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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信息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管委会工作部署、文件和会议精神;负责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及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及调查研究的指导和收集整理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中心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和议定事项的督办。根据需要发出会议纪要或将会议决定传达有关部门,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行政公文的收发、批办、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中心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档案集中管理工作等;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后勤保障服务及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的购置和发放工作;负责中心采购计划的制定、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负责中心保卫、消防、卫生及有关社会事务工作;负责管理中心会务、车辆、合同、职工用餐的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培训班等活动的后勤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领导来中心指导、参观访问的组织接待工作。

二、机关党总支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决议、决定,团结和带领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组织党员和群众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负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监督、指导各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各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加强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完成市直机关工委和中心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监督检查市公积金中心党员干部职工执行党纪政纪和法纪的有关情况;负责协助党组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配合机关党总支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负责受理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行政检查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申述,调查处理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负责指导制定本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并督促落实;协助开展执法效能监察、机关风纪专项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中心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工作部署,进行督查督办;承办中心党组、市纪委监察局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会

负责贯彻实施党组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本单位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作计划,根据职工的意愿,开展各种活动;配合党组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帮助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对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职工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大会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加强单位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职工兴趣小组;负责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好女工体检、三八节活动等,发挥女职工在各项工作中的促进作用;负责工会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负责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完成党组及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五、团委

负责团委全面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总支及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制订共青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人事科

负责承办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及传达贯彻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人事管理,主要包括:人事考核管理、劳资、保险管理、人事调配任免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技术职称评定管理、考勤管理、退休干部职工管理;负责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活动;负责协助党总支、工会、机关支部做好“五型”机关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计划财务科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1.负责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的编制。2.负责全辖各机构资金账户的设立、网上银行划拨各项业务资金、办理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业务,计提定期存款利息和委托银行业务手续费及其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3.负责全辖各机构会计凭证的审核、整理装订及移交工作。4.负责全辖会计账簿账页的打印、整理、装订、移交工作。5.负责全辖重控凭证的入库、保管、出库及作废,重控凭证的回收及销毁工作。6.负责全辖各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及贷款发放和回收业务,会计核算的指导及监督工作。7.负责全辖各机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审核工作。8.负责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结算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9.负责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10.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调度、调剂与运用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11.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财务状况和资金运营成果,并负责向财政、审计、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等部门报送。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统计:1.定期向中心负责人、市人民银行、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报送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2.其他需要临时填报的各种报表。

(三)中心经费财务:1.负责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2.负责中心管理费用的日常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3.负责申报和交纳各项税金工作。4.会同其他部门进行的定期盘查固定资产工作。5.定期向统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报表。6.负责编制年度中心管理费用财务决算报告。7.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归集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计划;负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作;负责审核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和缴存工资总额,审核全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负责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停缴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的发放和信息查询工作。

九、贷款管理科

负责制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政策、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制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和逾期贷款催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复核、结清、期房转现房、解除抵押、征信查询等业务;负责制订年、季、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指标计划和执行情况汇总报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开发项目的签约审批及已签约开发项目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服务大厅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市中心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和市中心及市中心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负责组织编报分中心工作任务指标计划和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归集使用业务计划。按规定权限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个人建户、补缴、基数调整、缓缴、转移、封存、启封、变更、托管、销户、提取等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审批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业务;负责向市中心领导、计划财务、业务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做好与市中心财务部门和业务委托银行核对有关账务工作。以及与市区各业务委托银行、担保公司、产权交易部门业务衔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工作,归集、贷款业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各种印鉴、文件资料和凭证的保管保密工作:各种办公设施和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分中心职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中心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维护营业场所的工作秩序。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作风。做好各岗位工作效能考核,并会同市中心人事管理部门做好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市中心领导、党务、行政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一、江南办事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及市中心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操作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和市中心及市中心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审计;负责组织编报分中心工作任务指标计划和完成市中心下达的归集使用业务计划。按规定权限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个人建户、补缴、基数调整、缓缴、转移、封存、启封、变更、托管、销户、提取等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审批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业务;负责向市中心领导、计划财务、业务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做好与市中心财务部门和业务委托银行核对有关账务工作。以及与市区各业务委托银行、担保公司、产权交易部门业务衔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工作,归集、贷款业务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各种印鉴、文件资料和凭证的保管保密工作:各种办公设施和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分中心职工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市中心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职工综合素质。维护营业场所的工作秩序。加强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工作作风。做好各岗位工作效能考核,并会同市中心人事管理部门做好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市中心领导、党务、行政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信息科技科

