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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
(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
(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
(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六)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十七)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培训、人才服务、老干部服务、职称资格、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全市住建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 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
(五)审计督查科。负责对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督办。负责对局系统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六)信息科。负责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维护。负责对外开展舆论宣传。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应急和处置。负责新闻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编发。负责网民留言的协调办理。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审核。负责发放行政审批决定和行政许可证。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流程。
(八)综合规划科。负责拟订住建领域各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综合年报。负责拟订保障房年度计划和城建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储备。负责搜集整理行业内各类综合数据,汇总编报各类统计报表。牵头协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九)项目管理科。负责组织各类项目的前期筹划、方案设计、 资料收集和评审。负责研究编制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评审。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重大项目的包装和协调实施。负责组建和管理行业内各类专家库。
(十)勘察设计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负责征收规定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对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登记。负责对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进行专项备案登记。负责核准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核准备案。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建筑行业和预拌混凝土行业。负责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发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进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核查认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处罚。负责管理全市从事建筑活动各类企业的资质、资格。
(十二)房产开发科。负责兰州地区房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核发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对房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度检查。负责跟踪管理房产开发项目建设动态。负责出具商品房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核验证明。负责监管全市建设单位规划道路代征、代拆。
(十三)房政管理科。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修缮全市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负责处理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管理及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住房租金调整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产权比例的界定和审核。负责监管和使用房改资金。
(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监管全市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负责测算房屋重置价格、房屋租金标准。负责监管房屋租赁、买卖和抵押行为。负责管理存量房产交易资金。负责房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负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十六)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分配。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的出售和售后管理。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七)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核准和备案。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
(十八)城市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办法、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占用、开挖、养护、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依附于市政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桥梁)行驶的审批。参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负责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它城市供用热设施的方案审核。负责核发供热许可证。
(十九)村镇建设科。负责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技术审查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住房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监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年报编制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管理直管公房安全。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十一)建设科技科。负责住建领域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和评价标识申报。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备案登记。负责全市建设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科技项目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及对外技术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实施。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文生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为: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西韩愈大街279号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科学技术推广使用、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你好,林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设在太行路48号。 公司主要服务范围是农、林、牧、渔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0〕43号)和《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发〔2010〕26号)精神,设立兰州市城关区林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原区农林局的林业管理职责划入区林业局。
《甘肃省兰州市物价指数》是甘肃省政府统计室出品文献。
甘肃省兰州市物价指数
责任者
甘肃省政府统计室
出版地
兰州
出版者
该统计室
出版时间
1945-1946
描述
内部刊物
出版周期
年刊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