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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到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办理结清→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担保手续→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本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批→到受托银行办理还款。
注:办理提前还贷业务,需借款人本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三、内转还贷(参照提取业务第九条公积金内转偿还贷款办理)借款人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归还贷款,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当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多或当月汇缴金额足够当月还款时,建议办理此项业务。
借款人及配偶持要件材料→到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协议签订后,无特殊理由不能取消)。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
目前利率:5年内贷款利率4.45%,6-30年贷款利率4.9%(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金[2011]94号)文件通知,从2011年7月7日起进行调整)。
附表: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
当年缴存 |
0.50 |
0.50 |
上年结转 |
2.85 |
3.10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
五年以下(含五年) |
4.20 |
4.45 |
五年以上 |
4.70 |
4.90 |
三、试点项目贷款 |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
同前 |
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近6个月以上,连续、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注:以下所有要件在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一)城市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口簿: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或其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3份;
4、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首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合同》)3份;
7、如有共产人的需要共产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市区营业部贷款中心领取);
9、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领取);
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或折(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
11、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开发公司或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城市区二手住房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
办理要件: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需多提供1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首付款收据(由买卖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4、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4份;
6、《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3份;
7、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3份;
8、买卖双方中国银行卡复印件(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3份;
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市区营业部贷款中心领取);
10、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领取)。
办理流程:借款人到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进行贷前咨询→借款人申请贷款→贷款初审、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买卖双方签订转账协议(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借款通过担保公司转到买方或卖方账户)→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交易、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县(市)吉利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复印件4份,新版身份证需正反复印,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可由户籍派出所出具张贴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口簿: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或其它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复印件3份;
4、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首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
6、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现房合同》)3份;
7、如有共产人的需要共产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9、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10、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或折(需签字并加盖手印或私章确认);
11、借款人正方型楷体私章。
办理流程: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开发公司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四)县(市)吉利二手住房、自建住房(分为两类)
第一类: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齐全的县(市)吉利住宅类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复印件3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已分割到户的个人小证);
9、《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6份;
10、首付款收据及契税发票复印件3份;
11、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婚姻证明复印件4份;
14、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书(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确认书)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5、《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6、主贷人银行还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17、售房方收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二类: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指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证未分割的县(市)吉利住宅类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复印件3份;
8、《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9、土地具结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
10、《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6份;
11、首付款收据及契税发票复印件3份;
12、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份;
13、售房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14、售房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15、所售住房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书(房屋共有人出售房屋确认书)原件2份,复印件2份;
16、主贷人银行还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17、《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8、售房方收款卡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4个工作日。
(五)自建住房
办理场所: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县(市)吉利管理部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申请表》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3份;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
6、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银行6个月工资流水、6个月工资发放明细(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建房人(借款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复印件3份;
8、规划部门批文或规划证书复印件3份(县城建或乡(镇)城建部门出具);
9、建房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附工程预算书),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造价审核,并加章确认;
10、建房合同公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1、施工完成30%以上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施工方出具,管理部实地勘察,并加章确认);
12、施工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收据)复印件3份;
13、所抵押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份;
14、所抵押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3份;
15、所抵押房产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
16、土地具结书原件2份,复印件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分割到户时需要);
17、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3份;
18、《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原件4份;
19、收款卡或折复印件(需本人签字按指纹有效)3份。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县(市)吉利管理部咨询政策→借款人申请贷款→县(市)吉利管理部初审→查看现场、出具勘察报告→管理中心复审、审批→签订《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同时担保公司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委托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合同》)→县(市)吉利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声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到担保公司领取相关合同→借款人按期还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条件房屋类: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非房屋类: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
网上查询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网上查询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濮阳住房公积金...
贵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首先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或者办理业务。如果是代人办理,须带他的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
借款人还款卡(折)号有所变更时,请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卡(折)号变更业务,避免造成逾期,产生逾期费用和不良信用记录。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件;
2、借款人新换卡(折)原件。(中国银行存折不能用于还款账户使用)
办理流程:借款人持要件材料→到市区营业部;县(市)吉利管理部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天办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
1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 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 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 (桂建金管〔 2015〕24 号)、《转住房城乡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 通知》(桂建金管〔 2015〕4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修 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住房消费提取 第一条 缴存职工 (以下简称职工) 发生以下住房消费情形之一 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租赁住房; (四)装修自住住房的; 前款规定中自住住房是指职工(或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 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由单位根据缴存状况自行选择。
办理场所: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表格。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市区营业部;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经办人员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公积金归集科;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
办理要件:
1、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文件;
2、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证明材料;
3、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表》一式四份,或《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审批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城市区的,公积金归集科审核→管理中心批复→市区营业部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铁路系统、县(市)吉利区的,分别由铁路分中心、县(市)吉利管理部审核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待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持上述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二)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借款人的贷款证明材料、个人信用报告、贷款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查、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三)签订合同。准予贷款的,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并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四)抵押登记。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或单身证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发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划转借款人的借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