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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水利发展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主要河库、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全区水域及其岸线利用、河库治理和河口控制等专业(项)规划。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涉水内容提出建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论证评价工作。
(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县区调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申报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行业用水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拟订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
(七)组织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
(八)指导河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区域骨干河道、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九)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按照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泵站、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十)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各镇供排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及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拟订全区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指导水利行政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案件;协调、处理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十五)承办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河道、水库等管理范围内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采砂与种植、养殖等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工作。
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编制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对非法采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区水利局对河道采砂是否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提出建议和对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天津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天津市水利局加挂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天津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组织起草地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省内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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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榆区超限检测站连云港市G228赣榆公安查报站货车专用道及电子抓拍系统采购的公告
关于赣榆区超限检测站连云港市 G228 赣榆公安查报站货车专用道及电子抓拍系统采购 的公告 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榆区超限检测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连云港市 G228 赣榆公安查报站货车专用道及电子抓拍系统(三次)采购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 G228赣榆公安查报站货车专用道及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三次) 2.项目编号: GZC2019C175(三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47.3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 处理。 三、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连云港市 G228赣榆公安查报站货车专用道及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详见磋商文件)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连云港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防洪重点工程建设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成果显著,累计完成总投资6亿多元连云港市境内现有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8座、小型水库135座,大多年久失修,带病运行,防洪标准偏低。目前石梁河、小塔山、安峰山3座大型水库和大石埠、贺庄2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已经完成,一座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正在进行,四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前期工作已经开展。2004年以后又开展了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已经完成5座,正在实施的16座。
连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地园林公司每天组织120多人,精心整修和养护和安湖湿地公园绿化景观,全面营造清新宜人、惬意畅游的城市环境。该局突出在建、新建的园林景观项目,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对于城区主干道、公园、生活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进行补植增植、整形修剪和科学养护,清理枯死树枝,加强病虫害防治,着力提升城市品位。
悉心修剪扮美绿化。针对夏季杂草生长旺盛的现象,加大检查力度,通过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天的监察巡视,对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除草人员整改,保证了绿地的整洁。结合植物生长习性,重点对黄海路、徐福路等部分乔木进行适当疏枝修剪,利于树木生长和提高透风效果;并对青口生态公园、河滨广场、市民广场、新城区环城水系景观绿化带绿地进行修剪,保证草坪的整齐美观和球类植物的形态优美,提升绿地的景观效果。
细致防治病虫害。针对夏季易发生刺蛾、美国白蛾、蚧壳虫等虫害情况,该局园林处、青口生态公园、大地园林公司、和安园林公司等单位提前行动,积极做好病虫害情况预防工作,对养护区域内的植物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同时对有虫害的枝条进行了剪除、焚烧,有效地控制病虫害,确保园林植物的健康生长。
扎实做好苗木抗风。针对夏秋季大风台风天气增多,对易产生倒伏的行道树和因种植时间短、根系还不发达、树高冠大的乔木,组织人员一一排查,采购铁丝等物资,提前进行支撑加固,以增强抗风力,同时对行道树的干枝死杈进行修剪及绿地内各种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行人安全和各种设施的安全使用。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建局接到群众反映,城区东关南路170米段因来往重型卡车较多,破损严重、坑洼难行,经过的群众经常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获知信息后,该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实地勘查,现场拿出方案。目前,道路新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有望11月底完工。见到困扰周边群众出行的“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居住在附近的李建友高兴地说:“住建局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我们打心眼儿里感谢他们!”
工作中,该局通过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和座谈交流、民主评议等形式“面对面”征求意见,广泛听取退休干部、机关人员和行政审批服务对象等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该局共征求各类意见建议35条,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一对照检查,认真细化分解,严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着力解决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城市停车难问题,该局通过靠前编制停车规划、新建新城停车场等手段,努力破解城区停车困难和交通拥堵问题;针对市政设施破损问题,该局坚持每日巡查市政道路,疏通城区下水道25公里,铺设路沿石18公里,修补破损路面3000平方米、人行道板4000平方米,更换雨水篦、窨井盖500多个,方便市民出行;就列入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老小区改造工程,该局专门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组,克服资金紧张、人员偏少“瓶颈”,对东升花园、东升小区、3#小区等老旧小区进行提档改造,硬化改造人行道268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350平方米,疏通改造下水道800米,新增雨水进水井85个、检查井2个,清掏改造化粪池20个,刷新墙体5530平方米,搭建车棚70平方米,安装路灯10盏,提升了老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同时,该局将水系完善、城市绿化、区域供水、污水治理等关系城市形象提升和百姓生活质量改善的工程纳入优先推进工作范畴。倒逼推进沙汪河全线清淤、污水截流管网、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和56.6公里镇区污水主管网工程,增强基础配套功能;在全面完成G25赣榆出入口、228滨海大道等绿化工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建道路、青口河绿化,开展消灭死树、小区绿化提升等活动,为市民提供生态宜居环境;同时,高效实施原水管道赣马段改造、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压力不足、漏损量较大、供水事故易发等问题,消除供水隐患,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今年以来,该局及时办理省市区和阳光信息互动平台信访件59起、政风行风热线信访件9件、12345便民服务热线620件、网络连心桥110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都达到了100%,以查改问题的实招,促进民生改善、推动城市建设。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建局集聚优势资源,严管重治,持之以恒,突出“三律七化”,主动向建筑扬尘宣战,零容忍整治扬尘污染,坚决打造清洁规范、标准有序的建设环境,用实际行动保护城市碧水蓝天。
该局沿城区中心黄海路与华中路交叉口,划分四象限,局分管领导带领建管科、安监站、规划监察大队等科室单位分片包干,推行建筑工地扬尘网格化整治,每周两次滤网式检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规范,做到“三个一律”,即凡施工企业不按“十有标准”要求施工,导致工地尘污染严重的,一律停工整顿;凡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的,一律不受理其企业升级、增项、评优评奖、夜间施工申请;凡不履行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职责的建设单位,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上网公示。到目前为止,已停工整治企业2家、暂停受理企业升级等申请5份,确保整治成效。
该局还注重强化源头控制,狠抓封闭管理,严格要求85家施工单位规范堆放施工物料,对水泥、砂石、现场裸土等易产生扬尘建筑材料,统一设置围挡墙,覆盖防尘网布,定期洒水,预防扬尘;并督促落实全部硬化工地内车行道、材料堆放加工场地,安装视频监控,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池、配备冲洗装置,指派专人及时清扫、冲洗进出车辆,确保车辆外装整洁;还全面排查城市裸露地面,逐一核实土地权属、地块面积、立地条件等,全覆盖、无遗漏编制城市裸露地治理规划;对具备绿化条件的25块地块,应绿尽绿;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35块地块进行硬化处理,防治尘土产生。通过严管督进,实现建筑施工文明化、工地现场围挡化、物料堆放篷盖化、出入车辆清洁化、工地进出道路全硬化、工程竣工场地净化、裸露地块绿化等“七化”目标。
该局还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把建设扬尘防治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体系,把施工扬尘防治列为安全文明工地的考核标准,实现常态治控建筑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