目招标信息701条。
(二)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我市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加快“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一是成立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组,并实行建设情况月报告制度,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不定期检查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二是结合实际,制定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实行示范点建设倒计工作制度,确保示范点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将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绩效考评内容,全面加强对全市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全市7个乡镇、7个村“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正式投入使用。
(三)部署应用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
我市己在90%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部署应用工作,使基层群众及时、便捷了解、查询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均能主动、及时、全面公开。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信任度。201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45条。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各级建立健全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机制,强化对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级各部门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同时加强对虚假、不完整信息的发现和澄清。2013年,我市未发现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切实抓好市本级、各县(市、区)和政府所属部门的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功能。2013年,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12条。加强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部署应用和内容保障工作,全面完成统一平台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乡镇部署应用工作,并加大统一平台内容保障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统一平台正常运行,信息及时、规范公开。2013年,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65条。我市通过新闻发布会、来宾日报、来宾电视台、来宾电台、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市各级继续加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市本级在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建新档案馆(原柳州地区档案馆仍在使用)和市图书馆,市图书馆已于8月下旬投入使用;6个县(市、区)已按要求建设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目前,市本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及时将公开信息送交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运行正常,各级各部门能按《来宾市政府信息公开送交工作规定》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服务专栏,不断丰富版面内容并及时更新,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二是突出抓好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为避免出现有网站无内容或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我市将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按印发的《关于做好市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认真负责对应栏目和本单位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市政府网站信息得到及时更新。三是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发布监督检查和更新改版工作。市政府及时、全面检查和指导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维护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四是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反馈”版块设立“政企直通车”和“在线问卷调查”等栏目,提供政务咨询和互动调查等互动交流服务。五是根据自治区的要求规范、及时、准确为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旅游和投资内容保障信息。六是对市政府网站重新规划改版,目前正积极制定和论证改版方案,谋求与有实力的网站开发商合作,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同意公开1件,按《条例》规定程序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3年度我市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市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建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为本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市、县两级各单位内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和运作机制,规范受理程序,畅通和扩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市各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2013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时有发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大各级“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微博、短信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大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乡镇、村延伸工作。
(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四)加强业务培训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五)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时制定出整改措施,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来宾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附件下载
2014年2月7日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6年的文件,估计官网都不好找了吧。除非是当地资深的老造价员可能有保存的。
对于养牛,为了充分调动农牧民养牛的积极性,有的地方农村出台了引进西门塔尔牛相关优惠政策。一是一次引进5头以下至11头以上的,政府每头补贴500至1000元不等。二是引进西门塔尔牛的农牧户需要贷款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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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57号)。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转发了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省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引导两区七镇乡镇、各县直属部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2013年,成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评估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安全。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和省的有关要求,依托中国·东山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采购招标、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认识信息、统计信息等专栏,并引导财政局、药监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国土局等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依托其部门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推动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透明。积极推动我县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学校、气象、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邮政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并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通过“中国·东山”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出行、公共事业、住房、资质认定、就业、企业开办设立、社会保障、证件办理、婚育收养、经营纳税等行业的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内容。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优化改版网站,在门户网站增设审批服务、场景式服务、办件查询等栏目,丰富网上办事内容,并加强全县两区七镇、39个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下属46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步完善其网页专栏建设,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大大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据统计,全县49个单位全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487份,依申请公开29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7条。其中县镇两级政府567条,县直部门19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52条,占14.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06条,占 12.3%;规划计划类信息140条,占5.6%;行政许可类信息149条,占6%;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2条,占8.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9条,占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条,占7.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24条,占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77条,占19.2%,其他类别信息141条,占5.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2428条,公告栏等其他形式公开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县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292条,受理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对所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监督。结合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三)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依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3年度已经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