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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完善全民创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就业环境,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服务企业发展,推进人才集聚。现将贯彻落实《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宣传返乡农民、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我们采取张贴标语、刊登黑板报、广播滚动播放、报纸、电视等媒体方式,宣传我县鼓励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在宣传力量上,我们整合队伍,构建合力,抽调年轻干部组成宣传报道组,加大宣传力度。
二、积极搭建平台,服务创业者。
一是搭建村居、街道两级劳动平台,主要负责劳动供求情况调查、承办创业就业与失业管理工作、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与流动就业工作、社区下岗二次创业援助、创业就业介绍指导服务。为乡、村百姓和能人创业就业搭建了平台;
二是搭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平台。一方面我们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带岗进村等活动帮助企业招收到合适的员工;另一方面我们对求职者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求职竞争力,并努力为求职者匹配岗位。已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两场,并多次组织企业送岗下乡活动,为园区企业招聘了1000多员工,取得了较好的企业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是搭建中心商业区创业平台,对工业园创业基地给予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减免50%物业管理费,给予全体经营者3个月的免租期等方面的优惠。
三、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我们依托农民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了“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根据我镇的特色和市场需求,开展了“特色品牌”培训,形成品牌特色。同时,充分发挥职业学院、技工学校的作用,加强校企合作,采用“订单培训”、“联合办班”等模式,由职业技校培养大批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四、提供资金保障,加大信贷支持。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加强联系财政、金融等部门,对前景较好、规模交大、岗位较多、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保证企业政策运转,避免因裁员导致就业工作的不稳定。
五、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在人才引进、人才使用、干部管理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方面寻找新的切入点,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一是积极准备了事业单位“三级联考”工作。为了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三级联考”工作,我们积极准备,对县直各事业单位缺编数、人才需求数量、专业要求等进行汇总并由局机关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百余人。二是开展了2011年度我县“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工作。2006年以来,蒲亭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把做好“三支一扶”工作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机遇来抓,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外部环境,推动了“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开展。完成了德安县每村配一名大学生的目标任务。
六、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同职称晋升、聘任、工资晋级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审核培训合格证书,较好地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不断创新。通过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做到了及时更新。 2100433B
苏州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005-5-30 10:56:37] [文章点击数:448]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苏州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
办公室装修情况汇报的话,是要写清楚装修原因,装修概况、理念、施工的管理还有人力的安排情况,工程效果和质量,还有一些工期的协助工作,最后来一个简单的总结,当然你可以附件说明这次装修的费用情况,让整个汇报...
于廉租住房户型小,设计难度大,收取费用低,建设厅近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不精心,审查不细心,致使一些廉租住房在布局、适用、经济、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建设厅要求,...
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检查情况汇报
- 1 - 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检查情况汇报 -------- 奈曼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 6月 29日) 我局是旗政府监管全旗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直接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 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其它企业实施综合 监管;对其它行业实施综合检查、指导、协调和督办;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职能,履行旗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 责。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 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突出抓好执法监察、宣传教育、队 伍建设,努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实现了我旗安全生产 形势的基本平稳,并逐步趋向好转。近年来,在旗委、政府 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 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下,安全生
凤翔中学贯彻落实《价格法》工作情况汇报
- 1 - 凤翔中学贯彻落实《价格法》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 2 月 15日) 教育收费是一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学 校是做好教育规范收费工作的最直接、最基层的单位。为了维 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我校严 格贯彻落实《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有效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凤翔中学创建于 1940年,是陕西省首批创建的省级重点中 学、省级标准化高中, 2010年晋升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占地 面积 138亩,现有教学班 49个,教职工 186人,学生 3599人。 近年来,学校以创建 “管理创新的实验园、科研兴校的示范园、 素质教育的桃李园、 文化育人的百花园 ”为目标,坚持以法办校, 立足教育创新,努力实施 “质量立校、改革强校、科研兴校、特 色办校 ”战略,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学科竞赛成绩喜人,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德字〔2012〕8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2年在全镇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蒲亭镇重大洪涝、台风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蒲亭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及时、高效、妥善地应急处置我镇突发的重大洪涝、台风灾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一)洪涝应急状态的界定
洪涝应急状态按泊阳河洪水水位的防御等级:
(二)内涝应急状态的界定
指我镇一个区域的范围内积、淹水达30公分以上时,或省、市、区政府发布内涝预报时。
(三)台(大)风应急状态的界定
指由省、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时。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镇成立处置重大洪涝、台风灾害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镇单位、各村村委会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镇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长兼任。其职责:
(一)、党政办:负责组织机关干部抢险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撤离后的安置工作。
(二)、人武部:负责组织50人的抢险队伍,成立中队,编成若干个分队;自备各种车辆、物资、器材,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制定抢险救灾队伍在不同险情下的抢险调度预案,并要控制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机动队伍。
(三)、财政所:负责督促社区查险和排险工作;居民撤离的动员工作;做好撤离居民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四)、水利站:负责做好汛期各类广告牌的加固、督查工作;参与清障、取缔河道两侧影响堤防加固和安全的违章搭建;准确掌握江堤、泵站、闸门运行及安全情况;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汛期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淹水片出现传染疫情;及时向镇指挥部领导报告汛情、提出抗洪抢险方案供领导决策。
(五)、综治办:承担本辖区内抢险救灾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抗洪应急处置
