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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规定了江西省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江西省煤炭行业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查。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该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该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前言 |
Ⅱ |
---|---|
1 范围 |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 术语和定义 |
1 |
4 总则 |
2 |
5 矿区环境 |
2 |
6 资源开发方式 |
2 |
7 资源综合利用 |
3 |
8 节能减排 |
3 |
9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4 |
1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
4 |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 |
6 |
附录B(规范性附录)煤层气利用率 |
7 |
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井水利用率 |
8 |
参考文献 |
9 |
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2018年8月25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项目成交通知书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立即启动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明确了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门成立标准制订项目组。
2018年8月26日,由项目组组长主持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按行业特性组建了三个项目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的成员组成、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2018年8—10月,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组织,项目组分别前往上饶市、宜春市等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调研。
2018年9月30日,项目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收集到的行业标准、规范和实地考察的资料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国土资规〔2017〕4号文附件)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明确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划分为九个专题,确定每个工作组负责三个专题,各工作组成立三个专题小组,初步明确了各标准的编写结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主要内容构成。
根据该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专题小组于2018年10月28日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稿。2018年10月29日—30日,项目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各专题小组提交的草案稿进行了逐一讨论;对标准编写结构、内容进行了统一,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
2018年11月7日,项目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各专题组提交的规范草案稿(公司内审稿)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以求规范、统一;对各章节、条款的表述内容和表达方式,进行了统一化要求,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各专题小组修改完善后,形成专题组讨论稿。
2018年11月9日,召开项目组第六次会议,对专题组讨论稿进行了研讨,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组讨论稿;11月12日—13日,召开项目组第七次会议,对工作组讨论稿(修改稿)进行认真研讨和统一对照检查,对部分章、条内容又进行了统一调整、归并;11月14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标准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内部征求意见,厅规划处收集到厅矿管处、储量处、地勘处、环境处等的修改意见,并反馈到编制单位。
2018年11月26日—12月9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内部意见进行了核实修改,12月10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稿)。
2018年12月10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江铜集团、江钨集团、江西能源集团、江西建材集团公司的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后,该标准编制人员都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每一条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对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送审稿。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实施。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龚敏、胡刚、邹东风、刘茜、周雪桂、缪向亮、王水龙、袁承先、彭发芽、周瑞龙、龚华根、何奕良、王成、刘春根、蔡金强。
GB/T 13306 标牌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
GB 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
参考资料: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4部分:煤炭行业》(DB36/T 1275.4-2020)的制定,使江西省绿色矿山在企业管理规范化的前提下,实现矿山环境生态化、开发利用科学化、综合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数字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目标。该标准为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加快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进程,使构建江西省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砂 石 行 业 绿 色 矿 山 建 设 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砂石行业绿色矿山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 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 科技创新 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主体有采矿权资质并生产机制砂石的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 :物理因素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 标牌 GB14161 矿山安
宁东煤炭化工基地绿色矿山建设成效及考评建议
绿色矿山建设是我国矿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事关国家执政理念的贯彻落实。国土资规[2017]4号明确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提出了普适性指标及考核要求,依托《宁东煤炭基地绿色矿山建设模式和标准研究项目研讨会》形成的各类专家意见,结合宁东煤炭化工基地(以下简称宁东基地)绿色矿山建设的实际情况,构建了一套适合宁东基地绿色矿山建设的指标体系及考评标准,旨在为未来宁东基地绿色矿山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绿色矿业示发展范区的建设提供参考。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3部分:黄金行业》(DB36/T 1275.3-2020)的制定,使江西省绿色矿山在企业管理规范化的前提下,实现矿山环境生态化、开发利用科学化、综合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数字化、企业社区和谐化的目标。该标准为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指明了方向,有利于加快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进程,使构建江西省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6部分:地热(水)、矿泉水》(DB36/T 1275.6-2020)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2018年8月25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项目成交通知书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立即启动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明确了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门成立标准制订项目组。
