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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及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负责同志岗位变化调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即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围绕厅重点业务工作开展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工作目标。
(一)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省实名制就业10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出台《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突出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对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参加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6971人、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4587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290人,安置零就业家庭737户919人、棚户区改造回迁居民8011户13246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26.5万公益性岗位人员和67.5万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普惠制培训城乡劳动者44.5万人。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13456人,带动就业93582人,创业培训2.9万人,沈阳、大连、鞍山被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
(二)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5.3万人,比上年底新增51.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1036.9万人,比上年底新增28.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52.3万人,比上年底新增132.2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660.7万人、819.1万人和713.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8.7万人、40万人和49.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建立起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联动机制。启动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农保自费试点的60个县区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94.7万人、51.4万人,比上年新增94.8万人、4.4万人,60周岁以上领取待遇的人数分别达到305.7万人、42.2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200元,全省月人均水平达到166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70%以上。参保人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
(三)
政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引进实施海外研发团队207个,结项38项。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项目230项1252人次。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93项,派出1767人赴国(境)外培训。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确定首批人员126名。实施博士后集聚工程,新招收博士后351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31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08名。培养高技能人才8.4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8万人。
(四)
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集中组织开展省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完成监狱劳教系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1.5万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实行了新的职务序列。在沈北新区进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圆满完成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参加笔试考生16.6万人,参加面试考生1.2万人,录用6330人。除特殊职位外,省级机关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级机关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比例达到50%,出台按照每个县乡镇机关招考数量的三分之一招录本地人才的政策。完成各类公务员培训37.2万人次。启动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接收军转干部2754名,其中计划分配2294名。
(五)
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度,3.3万家事业单位与103.9万名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县区达到90%。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覆盖,省直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新进人员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各市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继续巩固和提高,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稳步推进。
(六)
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8%,同比提高0.2百分点。发布2012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19%,基准线12%,下线5%。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万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7.8万份,追偿劳动者工资等待遇9.6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亿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万件,同比上升20%,涉及劳动者3.9万人,当期审结案率98.2%。接待来信来访70376人(件)次,同比下降22.45%。
(一)
认真贯彻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传阅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45号),并结合我厅实际,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完善厅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及重点工作公布专栏,集中公布就业、人事、人才、社保、培训、维权、军转、引智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动态;二是强化“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共设置人工座席145个,全年接听解答咨询电话90余万次;三是继续发挥新闻发布会及集中宣传活动作用,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组织集中公开宣传活动9余次;四是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开办事大厅,部分具有审批职能窗口部门在公开办事大厅常驻办公,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公开、规范、透明。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94号 公交信息 毛巾厂什字(公交站)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 途经公交: 3路 ,1路 ,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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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可公开文件及政府信息,通过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依申请公开等途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就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2012年在全厅各类公开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00余条,其中,主动向省政府送交可公开文件120件,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6335条(发布新闻资讯3706条、政策法规285条、工作专题信息1960条,门户网站年度总访问量达300余万次)。2007年以来以省厅名义印发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一是机关及直属机构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联系方式等;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办事类别、办理程序、工作时限;三是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及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的各类规定、标准、规范及执行情况;四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公务员考录、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等重大事项;五是关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六是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工作动态。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次),均以直接答复或出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形式答复。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2013年我厅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指导省本级和全战线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建设局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8 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区管委关于政府信 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 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 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要工作作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府信息 公开担任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 公室,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条例》精神,结合建设局实际, 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 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 式、地点,提出了保
