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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指导重大节日、全市大型活动期间的市容环境布置工作。
(三)在城市规划区内,行驶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依法对城市管理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四)负责城区街路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以及堆放和燃烧祭品、纸钱、燃放鞭炮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规范整治管理工作。
(五)行驶强制拆除违反城乡规划的违章建筑设施和房屋拆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设置、门脸装修设置、橱窗设置、牌匾设置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和审批。
(七)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草拟全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各县区、各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履职尽责情况;对改善提高城市管理状况和水平负全责。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研究,即在利用现有的科学技术解决开发与环境的冲突,期使经济成长与环境保护达到平衡。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类活动加以纠正,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冲突,达到资源可持续利用及促类形成更发展更进步的新文...
第一章 总则 办公场所是员工从事经营管理的劳动场所,公司努力创造一个...
新版环境管理体系8.1条款对应04版的4.4.6,运行策划及控制。这可查的多了,包括外程、(水、气、声、渣)的处理等
吉林省辽源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探讨
目前,生态环境监测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但在我国刚刚起步,基础差,底子薄,相对落后,缺乏统一的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技术规范。本文主要结合国内情况拟对辽源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作一全面介绍,以期大家共同努力来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在我市的开展,并从加强我市环境生态管理的角度出发,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的变化规律,提出了建立指标评价体系的初步构想。
上海市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文件
- 1 - 上海市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局文件 静环( 2005 ) 7 号 2005年“五一”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安 排 局属各科室、各基层 : 2005 年“五一”长假即将来临,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 的市容环境氛围配合第四十八届世乒赛在上海的召开,让市 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五一”佳节,结合市局开展的“十 大便民利民措施”活动要求,现将长假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管 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道路清扫保洁方面 1、节日期间要确保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整体水平,加大 机械化清扫保洁的力量和保洁频率,在原有机扫的基础上再 增设 1~2 个班次。对市容景观道路、主要道路、商业街、 -7- 重点地段要保证作业时间,做到规范操作,主要道路清扫保 洁时间延长至 22 点。南京西路、商业街地区清扫保洁延长 至 24 点。对区内中小道路的清扫保洁晚上 8 点前再增加一 个班次进行清扫。 2、依照“十大便民利民
2019年1月,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更名为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拟定全市城市管理及市容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综治、保卫、信访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固定资产管理、会务工作;负责局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负责拟制全局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财务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经费、城市维护费以及全局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措施;负责票据管理,对执法中收费、罚款进行统一管理、监督;负责制定财务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基层单位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起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定草案,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监察方面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制教育;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拟制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工作的方案、措施;负责承办项目的审批、审核和管理;负责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宣传工作;开展市容环卫科研工作;负责指导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市区公厕建设管理、旅游通道、漓江综合整治和考评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县)市容环卫和城市监察工作。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拟定党建工作目标、党务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负责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日常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调职、奖惩、培训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另有公厕管理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管理、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制订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管执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区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管理、城管执法等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城管执法等的行业管理。
(五)负责本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环境监测管理;环境质量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科研等。
(六)负责本区的水务管理工作,包括水资源管理;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农村水利;城市供排水行业管理;防汛防台工作等。
(七)负责本区的绿化、林业管理工作,包括绿化、林业资源管理;公共绿地和公园建设管理;林业建设管理;群众绿化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管理;森林植物检疫;有害生物防控等。
(八)负责本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包括市容景观的建设管理;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环卫设施管理;户外广告管理等。
(九)负责本区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包括城市道路管理;公路管理;燃气管理;电力、通讯等公用事业的协调等。
(十)负责本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扩权范围,组织实施城管执法。
(十二)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