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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的方式主要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合同创设农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回和调整承包地。
原户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现役义务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和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服刑人员,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或者调出其原承包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妇女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土地承包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的决议、村规民约中,不得有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内容。
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后,新居住地有地源的,应当按照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解决其承包地。
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居住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A: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业生产者;
B: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
C: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在他人的土地上从事农业活动。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是禁止抵押的,以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满足农民基本生活资料 和生产资料的土地,是可以抵押的,依照《...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即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发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天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提高新型农业发展进程,甲方将山 地和农用耕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 一、山地及耕地的面积、位置: 1、经村委会同意并报乡政府批准,甲方将位于十八塘乡下埠 村 组,面积 佰 拾 亩 分 厘山地承包给乙方使 用,具体分布: ①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②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③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 ④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⑤小地名 小班号 面 积 亩;⑥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⑦小地名 小班 号 面积 亩;⑧小地名 小班号 面积 亩。 2、耕地面积 拾 亩 分 厘承包给乙方使用,具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24日在第六届中国经济前瞻论坛上表示,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三个与土地制度改革有关的政策性文件。一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国性的指导意见,二是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政策性指导文件,三是关于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性的指导文件。这三个指导文件预期在2015年出台。
韩俊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这项制度关系到农民权益的保护,关系到新型城乡工农关系的构建。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利益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因此与土地有关的改革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利益关切,按照中央的统一部属坚持试点先行,总结完善以后,再逐步推开。试点先行,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韩俊表示,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守住“确保土地公有制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三条底线。“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在中国是实现农民共同致富的保障。如果在变更土地公有制性质上瞎折腾的话是得不偿失的,是要付出代价的。”他指出,稳定农户的承包权,就是要公平合理地将承包权分配给每个有资格的集体成员。而放活土地的经营权,就是要将土地经营权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有经营能力的主体,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破解今后在快速工业化过程中谁来种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