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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缩短工期。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提高择优性。
(4)费用控制方面,发包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工程的不确定性低,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对降低工程造价有利。
(1)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
(2)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2100433B
采用这种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
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情况。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是决定合同数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建设工程实施时间的长短、计划的安排也对合同数量有影响。
(2)市场情况。首先,由于各类承建单位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在不同市场的分布状况不同,建设工程的分解发包应力求使其与市场结构相适应;其次,合同任务和内容对市场具有吸引力,中小合同对中小型承建单位有吸引力,又不妨碍大型承建单位参与竞争;另外,还应按市场惯例做法、市场范围和有关规定来决定合同内容和大小。
(3)贷款协议要求。对两个以上贷款人的情况,可能贷款人对贷款使用范围、承包人资格等有不同要求,因此,需要在确定合同结构时予以考虑。
平行承发包模式的概念: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
传统的承发包模式主要有四种:1、总分包模式、2、平行承(发)包模式;3、联合体承包模式;4、合作体承包模式。其中平行承(发)包模式的含义及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平行承(发)包模式是指业主将项目的设计、施...
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研究
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视角,从现行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入手,对比分析各种模式的优缺点及其形成的历史原因。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管理的导向,分析国内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的发展方向,并结合建设管理各方主体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现状,提出影响承发包模式转变的因素以及解决办法。
医院净化工程承发包模式的探讨
文章分析了目前医院净化工程市场存在的问题,认为DBB、DB、EPC三种承发包模式比较适合现有市场环境下的医院净化工程,并归纳了三种承发包模式的特点及适用范围;重点分析了DB承发包模式的优势,特别是在医院净化工程四个重要环节中的运用,并提出了建议。
优点:平行承发包模式,由于各承包单位在其承包范围内同时进行相关工作,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缺点: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表现为一是工程总价不易确定,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在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1)业主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2)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优点:平行承发包模式,由于各承包单位在其承包范围内同时进行相关工作,有利于缩短工期、控制质量,也有利于建设单位在更广范围内选择施工单位。
缺点: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表现为一是工程总价不易确定,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在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工程监理委托方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1)业主委托一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2)建设单位委托多家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的监理委托模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1、业主委托1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只委托1家监理单位为其提供监理服务。这种监理委托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
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承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采用这种模式,监理单位的监理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整个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监理单位。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在某些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业主首先委托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总体负责建设工程的总规划和协调控制,再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共同选择几家监理单位分别承担不同合同段的监理任务。由“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各监理单位的工作,大大减少了业主的管理压力,形成了业主委托“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进行监理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