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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是负责指导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中心。

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基本信息

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管理处设4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科

组织协调管理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息、信访、会务、督办、机要、保密、宣传、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电子政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处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处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和审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收购、改建、分配、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核准保障对象资格;负责指导和完善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金收缴、修缮等管理工作。

(三)房产管理科

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产测绘管理、房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及五个办事处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管理和房屋登记工作;处理历史遗留房产问题;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的核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负责监管房屋装饰装修市场;承担市房屋登记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市区拆迁项目的管理工作;依法协调处理房屋征收拆迁方面的投诉和纠纷;负责市区拆迁评估机构的公示。

(四)物业行业管理科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房屋维修资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用房的归集与监管;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社区物业管理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物业行政执法工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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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管理中心

  • BA-B-2品种:管理机;型号:BA-B-2;类型:黑白可视;
  • 贝瑞特
  • 13%
  • 河北韩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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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品种:管理机;类型:黑白可视;型号:BA-B-1
  • 贝瑞特
  • 13%
  • 河北韩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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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品种:管理机;型号:BA-B-2;类型:黑白可视
  • 贝瑞特
  • 13%
  • 河北韩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管理中心

  • BA-B-1品种:管理机;型号:BA-B-1;类型:黑白可视;
  • 贝瑞特
  • 13%
  • 河北韩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管理中心

  • 品种:管理机;型号:BA-B-1;类型:黑白可视
  • 贝瑞特
  • 13%
  • 河北韩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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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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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率12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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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功率16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9A151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 功率240kW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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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详见原档
  • 1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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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TC-C2
  • 2套
  • 1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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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详见原档
  • 1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4-27
查看价格

管理中心

  • (1)名称:管理中心端(2)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3)含地下室增加费
  • 2台
  • 3
  • 红门、捷顺、博思高、创通智能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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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平台管理中心

  • 1.云平台管理中心对局域网内所有设备进行统一控,实现多屏信号的调取和控制;2.采用优化的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无病毒侵扰风险,长期稳定运行不宕机;3.采用B/S架构,通过web方式可以访问
  • 1台
  • 1
  • DANACOID(大因)/中国DY-M1 Plus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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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并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承担商品房预(销)售职责,负责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售资金使用。

(四)承担监督指导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责任;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质量保修金的归集、使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用房的归集与监管。

(五)承担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危险房屋管理安全鉴定、房屋虫害防治和物业装饰装修市场活动。

(六)承担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负责拆迁单位资质管理。

(七)负责城市及城厢、古柳、龙旺庄、冯格庄、柏林庄五个办事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和房屋租赁管理;代表市政府确权发证;负责管理城市房产档案;负责房屋登记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八)负责制定全市房产测绘、房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指导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十)承担落实房产政策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责任。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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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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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房产管理中心文献

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格式:pdf

大小:5KB

页数: 2页

- 1 - 房产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 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维护财经纪律, 根据新《会 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开支审核与报销 任何费用开支必须具有合法的、真实的、有效的正式发 票,由经手人、股室负责人签字并载明用途,先经财务负责 人审核,由分管领导签字,报一把手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与报销 1、凡股室需购办公用品的,由各股室负责人写出书面 申请,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室 统一采购。超过 500元的须经一把手签字后方能采购。 2、各股室需购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须经领 导班子研究,由一把手签字后方可购买。并由中心财务室列 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防止资产流失。每年由办公室与财务 室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 三、差旅费报销 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考

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

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

格式:pdf

大小:5KB

页数: 14页

(1992年12月19日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产管理, 保障房屋所有人、 经营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经营人和使用人依法行使房屋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 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该房屋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转移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 第五条 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条例的实施,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 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 第六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公有房屋 (以下简称直管公房) ,由市、 区县房地产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 其他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 由单位和个人 自行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简介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是岑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领导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主任:樊少强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桂全

岑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覃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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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简介

张家港市房产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产管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于2010年1月15日更名为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改设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实施公务员管理,是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行使全市房产管理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负责房产权属管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上级机关、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各乡镇(场)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辖区内与本中心有工作关系的企业、社团、居民群众等组织和个人。

根据上述职责,本中心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财务科、住宅产业科、房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共六科室,均为股级建制。现有在岗工作人员24人,其中编内在岗人员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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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市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查处违反房产法律、法规的各种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和房改资金的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房产测量工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全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管理房产买卖、租赁、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编制市区旧城改造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危险房屋的检查、鉴定;审批危险房屋加固方案和改变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方案。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业务指导和年检计划;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建立、归集及使用审批;负责指导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的住宅建设。编制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集资合作建房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审核、申报,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区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强化素质,重树形象,科学管理、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房产行业管理,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步推进住宅建设,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丰收,为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为焦作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系统各项工作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先后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被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被建设部评为全国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和产权产籍管理蝉联全国标兵单位;被省委命名为全省“道德规范进万家”先进单位,连续多年省建设厅评为全省房地产管理、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全省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依法治市先进单位、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效能革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推行党政机关工作质量管理基本标准先进单位、文明机关示范点、“五型”机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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