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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内容简介

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内容简介

《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简明易懂,统一了口径和计算方法,便于统计人员应用和操作。《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不仅在行业统计工作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煤炭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中,也能起到指导、引导和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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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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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煤炭

  • 发热量5000-5600(kca/kg)
  • t
  • 13%
  • 广东盈达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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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批量/无
  • t
  • 13%
  • 龙岩简桂超有限公司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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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2000-7000卡/无
  • t
  • 13%
  • 龙岩简桂超有限公司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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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批量/
  • t
  • 13%
  • 龙岩简桂超有限公司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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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级
  • t
  • 13%
  • 山西华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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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珠海市2016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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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珠海市2016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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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珠海市2015年1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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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珠海市2015年11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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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 珠海市2015年9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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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煤炭
  • 1t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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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炒单温煤炭

  • 材质:不锈钢 1800×1000×800mm 耗气量:5m³/小时,炉头规格内径:350mm,外径450mm
  • 7363台
  • 1
  • 宇丰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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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炒单温煤炭

  • 材质:不锈钢 2000×1000×800mm 耗气量:5m³/小时,炉头规格内径:350mm,外径450mm
  • 1518台
  • 1
  • 宇丰
  • 中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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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炒单温煤炭

  • 材质:不锈钢 1000×1000×800mm 耗气量:5m³/小时,炉头规格内径:350mm,外径450mm双炒双温灶
  • 6363台
  • 1
  • 宇丰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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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炒单温煤炭

  • 材质:不锈钢 2000×1000×800mm 耗气量:5m³/小时,炉头规格内径:350mm,外径450mm双炒双温灶
  • 6135台
  • 1
  • 宇丰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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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图书目录

1综合指标

1.1统计调查单位

1.1.1煤炭工业企业

1.1.2法人单位

1.1.3产业活动单位

1.2基本情况

1.2.1法人代码

1.2.2详细名称

1.2.3法定代表人

1.2.4详细地址及行政区划

1.2.5隶属关系

1.2.6所属部门

1.2.7经济类型

1.2.8控股情况

1.2.9行业分类

1.2.10企业规模

1.2.11煤炭工业企业规模

1.3产品生产能力指标

1.3.1煤炭产品生产能力

1.3.2设计生产能力

1.3.3核定生产能力

1.3.4煤炭生产能力的计算

1.3.5计算生产能力的规定

1.3.6填报生产能力报表应注意的问题

1.4主要综合统计指标

1.4.1生产经营总值

1.4.2工业总产值

1.4.3新产品产值

1.4.4出口交货值

1.4.5工业销售产值

1.4.6工业中间投入

1.4.7工业增加值

1.4.8煤炭企业库存

1.4.9煤炭平均售价

1.4.10原煤平均价格

1.4.11职工薪酬

1.4.12期末职工人数

1.4.13社会保险费用

1.4.14福利费用

1.4.15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1.4.16当年科技支出合计

1.4.17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

1.4.18新增专利数量

1.5生产经营评价指标

1.5.1经济增加值

1.5.2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1.5.3生产人员实物劳动生产率

1.5.4产品单位成本

1.5.5原煤单位制造成本

1.5.6原煤单位完全成本

1.5.7工业产品产销率

1.5.8净资产收益率

1.5.9总资产报酬率

1.5.10主营业务利润率

1.5.11成本费用利润率

1.5.12资产负债率

1.5.13总资产周转率

1.5.14流动资产周转率

1.5.15应收账款周转率

1.5.16已获利息倍数

1.5.17销售增长率

1.5.18净利润增长率

1.5.19固定资产增长率

1.5.20资本保值增值率

1.5.21技术投入比率

1.5.22社会贡献总额

1.5.23社会贡献率

1.5.24上交国家财政总额

1.5.25社会积累率

1.5.26百万吨死亡率

1.5.27每千名职工因工重伤(死亡)率

1.5.28工业产品优质品率

1.5.29煤炭产品优等品率

1.6能源消费、环境评价指标

1.6.1煤炭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

1.6.2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1.6.3原煤生产电耗

1.6.4矿井水利用率

1.6.5单位能耗降低率(节能率)

