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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建筑行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装饰(装修)业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负责全市建筑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排水、燃气管理、建设档案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建设。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
(八)制定全市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南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兼管审计工作。
黄启夫(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党建、党务、纪检、组织人事、创建、人武、老干
部和工青妇工作。
陈培华(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市海绵办常务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城建档案、
燃气工作,分管市城建档案馆、市燃气办、市燃气有限
公司、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
彭建萍(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建设局纪检组长)
负责市纪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组工作。
黎 兵(党委委员)
分管建筑业管理、建筑节能与科技、行政审批、图审(培
训)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建筑设计院、市质量(安
全)监督站、市造价站、市建筑公司。
池友良(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物业)、政策法规和城建、村镇建设、招
投标、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市招标办。
黄祖模(享受调研员待遇)
协助黎兵同志分管建筑业管理、行政审批和安全生产工
作
郭 军(保留副县级待遇)
黄 勇(副县级干部)分管扶贫帮扶工作。
陈双斌(保留副县级待遇)协助黄启夫同志分管纪检、工青妇
工作
贾幕旗(副调研员)
协助黄启夫同志分管组织人事、人武、老干部工作。
彭全元(副调研员)协助池友良同志分管城建、村镇建设。
跃进北路98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1、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技术指导和参与工程预算,并承担责任。2、主持审核投资项目的设计方案,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3、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4、主持审批权承建单位提出...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市建设局机关内设:办公室
城乡建设科
建筑业管理科
建筑节能与科枝科
政策法规科
组织人事编制科
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审核科)
机关党委(人武部)
监察室等9个科室。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韬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处长级):黄启夫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思根、池友良、黎兵
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将市建设局的职责,以及市房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萍乡市建设局。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1年8月,萍乡市住建局(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