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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

灵璧县水利局坚持“打牢基础,强化服务”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大力加强水利队伍建设,为该县水利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一是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局党组为确保员工积极参与学习,出台激励措施,鼓励水利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习,采取补助学费的方式,根据当前农村水利建设需要,联合河海大学举办大专、本科函授班,提高水利人的业务知识技能。
二是尽力解决职工之忧。县里安排专项经费,基本落实了水利站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组织的关爱、环境的改善,充分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广大水利员服务“三农”、服务基层,参与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工作和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注重软环境建设。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水利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组织外出学习,定期体检身体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调适干部职工的身心,增强干部职工献身水利事业的情怀。
四是强化职工服务意识。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全局观念和主人翁意识,加大干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团结的氛围。较好地形成水利系统团结协作、合作共济的工作合力。 

灵璧县水利局基本信息

灵璧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灵璧县水利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关政夯工作;制订局机关管理制度,起草有关又件和报告,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档、保密、内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水利信息、新闻宣传和机关房屋、水电、车辆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算: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全县水利资金和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规费征收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党建、职工思想教育及工、青、妇工作;负责本系统年度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规划基建股

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相关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县级重大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按规定承担水利基建项冒初步设计审查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承担水利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和有关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第及质量标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股

拟订全县实施水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督;承办行政审批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及跨乡镇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组织拟订区域与行业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核河流水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组织指导水量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灵城城市规划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指导全县河道及岸线、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岸线及滩涂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防洪论证工作,承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升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和监督实施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六、农水股

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水利统计工作;承担县水利学会日常工作。

领导简介

灵璧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王飞

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工党建、共青、妇女、计生及老干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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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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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1000-A,板高500mm,壁厚 2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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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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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500-A,板高250mm,壁厚1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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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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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700-A,板高35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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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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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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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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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 预制构件:PFV-800-A,板高400mm,壁厚 20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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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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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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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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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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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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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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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韶关市2009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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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智慧公交候车厅

  • 灯箱LRD屏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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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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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智慧公交候车厅2

  • 灯箱及LED屏幕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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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山洪预警系统接入(数据通讯接口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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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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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大汉线水利局公变(800KVa终端型箱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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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思想牌

  • (1)规格:长x宽x高=1.5mx1.5mx0.1m (2)材质:304不锈钢材质
  • 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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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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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所获荣誉

2020年7月20日,被灵璧县人民政府评为“2020年灵璧县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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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使水利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员职责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勤奋工作,务求实效;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规范工作程序,精简会议、公文和一些事务性活动,提高工作效率;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全局观念,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团结工作,共同努力,切实落实局各项工作部署。

二、领导制度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授权,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主持厅全面工作;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局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厅局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年度工作计划、各类重点工程项目及水利资金安排、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重要文件、改革举措、重大技术方案、水利纠纷矛盾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五)一些重要事项及重要情况,由于时间要求紧或局领导难以集中等原因,经局长同意,可以通过局办公室采取传签方式或电话联系方式解决,若有不同意见,报告局长决定。

(六)局长不在期间,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代理行使局长职责,并报告县政府办公室。

(七)局领导出差期间,分管工作实行接替制度。

三、会议制度

(八)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党组议和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九)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是省水利厅最高行政决策会议。

2、局长办公会议由党组成员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安排有关处室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厅长或厅长委托的副厅长召集并主持。

3、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通报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活动;

(2)研究决定厅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审议年度基建计划、财务预算安排等;

(3)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厅重要工作或阶段性工作;

(4)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5)讨论、通过由厅制定、发布的规章制度等;

(6)讨论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4、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局长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十)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2、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

(2)通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和其他重大活动,部署有关工作。

(3)研究决定局行政方面的有关事项;

(4)总结部署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5)讨论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局务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局长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十一)局长专题办公会议:

1、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决定召开,局长或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并主持,涉及本专题的有关股室(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

2、会议研究、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处理具体的业务工作。

3、局长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十二)各股室(单位)需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应事先与有关股室(单位)协商一致,并向分管局长汇报同意后,提前3天报局办公室,需汇报的材料事先打印好交局办公室。未协商一致的议题,不得提请会议研究。

(十三)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的组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印等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局领导签发。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等工作由主办股室(单位)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由主办股室(单位)负责,办公室审核,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厅领导签发,办公室统一印发。

(十四)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不得随意改变,由会议决定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办。局长专题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办股室(单位)负责督办。如执行中遇到新情况,需要复议的,经多数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交复议。

(十五)要大力精减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议或者可以通过发文解决问题的坚决不开;可合并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开。

四、公文审批制度

(十九)公文审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水利部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十)呈送厅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党组收文,分送党组同志阅批和有关部门办理。局收文,由办公室提出分办意见,经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分送局领导阅批或交有关股室阅办。重要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人送请局领导阅批。

(二十一)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示、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局阅办的批件,由局长阅批。其中有指名或局领导已有明确分工的,按指名或分管局长阅批。

(二十二)局属各单位报送厅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由主要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股室间对处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由办公室主任协商解决。协调不一致时,把各方意见报局领导裁决,股室不得将单方面的意见呈报分管局长阅批。