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 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公众评 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 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 有关专家进行。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 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 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3〕2号)要求,现将我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辽宁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范围、时限、内容、程序及监督保障措施,提高了水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厅公文督办办法》,对公文的对外发布、宣传提出了明确要求;与省委宣传部共同出台了《辽宁防汛抗旱应急宣传预案》,保障了重大防汛减灾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安全性。
第二,加强学习和培训。印发并组织各单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及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规程规范》等法规文件;培训厅直单位公文处理人员76人次,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有关专家授课,重点对公文制发环节的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讲解,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业务能力。
第三,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了《辽宁省水利厅“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下发专门通知,组织各市、县(区)水利(务)局开展以“公开权力,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水利系统第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由各级水资源、河道管理、水政监察等热点职能部门到社区、乡镇、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现场咨询、访谈和座谈,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讲政策、解难题,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水利工作。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了电子触摸屏、电子公告屏,在第一时间发布水利要闻和工作动态。二是对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和改版,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设置了“厅长之窗”、“机关简介”、“信息公开”、“信用平台”、“人事信息”、“省厅文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划计划”、“科技信息”等常规栏目和防汛抗旱、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千万亩节水滴灌工程建设等专题栏目。目前网站正在内部试运行,即将全面投入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将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对外公开的信息量,提升对外宣传的实际效果。
第五,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协调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水利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围绕水利普查、防汛抗旱、生态放水、河道治理、节水滴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刊发报道1200多篇,组织辽宁电视台开展了“省直水库行”大型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了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和水利改革发展的惠民作用。
二是将到村的2.4万余名防汛责任人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召开4次防汛新闻通气会,协调媒体滚动播出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播放防汛防台宣传片,协调通讯部门发布的防汛防台预警短信覆盖全省4000多万人次,增强了群众的主动避险意识;在我省遭受“8.04”暴雨洪水灾害后,组织媒体正面宣传报道防汛防台成效,消除了群众对基层干部的误解和疑虑。
三是创刊了《辽宁农村水利简报》,每期印发12200份,全年印发36期、44万份,覆盖全省13个市、80个县(市、区)、977个乡(镇)、11000个行政村,解读水利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报道各地农村水利建设管理的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普及科学知识,为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推进农村水利工作的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印发了《辽宁水利宣传发展规划(2012—2016)》和《辽宁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促进了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水利宣传的积极性;开展了全省水利宣传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围绕我省水利重点工作,向水利部、省委、省政府上报信息95条,在水利厅网站发布信息5100多条,向省政府网站、民心网报送信息3500多条。编发《辽宁水利综合信息》36期、《专报信息》11期、《互联网舆情》88期。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及时做好跟踪服务。今年共处理厅长信箱、政务公开信箱信息31条,并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及时解决。如1月18日,厅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铁岭市昌图县宝力镇房家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立即责成厅饮水中心赴现场调查,并与镇、村干部和村民座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限期解决。分别于1月20日和31日将处理情况反馈问题反映人,于2月1日向昌图县水务局下达了处理意见。反映人对省水利厅的处理非常满意,在复信中表示“没想到我们反映的问题会得到如此的重视和快速解决,非常感谢”。
第七,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了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自2012年6月开始试运行,并逐步将在我省注册并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108家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录入管理,其中40家企事业单位参加了信用等级评价并对外对公布。全省12个市已成立水利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将212项水利工程招标信息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我省还在辽宁日报发布了《全省水资源公报》,与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联合发布了《辽宁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
第八,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了密码管理自检、跨界河流保密检查工作;对厅内重点单位保密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在全厅通报并督促进行整改;对厅内各单位在公文制发、新闻宣传、信息报送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开展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程序:一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做到“统一出口、统一口径、统一审核”。二是将保密审查与公文制发相结合,在公文制发环节增设保密审查,使保密审查与公文审签程序同步完成。三是加强网上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信息监控工作,协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删除省内外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厅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贯彻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方式方法仍有待完善。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差距。个别干部没有摆正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不如搞好业务工作得民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三是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进展和动态较多,省、市、县的信息量非常大,在取舍上有时难以全面顾及。四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学习和培训亟待加强。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加强单位间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培训学习,加强对群众答复反馈和情况调查处理的业务指导。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辽宁水利信息网站的调试并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指派专人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创新信息宣传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加大公开力度、广度和深度,提升宣传的实际效果。
201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