(一)数据管理:1.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工作。2.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备份工作。3.提供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数据。4.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网络管理:1.负责计算机网络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和维修工作。2.负责公积金业务广域网的维护。3.负责对办公自动化局域网的建设与维护。4.负责公积金网站的建设、维护与保障发布公积金各类信息。5.负责接入互联网管理工作,负责内网与互联网隔离工作。

(三)安全管理:1.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监督检查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防水、防火、防盗、防病毒、防破坏、防黑客、防泄密。2.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各类应急事件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四)硬件管理:1.负责各科室、分支机构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计算机设备的调配、安装调试、维护与维修。2.负责机房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与维修。3.负责对严重损坏、无法维修或修复费用过高的硬件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4.负责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设备采购的协助工作。

(五)软件管理:1.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采购工作。2.负责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3.负责各科室、分支机构使用软件的安装、调试与维护。4.定期对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5.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运行。

(六)技术档案管理:1.负责各类技术档案管理。做好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环节的工作。2.负责重要技术档案双备份和异地保管。

(七)培训:1.负责各科室、分支机构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培训工作。2.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证书》认定工作。

(八)权限和口令管理:1.负责公积金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员权限的收授工作。2.负责超级用户口令的管理工作。

十三、执法监督科

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制定、调整、备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处理行政执法中的群众控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管理、归集管理、贷款管理、资金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和县(市)规范化建设等规章制度建设的审核和监督实施;负责核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负责对各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制定、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行政执法证;负责市公积金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审计稽核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财政、金融、审计、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和专业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科室及管理部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的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负责人离职、离任及任期经济责任稽核;负责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纪事项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向领导报告,提出纠正、处理意见;负责配合同级财政、审计机关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对财务各类凭证、相关帐目、财务档案等情况的合规性、合法性、真实性稽核;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其所属单位的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稽核;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编制的会计报表、财务决算的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性稽核;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的公积金计算机管理综合系统进行监督;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及管理部的公积金贷款及抵贷资产的保管、处置、损益情况稽核;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资金调拨、管理与使用等情况稽核;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执法检查中欠缴大户的档案建立和披露制度稽核;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公积金中心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稽核事项;负责完成市公积金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定制定行政执法操作规范;负责对揭发、检举、控告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负责组织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提出执法意见,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依法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归集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对骗取、冒领住房公积金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理;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执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负责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档案的管理。

十六、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受理12329咨询热线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受理12345市长热线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网站在线和留言中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受理民心网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受理主任邮箱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受理“接地气,连民心”服务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网咨询、投诉及建议;负责将客户咨询、投诉及建议整理报送中心领导及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与业务部门日常联系及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客服中心咨询、投诉及建议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咨询及投诉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西三办事处

负责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工作。

十八、桥北办事处

负责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负责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受理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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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牡丹

  • 冠幅W/P(cm):0-0;地径d(cm):0-0;胸径/米径Ф(cm):0-0;高度H(m):0-0
  • 百态
  • 9%
  • 杭州百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安徽直销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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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高度80㎝ 冠幅50㎝以上
  • 9%
  • 西安市锦艺园林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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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髙度 H (m )100冠幅 W/P(cm )70土球直径 (cm )50
  • 9%
  • 甘肃华运环境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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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品种:牡丹
  • 百态
  • 9%
  • 杭州百态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牡丹

  • 高度80㎝ 冠幅50㎝以上
  • 9%
  • 西安三利苗木基地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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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袋苗 苗高1.2-1.3m 冠幅0.9-1.1m
  • 东莞市2022年7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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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袋苗 苗高1.2-1.3m 冠幅0.9-1.1m
  • 东莞市2022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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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袋苗 苗高0.8-1.0m 冠幅0.8-1.0m
  • 东莞市2022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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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五斤袋苗 苗高0.3-0.35m 冠幅0.18-0.3m
  • 东莞市2022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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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

