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矿业权审批服务中心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土地和矿产事务审核服务科、地勘基金和综合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前期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报件相关内容审核及批后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地勘基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立项、招标资料审核等工作。
64020000102964是会计师吗
说句实话,在中卫挣钱的都是外地人。如果你能拿出在外面闯的那劲 在中卫干什么都行服装行业也不错
宁夏农民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土地补偿费:征用菜地、园...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已经2011年12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
1 / 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 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 [2013]168 号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3.12.12 【实施日期】 2013.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 2013〕16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我区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现 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 12 月 1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2 / 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我
宁夏土地和矿业权集中审批服务中心是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土地和矿产事务审核服务科、地勘基金和综合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前期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报件相关内容审核及批后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地勘基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立项、招标资料审核等工作。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和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取消“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并入规划审批程序。
从2011年12月1日起,按国土资源部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编制并经批准的,停止该地区探矿权采矿权新设、变更和扩大范围审批。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是设置新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对现有矿山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的主要前置条件。彼时,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合理确定矿业权的投放时序和区域,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国土部取消“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改革矿产资源审批制度。
根据新的安排,矿业权设置方案将与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中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内容合并,统一为“矿业权设置区划”,在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中设置“矿业权设置区划”专门篇章,在空间布局上做出细化安排,科学规划,严格实施,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有关编制要求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中已作了规定。
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起草《关于矿业权设置方案并入矿产资源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下发之日前已上报审批或备案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继续按照矿业权设置方案原有规定程序办理。《通知》下发之日后,不再专门受理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批或备案,确因审批发证配号需要编制或调整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采取上图入库或电子备案的方式,作技术性复核后符合要求的,纳入升级后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和综合监管数据库,不再专门复函。
此外,对于原国家规划矿区需国土资源部审批的,由国土资源部委托经研院和煤炭工业协会等进行技术性复核,通过后予以上图入库;对于原34个重要矿种需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由备案系统检查通过后直接予以备案。
为消除社会上对行政审批“一放就乱”的疑虑,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矿业权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矿业权设置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实际发证情况与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是否一致,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未按要求落实的,责令其整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成果登记号 |
20120289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报告 |
第一完成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
主要完成人 |
吕昌国、安学军、马 涛、李红霞、刘 峥、张亚洲、李银冰、张玲燕、张效华、杨治强 |
研究起始日期 |
2007-11-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10-06-01 |
主题词 |
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报告;宁夏回族自治区 |
任务来源 |
部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