1.6.6废水处理率

1.6.7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

1.6.8废渣综合利用率

1.6.9瓦斯利用率

1.6.10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

1.6.11矿山土地复垦率

1.6.12吨矿石(煤)环境治理投入

2煤炭生产指标

2.1原煤产量指标

2.1.1原煤质量标准

2.1.2原煤的计量

2.1.3原煤产量的分组

2.1.4原煤平均日产量的计算

2.2掘进工作进尺指标

2.2.1成巷标准及井巷掘进计量

2.2.2生产矿井井巷掘进总进尺

2.2.3巷道分类

2.3掘进工作面指标

2.3.1期末在籍个数

2.3.2掘进工作面平均个数

2.3.3掘进工作面平均月进度

2.3.4掘进率

2.3.5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

2.3.6掘进装载机械效能

2.4矿井储量指标

2.4.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

2.4.2储量损失的计算

2.4.3回采率

2.4.4储量损失率

2.5矿井(露天)煤量指标

2.5.1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

2.5.2露天开拓、回采煤量

2.5.3矿井(露天)煤量可采期

2.6回采工作面的分组

2.6.1按主要采煤方法分的回采工作面

2.6.2按采煤工艺(机采、炮采)分的回采工作面

2.6.3按煤层厚度分的回采工作面

2.6.4按煤层倾斜度分的回采工作面

2.7回采工作面指标

2.7.1回采工作面期末在籍个数

2.7.2回采工作面平均个数

2.7.3回采工作面长度

2.7.4平均每个工作面长度

2.7.5回采工作面进度

2.7.6回采工作面采煤面积

2.7.7每平方米采煤面积产量

2.7.8回采工作面采煤高度

2.7.9回采工作面平均月产量

2.7.10回采工作面采煤机械化程度

2.7.11回采工作面采煤机械效能

2.8矿井井巷维修工作量指标

2.8.1失修井巷长度

2.8.2矿井井巷失修率

2.9露天剥离工作指标

2.9.1剥离量

2.9.2剥采比

2.9.3装车率

2.9.4含煤系数

2.10露天采剥阶段指标

2.10.1阶段个数

2.10.2阶段工作线长度

2.10.3阶段采剥面积

2.10.4阶段工作线平均进度

2.10.5阶段采剥体积

2.10.6阶段平均高度

2.10.7采剥工程延深速度

2.10.8平盘宽度

2.10.9平盘合格率

2.10.10平均运距

2.11排弃场工作指标

2.11.1排弃场线路长度

2.11.2排弃线条数

2.11.3平均在籍(或使用)每条排弃线收容量

2.11.4期末工作中排弃线平均每条长度

2.11.5期末工作中排弃线平均段高

2.11.6工作中排弃线平均进度

2.11.7工作中排弃线平均总长度

2.11.8平均每米排弃线移路一次收容量

2.11.9排土线受土量

2.11.10排土场下沉系数

2.12露天穿孔爆破工作指标

2.13露天设备效能指标

2.13.1按平均实有台数计算

2.13.2按平均使用台数计算

2.14露天机车(包括电机车和蒸汽机车)、车辆工作指标

2.15露天设备时间利用指标

2.15.1按使用台日和台时计算

2.15.2按时分记录运转时间计算

2.16露天油母页岩(富矿)供应量指标

2.17煤矿生产设备数量指标

2.17.1统计范围

2.17.2设备分类

2.18期末设备台数

2.19设备技术状况

2.19.1期末设备完好率

2.19.2期末设备带病运转率

2.19.3期末设备停运待修率

2.20设备台日和台时

2.21设备平均利用指标

2.21.1设备使用率

2.21.2带病运转率

2.21.3设备备用率

2.21.4停运待修率

2.21.5设备运用率

2.22运输设备工作指标

2.22.1地面标准轨运输设备指标

2.22.2矿井窄轨运输设备效能

2.23机电设备事故分类及指标

2.23.1机电设备事故分类

2.23.2机电设备事故指标

2.24煤炭质量指标

2.24.1灰分

2.24.2水分

2.24.3发热量

2.24.4挥发分

2.24.5固定碳

2.24.6全硫分

2.24.7胶质层最大厚度

2.24.8黏结指数

2.24.9灰熔融性

2.24.10哈氏可磨性指数

2.24.11含矸率

2.25选煤产品分类指标

2.25.1炼焦煤选煤产品

2.25.2动力煤选煤产品

2.25.3各类产品说明

2.26选煤产品数量指标

2.26.1含实际全水分数量

2.26.2商品产品数量

2.26.3折合后平衡数量

2.27选煤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煤炭运销指标

3.1货源量指标

3.1.1货源量的概念

3.1.2调出调入加工原料煤

3.1.3销售量

3.1.4非经铁路运量

3.1.5期末库存

3.1.6煤炭生产自用煤

3.2煤炭铁路总运量

3.2.1铁路总运量

3.2.2销售运量

3.2.3其他运量

3.3煤炭调出调入量

3.3.1调出量

3.3.2调入量

3.3.3净调出调入量

3.4商品煤和煤炭销售量

3.4.1商品煤的概念

3.4.2煤炭销售量的运输构成

3.5煤炭市场

3.5.1煤炭出口

3.5.2煤炭出口量

3.5.3煤炭进口

3.5.4煤炭进口量

3.5.5重点用煤行业

……

4劳动工资指标

5财务会计指标

6固定资产投资指标

7建筑业指标

8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9节能环保指标

10煤矿机械制造指标

11勘察设计

12地质勘察

附录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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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内容简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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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统计常用指标计算办法内容简介文献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试行)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试行)的通知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试行)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85KB

