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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的范围:镇机关干部、村(居)委会、脱离工作人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具体是开展“治庸”、“治懒”、“治浮”、“治赌”和“治贪”等五治,以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重点是解决好当前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浮”、“赌”、“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镇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为加快“共青-德安”相向发展,推进我镇进位赶超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德字〔2012〕8号,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2年在全镇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这样来得最快最有效,省时省力 提供范文一篇: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特制定新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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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拥有更加美丽的城市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立足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事关民生和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省会城市,成都,必须做好表率,以更高的标准、更...
(一)重点整治“庸”的问题
“治庸”即着力改变干部工作成绩平庸、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思想禁锢、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的状况,坚决纠正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庸碌作风。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百般刁难,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
3、思想庸俗,不比工作比享乐、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二)重点整治“懒”的问题
“治懒”即着力解决干部工作不作为、不用心、不用力、精神萎靡不振、消极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等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搪塞、推进不力、效率不高的懒惰习气。
1、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回避矛盾、推卸责任。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纪律涣散、要求不严,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形式主义严重。
(三)重点整治“浮”的问题
“治浮” 即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漂浮、急功近利、情况不清、心中无数,不深入一线破解难题,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作决策想当然、拍脑袋等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在发展指标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
2、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当前、不顾未来。
3、工作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4、怕吃苦,少担当,缺激情,不深入工作一线解难题,在服务项目建设上,下到工地不多,吃苦精神不足,办事效率不高,用心做事不够。
5、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在保障房建设中掺水分、分配时不按规定办事。
(四)重点整治“赌”的问题
“治赌”即着力改变干部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金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歪风。
1、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或充当“保护伞”。
(五)重点整治“贪”的问题
“治贪”即着力解决干部贪污腐化、拜金主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问题,坚决刹住对群众“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
(六)严格做到“十个不准”。
针对当前少数干部特别是存在的不良习气尤其是“庸”、“懒”、“浮”、“赌”和“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严要求,重拳整治,严格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1)不准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在下基层和工作期间打牌。
(2)不准慢作为、不作为,或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影响发展稳定或造成不良后果。
(3)不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及领导指示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影响整体工作推进或造成损失。
(4)不准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内应该办理的工作事项顶着不办或拖延办理,不兑现承诺,影响工作进展或造成不良后果。
(5)不准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趋利执法,或到企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6)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
(7)不准以任何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
(9)不准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更不得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10)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从严处理。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2年1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动员阶段(1月29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镇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九字〔2012〕4号文件、九办字〔2012〕7号文件、德字〔2012〕8号文件,进行全面部署。广泛、深入动员,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认真组织学习省、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改进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紧迫性、重要性;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问责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九字〔2012〕4号、德字〔2012〕8号、《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针对性进行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自觉对照德字〔2012〕8号文件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查摆,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结合实际和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接受基层群众的监督。同时,各村(居)、镇直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把整治工作重点放在发动群众和企业举报、受理群众投诉、发展环境监测、解决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案件上,集中解决一批制约和妨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查重处一批影响和损害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制度和措施。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镇整治情况的全面检查。
2、开展暗访。利用发展环境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抽调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了解和评价各村、社区、镇直单位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4、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全镇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要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个人总结报告提交所在单位备查。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镇里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镇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落实责任分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展。镇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3、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平时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蒲亭镇党委、蒲亭镇人民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和奖励。
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自查报告