1、复新河水快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镇防汛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加强信息收信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开会,研究分析情况。
(2)抢险救灾队伍进入备战状态。
(3)认真检查本责任段防范措施落实和物资、设备、车辆的存放、保管情况。
(4)加强河堤巡查,清除背水坡杂草,严密注视、检查堤防渗水,清除行洪障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险。
2、博阳河水达到警戒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镇抢险救灾专业人员转移工作重点,集中办公、值班,做到在岗在位。
(2)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各堤段、险工段责任人负责督促巡堤查险;适时关闭涵闸、封闭出水口,并及时架设临时泵机。
(3)根据镇指挥部指令,架设应急临时机泵,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要提前到岗到位。
3、博阳河水达到紧急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各单位、社(村)委会负责人,定期汇报情况,研究工作。
(2)根据汛期发展,指挥部随时将有关抢险救灾决策下达下属各单位,各单位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
(3)所有设防江河堤防实行24小时严格巡查,如遇大雨、暴雨,应适时增派人员。同时要加强与部队的联系,共同研究抢险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根据指令集结待命,集中待命人员在接到命令后30分钟内,应能立即投入抢险等行动。
(5)镇挥部再次检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并按指令要求尽快储备到位。
4、博阳河水达到危险水位,且继续上涨,有可能突破历史最高时:
(1)继续执行、完成前期的各项工作。
(2)指挥部全体成员,24小时指挥防汛抢险,根据工作需要颁布命令,严格纪律。
(3)对需重点保护的单位、部位和重点防守的地段、险段,必须增派民兵,以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有人破坏。
(4)指挥部要从组织、人员、物资资金各方面做好抗大汛、抗大灾的充分准备。
5、博阳河水超过危险水位,且继续上涨时:
(1)按《防洪法》有关规定,根据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抗灾状态令,镇指挥部紧急动员,集中地区力量,确保地区安全。
(2)用铁的纪律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各级负责制,加强抢险救灾组织指挥。
(3)根据汛情发展,指挥部适时做出调度地区人力、物力、财力及医疗卫生、治安保卫等重大决策,各有关单位必须无条件确保、势行。
(4)所有抢险队伍,要昼夜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必要时,要动员和组织新的抢险力量。
(二)内涝、台(大)风应急处置
1、组织专人,重点检查仓库(特别是危险品仓库)、低洼易涝地段、在建工地、危房险房和搭棚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立即在本辖区低洼地段、下水不畅地段、无下水地段架设临时泵机,全力排水,保证居民家中不进水、不淹水。雨停后,负责立即排水。 2100433B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和2006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步伐,实现既定节能目标,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一)突出节能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位置。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缓解本市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安全、建设和谐北京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
(二)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狠抓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牢固树立崇尚节约的价值观和“节约也是发展”的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节能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能源节约的目标。
二、明确思路,确保实现节能20%的目标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制度创新、法制建设、行政监管和宣传教育为保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逐步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基本原则。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之一,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实现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五)主要目标。到2010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完成分年度、分区县、分行业、分企业的降耗目标。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para" label-module="para">
三、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促进城市系统节能
(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构筑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走高端、高效、高辐射的产业发展之路,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除保留满足城市功能需要的基础性产业外,基本退出高耗能产业,加快淘汰高污染、低效益的产品和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吻合、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
(七)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把节约能源作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和规划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决策的主要依据,加强城市布局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建设时序,做好旧城改造、中心城调整优化、新城建设和村镇开发。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形成与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市安全等公共资源配套体系,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
(八)突出功能分区特色,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梯度分布、专业集聚、功能耦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抓好六大高端功能区和若干特色专业集聚区的建设开发。转变园区发展模式,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园区的生态化水平。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入园项目的必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促进能源梯级利用。
(九)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输配网络。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做好各种能源输配路线设计和关键结点布局,完善管理调配手段,提高输送效率。加快瓶颈环节的关键技术开发和落后设备更新改造,杜绝热、气、油等能源“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输送损失。
四、狠抓重点耗能领域,积极推进节能工作
(十)深化政府机构节能,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各级机关要带头节能,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降低机关用能总量。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能源消耗。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加强定额考核管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做好为中央在京机构的节能服务工作。
(十一)抓好重点行业企业,挖掘工业节能潜力。突出抓好钢铁、石化、建材、电力、热力生产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并做好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工作。建立“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优先实施高耗能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改造工程。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强化节能降耗约束机制,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
(十二)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强化建筑用能管理。新建建筑严格实行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制冷、通风系统效率,完善用能调控与计量功能。加快既有非节能建筑与用能设施的改造步伐,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和节能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设备、器具。加强建筑用能管理,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加强对供热单位和重点用能建筑的能耗计量、监测和监察。
(十三)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加强交通运输节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驶路线,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积极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替代技术和清洁燃料汽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