页数: 16页

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试行)的 通知 【颁布单位】 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 19950214 【实施日期】19950214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5〕第50号 【名称】煤炭工业部关于印发《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试行) 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 、各直管矿务局(公司) 、华 能精煤公司、华晋焦煤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 部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管 理工作的需要,并针对当前安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 了《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试行)。现 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995年起,安全统计在执行《煤炭工业伤亡事故 调查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程》 (能源安保〔1990〕735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

格式:pdf

大小:85KB

页数: 2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程质量认证是安全设施验收的必要条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使用的重要质量依据。

煤炭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简介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企事业单位经济合同审计监督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煤炭工业部《煤炭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煤炭企事业单位与其他法人、经济组织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煤炭企事业单位对外签订的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及设备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涉外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其履行过程进行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 经济合同审计的目的是,保障签订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维护煤炭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对经济合同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经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1、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2、合同标的数量、计量标准和计量方法是否准确,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

3、合同价款或者酬金是否具体、准确。

4、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可行、明确。

5、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根据法律规定和经济合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否在合同中明示。所列条款是否合理、有效。

(二)经济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依法履行审批、鉴证、公证等手续。

第六条 对经济合同履行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当事人的资信能力是否真实,有无履约能力;需要担保的合同,是否确定切实可行的担保形式,担保人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债权、债务情况;合同履行的效益程度。

(二)合同履行的完整性。审查合同是否履行或完全履行;对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的合同,审查违约责任是否按约定方式承担。

第七条 对购销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产品名称是否正确,是否注明商标或标号、生产单位、规格、型号和等级等。

(二)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是否明确。

(三)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要求是否明确。

1、对已经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是否违反规定以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合同。

2、对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合同中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是否由双方协商签订。对其中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比例以及对质量异议提出条件和时间是否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产品价格,是否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产品单位价格、合同总金额和计价的币种是否明确。

