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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办公室(挂督查管理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行风建设及科学发展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调配使用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党建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聘及报批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全系统宣传报道工作。
财务审计科(挂招商科牌子)
参与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收支管理、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集中结算。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配合外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招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法规信访科(挂人防管理科牌子)
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设方面的普法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意见、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公文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负责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以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负责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的审批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落实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建设管理科(挂重点工程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城市建设政策意见、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审批概算方案。负责职责权限内市政府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协调推进,对工程变更及工程量进行确认,协调解决预决算编制工作。
建筑市场管理科(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落实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有关政策。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造价咨询、建设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建筑工程结算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城市设计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备案管理。监督管理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制度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初审、转报工作。
住房保障科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市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落实房地产开发规章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房地产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拟订工作,负责编制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商品房预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组织编制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烟台和市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市属直管公房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实施,牵头组织推进城镇化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贯彻落实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物业管理科
参与拟订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安全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建筑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意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贯彻落实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初审、转报工作。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市政府决定投资的城市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建设资金。
(九)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落实全市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贯彻房地产市场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烟台市和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保障性住房、市属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防空袭演习演练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以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落实人防指挥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人防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的审批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以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有关命令、指示,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准备、人民防空转入战时体制工作,负责发布空袭警报、指挥人防防空疏散、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实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组织落实人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市发展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参与初步设计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概算方案审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3.关于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建成后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负责其他公用事业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
4.关于城市生活噪声、建筑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饮食业油烟等监管。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负责制定大气、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大气、噪声环境保护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污染的监督执法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负责牵头建立完善城市噪声、大气环境治理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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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山东省莱阳市鲁元景观制品厂(原莱阳市新天地),是国内较早从事园艺景观工程的专业单位之一。总部在山东莱阳,业绩遍及全国各地。
范围涉及园林景观,室内外生态园、公园改造、小区配套、古典建筑等,主要包括各种假山、假树、喷泉、雕塑、廊架、凉亭、水景、园林小品、艺术地坪及花盆、果皮箱、垃圾桶等。
以真石、水泥、玻璃钢等为主要原料,加上独具匠心的创意与巧夺天工的技术相结合,可以将产品达到以假乱真、经济环保的效果。
莱阳鲁元景观制品厂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2100433B
基本信息
名称: 莱阳市污水处理厂
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 钟培良
注册资本: 40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0-12-27
住所: 古柳街道办事处大吕疃村东
经营期限自: 2000-12-27 经营期限至:
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照日期: 2011-07-27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2100433B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科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接待、考勤、卫生检查、保卫、车辆、会议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及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三)财务科
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和监督国家、省及市下拨经费的使用;对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系统内的财务审计工作。
(四)综合科(挂水政监察大队牌子)
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法规法律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负责调处单位或部门间的水事纠纷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河道范围内的采砂许可及建设项目审批。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水利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