(二十三)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10日内办结;对一般性请示公文要求在2个工作周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3个工作周内办结;技术性审批文件要在1个月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二十四)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审批要正确使用公文批阅用语,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或签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或签名则表示"同意"。

(二十五)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要股室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签。以局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或者由局长直接签发;以局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领导阅知的,签发后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二十六)局领导已作出原则决定的事项、会议通过的文件或议定事项的局发文和必须以局名义行文的例行报表、一般事务性文件及便函,按局领导授权,可由局办公室主任签发。

(二十七)涉及其他股室业务的事项,应由有关股室领导会签。主办单位与会签单位有分歧意见时,应相互协商取得一致。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股室(单位)会签后报请局领导协调或裁定。

(二十八)局属各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六、接待制度

(三十六)对局外人员来局请示、汇报、研究和商洽工作,各股室(单位)要热情、周到安排,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并实行分级接待、归口办理、预约联系制度。接待工作要注意遵循廉政、节俭的原则。

(三十七)上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厅领导接待,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三十八)各县水利部门同志来局联系工作,原则上与相关股室联系并负责接待。涉及几个股室的,由主办股室牵头,有关股室参加,共同接待。对股室难以解决的问题或确有重要事项必须向局领导汇报时,需与局办公室联系,但一般情况下,有关单位应提前3天将汇报人员及汇报内容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预约情况报告厅领导,并征得局领导同意后,作出具体安排。

(三十九)其他有关部门及不相隶属单位人员来局商谈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通过局办公室联系的,由局办公室接待或由局办公室介绍到有关股室接待;直接与有关股室联系的,由有关股室接待。

八、厅印管理制度

(四十六)"局印"包括省水利局和水利局办公室印章。

(四十七)下列情况使用局印:

1、水利局发文,包括:居领导签发的局发文;局领导授权局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局发文。

2、局与其他单位或有关联合发文。

3、其他需用局印的,包括:

(1)例行用印可以直接用印:经规划计划处负责人批准的水利基建投资统计月报、年报以及水利综合年报等日常事务;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水利财务季报、年报以及综合年报等日常事务;局发文已经批准的各种厅级证书、奖状等。

(2)经局领导或局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的其它事务。

(四十八)上款所指"批准"是指以文字签批为依据,用印处室(单位)事先必须填写《灵璧县水利局使用厅印申请单》,经用印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报局领导或厅领导授权局办公室主任审批,方可用印。

(四十九)局印由局办公室主任管理,其他部门人员不得随意用印。用印应逐项进行登记、审核,确认符合用印规定后,才能用印。

(五十)文字批准手续与用印登记由局办公室档案室妥善保存备查。

(五十一)严禁在空白件上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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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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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水利局文献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格式:pdf

大小:446KB

页数: 56页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2006-2020年) 灵 璧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〇 〇 九 年 十 月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2006-2020 年) I 目 录 一、前言 .................................................................................................... 1 (一)规划目的 ..................................................................................... 1 (二)规划依据 ..................................................................................... 1 (三)规划任务 ..

★★灵璧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灵璧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灵璧县“十二五”规划纲要

格式:pdf

大小:446KB

页数: 69页

灵 璧 县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征求意见稿) 灵 璧 县 人 民 政 府 二 0 一 0 年十一月 1 目 录 前 言 ................................................................................................... 1 一、发展背景 ....................................................................................... 1 (一)“十一五 ”发展成就和问题 ......................................................... 1 (二)“十二五 ”发展环境分析 ..........................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人员编制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政工室主任1名(高配为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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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所属地区

灵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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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决策水平,建立完善咨询、决策、执行和监督相结合的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构

(一)设立灵璧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库。从全县各部门选取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库。对专家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二)成立灵璧县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灵璧县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库人员构成,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制度。对需要论证的招商引资项目,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分析论证。

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职责

(四)项目准入论证。对拟引进项目的政策适应、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确定是否允许项目进入。

(五)项目选址论证。根据引资项目选址方案,对拟选厂址的规划可行性、工程建设条件、项目施工和投产后对周围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确认选址是否合理。

(六)用地规模论证。从项目的发展前景、投资规模以及采用工艺、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

(七)项目评估考核。估算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对招商引资考核有疑义的项目进行复核。

三、专家咨询论证工作程序

(八)提出专家咨询论证需求。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确定召开咨询论证会议,明确参加会议的专家类别及相关部门。

(九)确定咨询专家。每次咨询论证会议原则上由3—5名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的需要从专家库中抽选评审专家,并指定一名专家作为论证会议的临时负责人。

(十)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咨询论证会议由县招商局召集,临时负责人主持。县招商局提前将项目相关资料送达有关人员审阅,落实会议时间和地点。咨询论证会议形成的结果,由临时负责人整理汇总,县招商局负责上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供决策参考。

四、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要求

(十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及专家库成员要从灵璧发展大局出发,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对项目进行实事求是的论证分析,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个人意见。

(十二)努力提高论证能力和水平。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和专家库成员要不断解放思想,努力钻研业务,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和信息,不断提高论证能力和分析水平,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五、专家咨询论证经费保障

(十三)专家咨询论证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原则上每位专家每参加一次咨询论证会,给予报酬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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