(五)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期限、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在合同中是否注明。

第八条 对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国家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否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

(二)勘察、设计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是否注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第九条 对加工承揽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是否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作、修缮能力签订。

(二)承揽方是否未经定作方同意,擅自把接受的任务转让给第三方。

(三)合同中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数量及检验标准、检验方法是否做出明确规定。

(四)合同中对使用的技术资料涉及技术诀窍的,是否约定保密措施。

第十条 对供用电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是否明确规定电力、电量、用电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供电价格及电费计算依据是否明确。

(三)供电合同期限和用电方的担保措施是否明确。

第十一条 对财产租赁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和内容。

第十二条 对签订的借款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应当提供担保的合同是否经过担保,担保形式是否合法。

第十三条 对对外投资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对外投资合同的签订是否有经过科学论证和批准的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资权益、投资收益分配是否具体明确,公平合理。

(四)对外投资联营形式和应履行的义务是否合理、明确。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否明确可行。

第十四条 对涉外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涉外经济合同是否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所适用的国际惯例和公约我国是否已经加入。

(二)合同标的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

(三)合同中涉及的注入资金、回报率及风险承担是否符合平等、合理的原则。

(四)融资成本的运用是否符合国际惯例。

(五)外方报价是否合理。

(六)采用的保险条款范围是否适当、可靠。

(七)选择的仲裁地点和方式是否符合国际惯例。

(八)外方资信能力是否得到真实可靠的审查。

第十五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经济合同进行的审计为常规审计,一般采取送达审计方式(重大的经济合同审计也可采取就地审计方式),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结束后,提出审计意见。

第十六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经济合同进行的审计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在签约前、履行中和履约后进行。

第十七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列经济合同应当在签约前进行审计:

(一)数额较大的采购合同。

(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三)对外投资合同。

(四)涉外经济合同。

(五)其他重大的经济合同。

第十八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可以要求经济合同经办部门和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一)对数额较大的购销合同进行审计时,应提供市场调研报告和两个以上供货单位的报价单。

(二)对建筑安装合同进行审计时,应提供施工(或监理)方资质证书、批准开工文件和开工许可证。

(三)对对外投资合同进行审计时,应提供经过科学论证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门咨询机构咨询的材料;以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的,应提供资产评估资料。

(四)对涉外经济合同进行审计时,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报价、保险、仲裁和采用的国际惯例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参加重大经济合同签约前谈判和重要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评标工作。

第二十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的审计,应于合同文本送达审计后15日内提出书面审计意见。

第二十一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未经事前审计的合同,煤炭内部审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在履行中、履约后进行审计。

第二十三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经济合同审计,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建立审计档案;对重大问题应当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 煤炭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程序,对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对查出被审计单位及个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授权,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或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 经济合同未经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的,不得结算;对未经审计的合同在执行中造成损失的,煤炭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损失的大小,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建议,或根据本单位授权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十六条 审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审计人员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或对审签经济合同做出重大贡献的应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煤炭工业部部门规章对经济合同审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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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发热量常用指标

煤炭运销中长用的煤炭发热量有:空气干燥基发热量、空气干燥基高位发热量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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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生产监管咨询专家聘用办法简介

各省(区、市)煤炭生产监管部门,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华能伊敏煤电公司:

2005年以来,为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加强煤炭生产监管,我委印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面向全国选聘了首批煤炭生产技术和管理专家,组建了专家库,建立了煤炭生产监管专家咨询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国煤炭生产监管工作。目前,首批专家的聘用期限已满。为继续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我委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煤炭生产监管咨询专家聘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并决定开展第二批煤炭生产监管咨询专家选聘工作。

各省(区、市)煤炭生产监管部门和中央煤炭企业要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第二批煤炭生产监管咨询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对推荐的每位专家要组织填写推荐表,并附一篇专家本人近期撰写的煤炭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调查报告(或论文),于2009年3月20日前集中报送我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同时提供推荐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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