  • 五斤袋苗 苗高0.3-0.35m 冠幅0.18-0.3m
  • 东莞市2022年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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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详见原档
  • 1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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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

  • TC-C2
  • 2套
  • 1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0-06-12
查看价格

管理中心

  • 详见原档
  • 1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4-27
查看价格

管理中心

  • (1)名称:管理中心端(2)满足设计图纸、相关规范、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要求(3)含地下室增加费
  • 2台
  • 3
  • 红门、捷顺、博思高、创通智能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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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平台管理中心

  • 1.云平台管理中心对局域网内所有设备进行统一控,实现多屏信号的调取和控制;2.采用优化的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无病毒侵扰风险,长期稳定运行不宕机;3.采用B/S架构,通过web方式可以访问
  • 1台
  • 1
  • DANACOID(大因)/中国DY-M1 Plus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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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任领导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祁华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红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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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二)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指定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办事处的内部核算;

(四)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提出住房公积金的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八)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九)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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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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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格式:pdf

大小:15KB

页数: 6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形势下行和房地产市场走低的双重压力, 管理部党支部紧紧围绕 中心的工作大局,瞄准“全省标杆,全国一流”的总体定位,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科学分析形势、超前谋划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管理部各项业务 指标全部超额完成任务, 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管理部党支部被 **市评为 “先进党支部”和“先进自愿者服务队”。 ** 市管理部公积金事业继续保持稳步发展态 势。 2015年主要工作及特点 (一)、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截止 2015年底,新增开户单位 59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85%,新增归集人数 14543 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207.76%,归集金额 4526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102.18%, 提取公积金 20375万元,提取 23328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格式:pdf

大小:15KB

页数: 1页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求意见表 总体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 省、市有关规定存在的问题 和具体表现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 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 的问题和具体表现 我单位在工作作风、为民服 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具体 表现 对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作风建 设、完善制度、改进业务办 理有何意见和建议 对我单位深入开展党的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有何意见和建 议 注:填写总体评价时,请在相应选项下面的空格内划“√” ,如填写内容 较多可另附纸张填写。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分工

焦俊伟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工作。

蔺家申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大冬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常务工作。

张 强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卜 岚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鄂鹏河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协助焦俊伟同志开展水生态环境工作。

王建辉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协助焦俊伟同志开展大气环境工作。

艾少波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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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任领导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局长:付忠安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周伟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纪铭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刘永林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毕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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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绿化大决战进军“森林城”

  近日,牡丹江市掀起了春季植树造林新高潮,吹响了“三年绿化造林大决战”集结号,全力打造“生态之都,森林之城”。    过去三年,牡丹江市累计造林63.3万亩,超额完成了“三年绿化龙江大地”的目标任务。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就全省今后五年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加快全市绿化造林进程,牡丹江市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三年绿化大决战。    绿化决战以村屯、公路、城镇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江河湖库渠绿化和重点区域退耕还林为重点,预计到2013年,完成绿化面积68.5万亩,其中人工植树18万亩、封山育林49.6万亩、城镇绿化0.9万亩,力争实现所有村屯全面绿化,公路、铁路、江河湖库渠等全程绿化。届时,牡丹江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9%以上,绿地率3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平方米以上。    今年是牡丹江市创建“生态之都、森林之城”、三年绿化大决战的第一年,这个市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联动、分步实施”的原则,紧紧围绕山、水、园、林四大要素,采取财政投入与社会捐建相结合,专业单位建设与部门包建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启动全民植树种绿行动,确保完成380万株的植树任务。按照城市园林化、城郊森林化和道路林荫化的标准,市区将完成“百园工程”,实现大树进城1万株,栽植百万株树木,新建小区绿化率达到30%以上。同时,旧城区将结合城市改造,大力实施“拆墙透绿”、“破硬见绿”、“垂直挂绿”等工程,今年将绿化治理居民小区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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