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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及历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均未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委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0年度,我委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为当事人当面申请,申请公开的是国企改革政策,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将申请公开的信息向当事人公开。至此,累计受理1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已答复1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不予公开”和“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应保密的信息和本委内部工作文件信息。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委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条,全部在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经贸委网站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如下:
⑴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和指南类信息共3条,有《关于调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
⑵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有《关于印发龙岩市公物拍卖企业指定与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等;
⑶发展规划与相关政策类信息1条,为《关于转发福建省产业调整和振兴2010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等;
⑷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有《关于连城县余地水电站并网运行的批复》等;
⑸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有《关于加强暴雨洪涝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
⑹监督检查类信息10条,有《关于开展国庆前电力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等;
⑺有关工作动态类信息9条,有《关于今年(2010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及近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等;
⑻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116条,有《关于下达2010年龙岩市财政企业技改贷款项目贴息补助资金的通知》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我委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专栏中设置了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信息、查询申请办理情况、群众信箱等六个二级栏目。并实现了与“中国龙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了市民查询。
2、发挥本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有设置我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我委充分利用发挥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及时往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移交主动公开的信息,方便民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截止2010年12月,我委往市档案局、市图书馆公开查阅场所移交政府信息154份。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即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规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途径及有关要求。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政府采...
承包政府信息化项目企业需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一、二、三、四级。 各等级所对应的承担工程的能力: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今年(2010年)我委涉及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共10条,均主动在网站上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委编制了2009-2011年龙岩市工业调整振兴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以龙政综【2010】52号文下发并在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我委无政府投资项目,其它项目的行政审批均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其审批过程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及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0年,我委未制定重大公共政策。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我委公共服务类信息共有51条,均主动在网站上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按市政府的要求,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规定的程序在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龙岩市经贸委网站公开,并将正式的纸质文件及时上交到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今年(2010年)已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开展的需要,今年(2010年)调整完善了本委网站的栏目,将原“经贸信息”栏目扩展为“国家经贸”、“福建经贸”和“龙岩经贸”三个子栏目,并及时更新栏目的内容,不断完善网站建设。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条例》的要求,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委实际,建立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龙岩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龙岩市经贸委机要保密工作规定》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综合与法规科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依领导和干部变动,分别及时调整了委机关保密工作和定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同时,建立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201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与《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对外网站建设特色不够,公众知晓率有待提高。我委网站是经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最主要平台,应该进一步改进网站,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委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经贸部门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 。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精品文档 你我共享 AAAAAA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 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局网站 (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 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
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08]38号),参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龙岩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同时,就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进行了说明,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建设公开平台,落实配套措施
一是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市、县两级政府网站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网站在《条例》实施前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与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页,专页中设置了“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中国龙岩”网站实现了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链接,设有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各部门信息公开、县市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联系方式、信息公开社会考核考评等9个二级栏目,在子栏目中,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发布排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政府信息公开点击排行”、“政府信息发布统计排行”等栏目,在链接、内容、格式上体现了方便管理、方便查阅、统一规范的原则。
二是抓好公共查阅点建设。市、县两级档案馆、图书馆因地制宜,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配备了触摸屏电脑。有的县(市、区)还提供电子查阅场所。
三是提供经费保障。市财政拨出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设施经费57万元,其中市公开办12万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建设经费35万元、市档案馆公共查阅场所建设经费1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政府共拨出经费198万元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推进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市经贸委、新罗区政府、新罗区铁山镇政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
(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龙岩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等文件,转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责任追究等办法,待省里出台后参照制定。
(五)开展培训宣传,营造公开氛围
分阶段、分层次组织了学习培训,先后于2007年10月31日、2008年1月17日、2月20日、4月14日、5月16日、7月2日、10月23日、12月10日召开了8期次的业务学习、培训会议。特别是在2008年2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上,邀请参与《条例》起草审定的国务院法制办马森述处长作了专题讲座,是第一个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辅导的地级市,市政府领导和政府部门、单位的领导共200多人听取了辅导报告。通过讲座,从领导层面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了认识,对于全面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各县(市、区)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除参加省、市的学习之外,各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暨《条例》学习培训会议,组织部门和乡镇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20期次的培训,培训3500人次,其中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8期900人次。
在《条例》施行前,组织开展了宣传普及工作。2008年4月29日在《闽西日报》刊登市政府江棣章常务副市长就政府信息公开答记者问,就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主体、保障和政府信息的查阅、申请和获取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宣传普及,同时,还在报纸上公告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渠道的网址和地址,为《条例》的正式施行作好了舆论准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和类别
截止12月31日,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机关主动公开420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2645条,市政府本级主动公开431条。在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中:机构职能类689条,占26%;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376条,占14.2%,规划计划类177条,占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16条,占8%;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438条,占16.6%;科教文卫类信息269条,占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54条,占20.1%。
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部门单位主动公开信息718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4824条,提供服务类信息803条。
(二)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的情况
根据要求,市、县两级组织力量,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界定,属主动公开的已编辑上网公开。其中,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共梳理并通过“中国龙岩”政府网站公开2007年以前的政府信息1054条。
(三)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市民通过“中国龙岩”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级机关、县(市、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008年通过各级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49.2万人次,其中“中国龙岩”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市、县两档案馆、图书馆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汇集了31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纸质全文1977件、电子全文1977件。2008年市、县档案馆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655人次。
3.政府公报
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龙岩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出版,每期发放量达1200份,免费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赠阅。
4.其它渠道
对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都通过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重要信息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乡镇、村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各级各部门单位还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查询渠道,方便公众咨询、查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当面申请16件,占25.8%,网上申请39件,占6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件,占8%,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3%。主要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公务员登记、大中专结业生就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申请。
受理的62件依申请公开,已答复6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5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答复数6件,否决公开答复数1件(为正在内部研究、调查、讨论或处理过程中等原因而否决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市尚未明确收费标准,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发生收费问题;个别单位对当面申请的免收复印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因此全市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一些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差距较大;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没有全面推开。
(二)改进措施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省里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市的薄弱环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的绩效评估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加强乡镇政府信息和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土资源、环保、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对重大决策等开展相关的解读,方便公众准确理解政府信息。
2、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信息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完善市、区(县)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3、规范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抓好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6、加强指导监督。推动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
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0年,在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288号)要求,现将我厅2010年度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