2018年8月26日,由项目组组长主持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按行业特性组建了三个项目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的成员组成、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2018年8—10月,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组织,项目组分别前往上饶市、宜春市等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调研。
2018年9月30日,项目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收集到的行业标准、规范和实地考察的资料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国土资规〔2017〕4号文附件)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明确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划分为九个专题,确定每个工作组负责三个专题,各工作组成立三个专题小组,初步明确了各标准的编写结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主要内容构成。
根据该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专题小组于2018年10月28日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稿。2018年10月29日—30日,项目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各专题小组提交的草案稿进行了逐一讨论;对标准编写结构、内容进行了统一,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
2018年11月7日,项目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各专题组提交的规范草案稿(公司内审稿)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以求规范、统一;对各章节、条款的表述内容和表达方式,进行了统一化要求,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各专题小组修改完善后,形成专题组讨论稿。
2018年11月9日,召开项目组第六次会议,对专题组讨论稿进行了研讨,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组讨论稿;11月12日—13日,召开项目组第七次会议,对工作组讨论稿(修改稿)进行认真研讨和统一对照检查,对部分章、条内容又进行了统一调整、归并;11月14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标准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内部征求意见,厅规划处收集到厅矿管处、储量处、地勘处、环境处等的修改意见,并反馈到编制单位。
2018年11月26日—12月9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内部意见进行了核实修改,12月10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稿)。
2018年12月10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江铜集团、江钨集团、江西能源集团、江西建材集团公司的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后,该标准编制人员都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每一条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对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送审稿。
2018年12月29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对该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优秀级”,并针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评审通过后,该标准编制人员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向江西省厅提交了标准修改稿。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6部分:地热(水)、矿泉水》(DB36/T 1275.6-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6部分:地热(水)、矿泉水》(DB36/T 1275.6-2020)实施。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6部分:地热(水)、矿泉水》(DB36/T 1275.6-2020)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龚敏、刘茜、胡刚、周雪桂、王水龙、袁承先、彭发芽、周瑞龙、龚华根、缪向亮、邹东风、何奕良、王成、刘春根、蔡金强。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2部分:化工行业》(DB36/T 1275.2-2020)由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2018年8月25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项目成交通知书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立即启动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明确了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专门成立标准制订项目组。
2018年8月26日,由项目组组长主持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按行业特性组建了三个项目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的成员组成、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2018年8—10月,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组织,项目组分别前往九江市、赣州市、新余市、宜春市、吉安市、抚州市、上饶市等地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调研。
2018年9月30日,项目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收集到的行业标准、规范和实地考察的资料数据进行了分析讨论,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国土资规〔2017〕4号文附件)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明确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划分为九个专题,确定每个工作组负责三个专题,各工作组成立三个专题小组,初步明确了各标准的编写结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主要内容构成。
根据该标准编制工作计划,专题小组于2018年10月28日编制完成了标准草案稿。2018年10月29日—30日,项目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对各专题小组提交的草案稿进行了逐一讨论;对标准编写结构、内容进行了统一,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
2018年11月7日,项目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对各专题组提交的规范草案稿(公司内审稿)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对“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等进行了系统梳理,以求规范、统一;对各章节、条款的表述内容和表达方式,进行了统一化要求,部署了相应的修改任务。各专题小组修改完善后,形成专题组讨论稿。
2018年11月9日,召开项目组第六次会议,对专题组讨论稿进行了研讨,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组讨论稿;11月12日—13日,召开项目组第七次会议,对工作组讨论稿(修改稿)进行认真研讨和统一对照检查,对部分章、条内容又进行了统一调整、归并;11月14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8年11月15日—11月25日,标准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内部征求意见,厅规划处收集到厅矿管处、储量处、地勘处、环境处等的修改意见,并反馈到编制单位。
2018年11月26日—12月9日,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内部意见进行了核实修改,12月10日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规划处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稿)。
2018年12月10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江铜集团、江钨集团、江西能源集团、江西建材集团公司的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后,该标准编制人员都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每一条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对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采纳,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标准送审稿。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2部分:化工行业》(DB36/T 1275.2-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0年7月17日,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2部分:化工行业》(DB36/T 1275.2-2020)实施。
地方标准《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第2部分:化工行业》(DB36/T 1275.2-2020)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龚敏、胡刚、刘茜、缪向亮、周雪桂、袁承先、王水龙、邹东风、彭发芽、周瑞龙、何奕良、龚华根、刘春根、蔡金强、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