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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等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起草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
(三)负责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专项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四)负责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供水、排水、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附属设施等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城镇道路(桥梁)、城镇照明(亮化)、城镇供水、城市排水、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附属设施等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组织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六)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濠河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参与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市场秩序的责任。推进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拟订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定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信息化工作。开展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十)负责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市政和园林局做好配合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污水行业管理、行业管理平台建设及指导县乡污水处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市区污水处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备案,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涉建监测指标汇总上报,市本级市政工程招投标、合同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具体负责市区建筑工程(不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具体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后,原行政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经划转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市市政和园林局行使监督管理权,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监管,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市城市管理局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结果函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双方建立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协调会商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3、与市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水利局牵头负责以濠河风景区为核心的中心城区45平方公里水环境提升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牵头负责控源截污工作,市水务公司具体实施并做好维护工作,各区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市市政和园林局要提前介入,做好区域内工程管理、涵闸调度等后续承接准备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的行业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后勤、信访、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系统重点工作督办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的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宣传教育处。负责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理论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评先评优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工作;负责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协同做好行业产品价格管理;负责编制、申报年度城市维护计划;承担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建设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拟订市级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牵头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政处罚案源移送工作。
(六)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负责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限时办结;负责做好与市行政审批局的工作衔接;负责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牵头、汇总和评价工作;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七)市政建设管理处。负责编制市本级市政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负责市本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牵头制定市政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推广应用;负责市区市政优质工程的评定和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市区道路(桥梁)建设工作。
(八)市政公用管理处(市亮化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亮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亮化)行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的专项规划;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市区照明(亮化)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牵头编制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的建设计划;指导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市区排水防涝工作。
(九)供排水管理处。承担城镇供水、城市排水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镇供水、城市排水行业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镇供水、城市排水行业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供水、市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水、市区污水处理服务的考核和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等工作;负责城镇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供水、城市排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城镇供水、市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工作;参与水价调整与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参与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燃气管理处。承担全市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保供预案,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开展燃气供求状况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管理和中期评估工作;牵头燃气经营许可、供应许可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工作。
(十一)地下管线管理处。拟订市区地下管线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市区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负责市区地下管线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技术支持;负责市区地下管线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日常巡查和督查反馈;负责市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组织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十二)绿化建设管理处。负责编制市本级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并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的评定和推荐申报工作;参与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参与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初步设计会审;参与市区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备案工作。
(十三)园林绿化管理处。承担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养护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本级园林绿化年度维护计划、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评价定级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管交接工作;指导园事花事、市树市花、立体绿化等推广普及工作;指导濠河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十四)质量安全监管处。拟订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系统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安全施工备案,督促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园林工程中的道路、桥、与市政工程中的道路、桥涵按职能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划分。园林工程中的道路、桥属于园林管理部门管理;市政工程中的道路、桥属于市政管理部门管理。 -->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据你说的路站石应该是路缘石、侧石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局党组书记、局长:汤葱葱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华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顾强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娟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徐训国、崔宝才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辉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副调研员:陈军、潘永建 2100433B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工程监理的主要职责 项目监理部人员岗位职责 1.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3.1 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责管理项 目监理部的日常工 1.3.1.1 ; 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 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3.1.2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检查和监 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1.3.1.3 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和审 批监理实施细则; 1.3.1.4 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监理规 划须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总监审批; 主持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 报告和项目监理工 1.3.1.5 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月报须报 公司和建设单位; 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项目监理日志和安 1.3.1.6 全监理日志; 主持监理工作
Bim工程师岗位主要职责
施工企业 BIM 工作的推进策略 从鸟巢到水立方, 从央视大楼到国家大剧院。 当一座座富于创意的建筑在你的身 边日新月异地发生着变化,不可思议的建筑形态和建设速度让你充分地意识到: 中国的工程建设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年之前, 也许没有人能想到 今天建筑的形态与理念能够如此的大胆与前卫; 十年之后, 我们更加无法预知未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委发[2010]13号)有关精神,设立市市政园林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市政园林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风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市区园林风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市区园林风景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维修、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由市政府交办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规范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依法承担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根据职责权限验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等企业的资质。
(四)负责园林、绿化、公园、景区专业市场管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立“适度放开,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要求,组织实施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则。
(五)依法审批市区园林绿地(含规划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负责市区建设项目方案中园林绿化用地比率和布局的审核认定;组织审核市区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
(六)负责拟订全市公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公园、广场、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与保护责任。
(七)依法对古树名木实行保护管理。
(八)依法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树木伐移,查处相关侵占绿地、乱伐树木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九)负责拟订全市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的规划、规章;组织编制风景区总体规划、区域详细规划;负责拟订风景区年度建设和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风景区内地貌、景观、山林、水体等资源建设、利用以及开发经营项目的审核报批;负责风景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制定和实施城市园林风景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城市园林风景科研、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及推广;组织园林事业对外资金、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园林行业的宣传、教育和科技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园林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市政园林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4名,工会主席(副处级)1名;正副处长(主任)12名(含负责行政许可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副处长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团委书记1名)。
仇玲柱同志为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根据上述职责,市市政园林局设6个内设机构:
(审计财务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等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承担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绿化养护的行业监管和市场化养护管理;组织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按权限申报审定风景名胜区等级。
组织编制园林绿化、公园景点、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和城市绿线规划,承担市政重点绿化工程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验收、移交工作;承担园林行业的科研及科技推广普及工作。
(经济发展处)
组织实施公园景点和风景区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公园景点和风景区的园林绿化、野生动物、卫生保洁、公共秩序、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承担对公园、风景区重大节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经济发展方向、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系统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项目的考察、论证。
(行政许可服务处)
研究拟订园林风景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监督风景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2100433B
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是厦门市思明区机构改革调整设置的新部门,区市政园林局的森林、湿地、水资源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调整由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