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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行业计算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突出和履行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产业工会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县本级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筹措、管理、财务监督检查及外汇、信贷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股级干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以及政务信息公开、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运输科
制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客货运输及站(场)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等行业管理;监督指导行业联运;负责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有关物流市场管理;指导协调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相关工作;参与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组织协调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参与编制全县铁路、民航等发展规划,承担相关沟通与衔接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公室)
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七)综合规划科
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邮政和物流业等发展规划;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化建设和智能交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项目和国内外科技交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布管理;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及专项养护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竣(交)工验收;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负责县管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管高速公路运行情况的监控、信息采集与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管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养护及服务设施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参与拟订有关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规划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联运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公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不含轨道交通、下同)建设和道路(含水路,下同)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公路建设与养护年度指令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助上级交通部门做好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含国防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县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指导帮助乡级人民政府做好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开发公路用地;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收费公路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内公交站、场、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取缔非法运输;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承担有关物流市场管理。
(五)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监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开发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做好县内国、省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涉外事宜,指导利用外资,开展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一)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工作。
(十二)指导各乡镇交通运输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X名。股级职数7名。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墨脱县曾经是全国2100多个行政建制县中最后个通公路的县,人力背夫是这里唯一的运输方式,当地人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原始生活;石锅和筷子是运出大山的仅有商品。自墨脱解放以来,政府曾选定了五条修路路线,并...
吉林市以黑大、珲乌两条国道为十字型主骨架,以省道和县道为支撑,以农村公路为毛细血管,干支相交、环绕成网、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12年,全市有国道2条,省道6条,县道28条。公路总...
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工作的职能部门。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平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平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北京交通运输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CCSC获得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资格
继2011年12月,CCSC获得2012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技术应用”类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后,2013年1月9日,CCSC再次获得由交通运输部认定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资质。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平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平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