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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承办文电、会务、机要、行政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信息、统计、保密、政务公开、应急、安全保卫、固定资产、劳动保障、后勤服务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编制全局财务预算及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局财务支出及报表、审核工作,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审计本系统基层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工资统计及年报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非在编人员工资发放;负责年度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和医疗保险测算上报工作;承办所属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资格审核申报、人员招聘及使用、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工作中行政奖励受奖单位和人员的考核推荐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相关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对系统政策、业务、法律知识的培训;指导基层单位、执法大队以及各业务股室的法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和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清理和整理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报各类法制报表和执法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责任制专用目标进行考核;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对城市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日常执法、行政许可和费用收缴情况监督检查,纠正执法不当、许可不当和费用收缴不当行为;依据6169110服务热线、数字化城管系统等平台,受理、督办投诉举报电话。
(三)审批股
负责县城内设置牌匾、户外广告设施、占道经营的审批;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绿化用地,修剪、砍伐、移植树木等园林绿化和公园规划建设、商业服务设施、游乐经营项目,以及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和施工;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道路挖掘的批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物料处置、运输车辆准运;拆除环卫设施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架空管线及依附于建筑物的电力、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设置;负责燃气、液化气企业经营、供应、停业、歇业、设施改动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
(四)市政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审核园林绿化、环境净化等项目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建设项目工程报建、招投标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绿地占挖费、绿地恢复费、树木移植损伤和砍伐赔偿费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核定征收;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情况统计报表汇总上报;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天燃气、公汽、液化气的行业管理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运行管理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工作。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执法监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政公用、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市容等地方性政策和规划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编制全县城市管理的发展计划和行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务,并组织检查和落实。
(二)负责县本级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城市天燃气、液化气、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候车亭、站牌)等运行管理,以及天然气和液化气地下管线跑冒漏等相关危及公共安全险情的调度处置工作。
(三)负责县本级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具体实施范围包括: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对城市公共、民用建筑中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参与竣工验收;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对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行实施监管;对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公厕、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倾倒、处置实施监管;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及道路清扫保洁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环境卫生经营项目市场准入审批工作;县城区主次干道、桥梁、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四)负责县本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执行“绿色图章”制度,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附属绿化项目的规划方案并参与竣工验收;园林绿化实用技术攻关、新优园林绿化苗木的引种驯化、繁育、病虫害防治的技术研究;公园、游园、广场、街路、无物业管理小区等公共绿地建设和管理等;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绿化实施监管。
(五)负责县本级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城市架空管线及依附于建筑物的电力、通讯等各类管线设施和影响空间秩序设施设置的审批和监管;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技术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街路牌匾规划设置管理和审批工作。
(六)负责县本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具体实施范围包括: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规划区内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同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上述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行政处罚权所对应的城市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职责仍由原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使,并对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负有举证、认定等责任。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须按照有关执法衔接机制转由县城管执法局具体执行。
6、行使县本级城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7、行使市政相关公用设施等方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司法强拆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县本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并履行对所属单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职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应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地位,大力宣传我们的城管干部,让他们流血而不流泪!提高工资待遇,统一标志,垂直管理。有了他们才有我们美丽、漂亮的环境。
大城管=负责审批的+负责违法行为处罚的如果同时有城管和执法的一般是城管 管审批收钱,执法的负责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通常这样的体制会比较扯皮。一家说收钱的不管理,一家说管理就是处罚房前房后建围栏或外扩...
去办吧,现在中央督察组在那边
县城管执法局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股长4名,副股长2名。
县城管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综合执法局工作总结
综合执法局 2018年工作总结 XX镇综合执法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 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使各项工作 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 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做汇报总结。 具体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由法制股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每天利用半到一个 小时时间学习培训, 内容围绕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条例、 十九大精神,采取讲座 宣讲、座谈讨论、撰写心得等生动多样的形式掀起了学习热潮。 积极参加上级组 织的业务培训,两名执法人员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执法证书。 通过 学习全体执法人员组织纪律性明显增强、 作风更加过硬,执行力和凝聚力得到了 很好的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抓精细重提标,扎实推进综合执法各项工作 ( 一)为确保 XX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1、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答: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又称综合执法权, 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 政处罚权集中起来, 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 有关 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城市规划管理 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 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省政府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海江。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肖建。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韦国辉。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韦发远。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军营。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奇志。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正君。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凯。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瑶。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巡视员:李晓东。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调研员:申理。
沈阳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党委书记:庄海涛。
沈阳市园林绿化与市容环卫管护中心主任:陈宝东。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才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德奇、李崇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