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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兰州市国土资源规划修编和土地统征办公室),为副县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性质,核定人员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内设:综合科、项目管理科、统征科,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中心的财产财务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中心文件收发、机要、文字信息等工作。
三、负责中心党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四、负责中心档案资料、学习、宣传等工作。
五、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土地统征等工作,协同业务科研究中心战略性发展方向。
六、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协调、车辆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管理科职责
一、规划修编项目
编制修订或委托编制修订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编制城市用地规模控制图。
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按照《兰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整治的具体工作,实施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措施和有关项目的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源调查、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
三、对县、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从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核报批,资金核拨申请,督促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等,负责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护的监督工作。
四、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统征科职责
一、负责中心承担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集体土地的统一征收征用工作;进行建设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各项费用的前期测算;洽谈统一征地协议、分解协议的起草;征地项目的实施中各项工作的协调。
二、对全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建设征用土地工作中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2100433B
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受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编制并修订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编制城市用地规模控制图;
2、按照《兰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实施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补平衡的具体措施和有关项目的工程招标管理工作;
3、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源调查、咨询、服务和评价工作;
4、对县、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业务指导;
5、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涉及集体土地的统一征收征用工作;
6、进行建设项目征收征用土地各项费用的前期测算;征地协议、分解协议的起草;
7、征地项目的实施中各项工作的协调,并对全市的集体土地征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8、承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你的内容不是很详细,应该用市政“人工铺装碎石底层”计价是可以的吧。
土地开发整理施工组织设计 应该 是 施工单位 技术人员的工作,不是 预算造价人员的 工作哦。
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单位主要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包括:(1)调整农地机构,归并零散地;(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5)复垦废弃土地...
土地开发整理计价程序
土地开发整理计价程序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前 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 、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C、附录 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
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福建省国土厅直属单位,检查委托地方政府管理的省级滩涂围垦项目股权的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建设;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推广及咨询。
永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永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1、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的调查研究与评价,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布局研究。
2、参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项目实施计划,承担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项目选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资金预算报告、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各个环节都要阳光操作。
4、开展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选定监管单位并对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方案进行审查。
5、组织项目工程验收,协助开展项目验收和复核。
6、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使用。
7、承办上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能: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计划,指导县(市、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耕地占补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负责完成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市区补充耕地计划,建立占补平衡的耕地指标储备库;受市局委托,审查报市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含变更)、施工图设计;负责省、市联合项目和县(市、区)国营农场异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技术管理;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验收的现场踏勘工作。
襄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李安福。
办公地址:襄城区内环路53号。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