(十四)引导民用商用节能,推广绿色用能产品。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标识等级较高的产品。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学校、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十五)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用能水平。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村节能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使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大力推进农业设施节能,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逐步建立有利于提高能源效率的农村能源供应机制。
五、加强科技自主创新,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十六)创新科技支撑机制,加强节能科技攻关。以节能共性技术、通用设备和新能源的自主研发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建立面向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通过研发联盟、技术并购、标准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优先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技术和产品。
(十七)结合重点工程建设,推广节能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大力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区域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等一批已经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在重点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上的应用,研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进步的拉动作用。
(十八)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节能先进技术和服务模式。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节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创新节能服务模式。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及时跟踪各领域国内外节能技术发展动态,为产学研各界提供信息、决策咨询服务。
六、制订政策深化改革,推动节能产业发展
(十九)完善能源价格机制,促进能源节约。建立能够反映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联动的传导机制,逐步理顺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品种的价格体系。实行差别化能源价格和超限额能耗的加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抑制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二十)落实能源税收政策,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税务等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府采购的市场引导作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范围,推进政府节能采购。
(二十一)加大政府资金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多方投入。市、区(县)两级政府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推广、技术改造、示范试点和节能的宣传培训、信息服务、表彰奖励、管理能力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各方面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和国际化渠道融资,用于企业节能降耗。
(二十二)实行节能奖励制度,构建节能激励机制。各区县、各部门应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用能单位应制定节能奖励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节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
(二十三)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建设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发挥“节能医生”的专业作用,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投资、设计、施工、监测、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制订节能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规范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促进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各园区经营公司、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能耗大户应努力探索新的能源管理模式,引入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能源管理工作。
(二十四)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提高供热运行效率。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逐步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创造建筑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条件,逐步实现按使用热量收费制度。推进供热资源整合,加快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挖掘现有供热设施潜力,提高供热设施运行效率。
七、强化政府行政监管,完善节能保障机制
(二十五)建立健全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将到2010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的目标按年度分解到各区县、重点行业及重点耗能单位。继续完善GDP能耗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区县、重点企业的能耗情况。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业绩考核体系,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重要评价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评价考核内容,强化政府责任。
(二十六)强化节能评估审查,控制源头能耗增长。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以及竣工备案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约束性条件,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备案之前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七)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夯实节能工作基础。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理顺统计渠道,建立健全科学的能够反映首都特点、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制订能源计量工作实施办法,研究分类计量管理办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全市节能联网监测平台,实现对重点耗能单位的监测。
(二十八)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引导社会消费行为。加快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汽车、空调、冰箱、风机、水泵等节能潜力大、使用范围广的用能产品上的应用,提高能效标识社会认知度,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型产品。推动节能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对国家已颁布的有关产品能效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对国家还未制定能效标准的产品,积极制定能效方面的地方准入标准。
(二十九)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缓解能源供应压力。加强能源负荷管理,应用经济和技术手段调峰错峰,进一步扩大峰谷能源价格的实施领域,优化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的能源使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应用分布式能源,实现能源的互补和替代,提高终端用能效率。
八、健全法规加强执法,营造节能法治环境
(三十)健全节能法规政策,完善节能法制保障。适时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宣传《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并制定有关配套法规。加快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产品能耗和环保标准,进一步严格节能管理制度,加大产业政策导向,提出鼓励、限制、退出的产业类别,制定产业(产品、工艺、设备等)退出、淘汰目录,加大惩戒力度,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
(三十一)加强节能监察力度,提高节能执法水平。尽快建立市、区两级节能监察执法队伍,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发展改革部门作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动员全民广泛参与
(三十二)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决定》要求,抓紧落实本意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市、区(县)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分工,确定标准、分解指标、加强管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节能工作的各项目标。
(三十三)加大宣教培训力度,营造全民节能氛围。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节能环保展,推进“节能医生进家庭、节能教育进校园、节能宣传进社区”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媒体要着重宣传崇尚节约的价值观和“节约也是发展”的观念,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部门要把节能知识纳入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科协等组织要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节能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逐步形成全社会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