1 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自查报告 自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以 来,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本人对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 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活动教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对自身 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现在对照工作实际, 作如下剖 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 “庸、 懒、散”,又无“假、浮、蛮” ,更无“私、奢、贪” ,没有什么 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 小毛病,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教育” 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对“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 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 、学习不够主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习理论的自觉性 不高,虽然能够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 个人自查报告 通过积极参加学校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 学习 以及在工作中的实践学习, 使自己对干部作风好坏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 并 深刻体会到应该切实加强自身学习, 养成良好的学习、 工作、生活作风。自 2001 年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以来,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 我在学 习理论水平、 政策观念等各方面都有所提高, 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 但认真对 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状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深深感到自己在学习、 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与上级要求相差甚远, 为警示自己, 修正错误,鉴知 未来,以利工作,按照要求,就本人各方面存在问题自我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系统地理论学习不够: 我本身理论根基不实, 更需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 自己,然而多年来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理论学习, 特别是工作忙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本镇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农户个人建房、用地和管理等活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如法律法规或上级另有规定,则依照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规范农民建房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为了加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促进集约合理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德安县城市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尽量以拆旧建新,充分利用老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三荒地”。
第三条 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依法用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一户一宅”的方针。
第四条 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五条 坚持严格报批。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使用宅基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报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的宅基地,不得动工兴建。否则视为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拆除。
农民申请建房的条件
第六条 坚持“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按统一规划设计的民房设计图纸进行安排。原则上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0平方;楼层不得超过三层。
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22周岁的村民因婚姻(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和人口自然增长等原因,确需分户建新房的;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民义务,确无住房的农业人口;
3、原有住房破旧经房管部门认定为D类危房需要改造、拆迁或因灾倒房在原址新建且符合规划的;
4、原有住房破旧或因灾倒房需另择地址新建住房,新选地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德安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本人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予审批宅基地:
1、不符合德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德安县城区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2、另选址新建住房不同意将原宅基地退还集体的;
3、有转让、出售、出租、赠予房屋行为的;
4、在农村居住但户籍属非农户口的;
5、原有住房建筑面积确能解决分户需要的;
6、已列入城市建设规划改造范围的;
7、原有住宅拆迁时,政府已进行安置的。
8、户口虽已迁入,但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空挂户的。
第八条 各行政村根据以上条件,建立本村农民建房信息库,确立本村农民建房户名单在本村张榜公布(公布期为5天),编制本村农民建房户台账,并上报镇城建办存档。
农民建房用地申报审批程序
第九条 农民需新建、改建、扩建住房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用地申报审批手续:
1、各行政村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本村农民建房信息库中的建房户进行初审分批次、分数量上报镇城建办;
2、县规划局、镇城建办、国土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分别提出初审意见;
3、被确定可审批建房的农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公示表,并用红纸书写在本村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需拍摄2张照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镇城建办发放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申报表填写上报。
4、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镇城建办上报县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
5、建房户持《选址意见书》,到国土所办理个人建房用地呈报手续;
6、建房户持《选址意见书》、《个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建房图纸到县规划局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
7、手续齐备后,由县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镇城建办派员现场放线定位,开工建设;
8、建房完工后,经县规划局、国土管理所验收后分别换取《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土地使用证》,并执两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9、建房户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副本)之日起一年内房屋必须建设完工,逾期原证作废,重新审批。
第十条 村委会必须对所呈报建房户严格把关,在审批过程中如发现呈报情况与事实不符,不予审批,并暂停该村的农民建房审批。
根据《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完善全民创业优惠政策,优化创业就业环境,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服务企业发展,推进人才集聚。现将贯彻落实《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继续宣传返乡农民、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我们采取张贴标语、刊登黑板报、广播滚动播放、报纸、电视等媒体方式,宣传我县鼓励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在宣传力量上,我们整合队伍,构建合力,抽调年轻干部组成宣传报道组,加大宣传力度。
二、积极搭建平台,服务创业者。
一是搭建村居、街道两级劳动平台,主要负责劳动供求情况调查、承办创业就业与失业管理工作、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与流动就业工作、社区下岗二次创业援助、创业就业介绍指导服务。为乡、村百姓和能人创业就业搭建了平台;
二是搭建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平台。一方面我们主动上门了解企业用工情况,针对企业用工难问题,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带岗进村等活动帮助企业招收到合适的员工;另一方面我们对求职者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求职竞争力,并努力为求职者匹配岗位。已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两场,并多次组织企业送岗下乡活动,为园区企业招聘了1000多员工,取得了较好的企业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是搭建中心商业区创业平台,对工业园创业基地给予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减免50%物业管理费,给予全体经营者3个月的免租期等方面的优惠。
三、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我们依托农民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了“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突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根据我镇的特色和市场需求,开展了“特色品牌”培训,形成品牌特色。同时,充分发挥职业学院、技工学校的作用,加强校企合作,采用“订单培训”、“联合办班”等模式,由职业技校培养大批实用型、技能型人才,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四、提供资金保障,加大信贷支持。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积极给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加强联系财政、金融等部门,对前景较好、规模交大、岗位较多、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保证企业政策运转,避免因裁员导致就业工作的不稳定。
五、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在人才引进、人才使用、干部管理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方面寻找新的切入点,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一是积极准备了事业单位“三级联考”工作。为了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三级联考”工作,我们积极准备,对县直各事业单位缺编数、人才需求数量、专业要求等进行汇总并由局机关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百余人。二是开展了2011年度我县“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工作。2006年以来,蒲亭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把做好“三支一扶”工作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机遇来抓,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外部环境,推动了“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开展。完成了德安县每村配一名大学生的目标任务。
六、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同职称晋升、聘任、工资晋级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审核培训合格证书,较好地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自觉性,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不断创新。通过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工作职能特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做到了及时更新。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