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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计价是我国传统的计价方式,在招投标时,不论是作为招标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其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然后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工、料、机的费用,再按有关费用标准计取其他费用,汇总后得到工程造价。在整个计价过程中,计价依据是固定的,即权威性的“定额”。定额计价分为单价法和实物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区别
工程造价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我国的项目管理与国际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建筑业也逐步走向市场,国家急需规范新的市场规则,工程造价面临一场新的改革。特别是在加入WTO之后,大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定价规则已不可能适应国际惯例。
本论文通过两条主线来说明工程造价的管理方式。其一是:计划经济下的定额计价方式,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其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采用市场定价的方式,价格由市场决定。并对这两种计价方式的定义、基本方法及程序、在招投标中的应用等问题作了详细对比,以说明我国工程造价改革的必要性。
一、定额计价模式建设工程定额,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
反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1、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定额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 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利润 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 有关的其他费用 预备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工程量清单以实物工程量为主体,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用和人工费用不提供实物量。实物工程量清单通常指建筑安装就位后工程实体量。工程量清单不能单独使用,应与招标文件的招标须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等结合使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以下几种形式:
(1)直接费单价法。直接费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由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组成,按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价格和进入直接费的调整价确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差价、税金等按现行的计算方法计取后列入其他相应价格计算表中。这是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编制办法。
(2)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除税金外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综合了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其对应的图纸内工程量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实物量计价表,属于非竞争期性费用。而另一部分公共(综合)费用项目表属于竞争性费用,如:脚手架费,高层建筑增加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保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非竞争性费用采用定额法计算,而竞争性费用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己的实力竞争报价。
(3)全费用法。全费用是由直接费用、非竞争性费用、竞争性费用组成。该工程量清单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种。一般项目是指工程量清单中除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以外的全部项目。暂定金额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供工程任何部分施工或提供物、材料、设备、服务,或提供不可预料事件所需费用的一项金额。全费用单价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单位合同,工程量清单按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构件为子目分部分项编制。同时对该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必须加以说明界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4、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就我国实践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的操作过程可从招标、投标、评标三个阶段阐述。
(1)工程招标阶段。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合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
(2)投标单位作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仔细理解图纸。要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视招标单位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工程量误差进行调整决定审核办法。如果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内所列的各种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工程量,则不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详细审核,只需对主要项目或工程量大的项目审核,发现这些项目有较大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这些项目单价的方法解决。
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工程量套用单价及汇总计算。工程量单价的套用有两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及综合单价法。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管理费、利润、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风险金、税金等费用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高价、材料价格差价、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工料单价法价格的构成比较清楚,但缺点也较明显,它反映不出工程实际的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容易使企业再次陷入定额计价的老路。综合单价法的优点是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本企业的技术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单价采用的是综合单价。
(3)评标阶段。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在评标时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当然在评标时仍然可以采用综合计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还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计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或者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办法,即先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价,在技术方案可行的前提下,再以投标单位的报价作为评标定标的唯一因素,这样既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又有利于业主选择一个合理的、报价较低的单位中标。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
1、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它具有以下的特点及优势:
(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3、两种计价模式的比较。在建筑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一般都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调整。在确定调整工程量的单价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比预算定额单价法更具有优势。因为预算定额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主要是采用了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便于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适应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在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变化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预算定额单价法计算的结果往往会偏离实际水平,造成误差。价格变化波动越大,造成的误差也越大,这往往成为以预算定额单价法结算工程款争议的焦点。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因其调整的工程量单价是按以下三个原则确定的,故可避免此争议。其确定单价的原则为:
(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按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投标报价中有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可参照报价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3)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调整工程量的价格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价格。若协商不成,可报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确定工程造价可以克服预算单价法的缺点,避免一个工程1年完工,却要结算三年的怪事情。因为二种方法在对待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方面所采取的处理形式不同,故对工程的最后结算也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可以避免工程结算的拖延,使工程顺利结算。克服施工时马马虎虎,决算时是一笔糊涂账的通病。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因为单价已定,剩下的就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断核对工程量。即使有增加项目,也是以补充综合单价的形式出现,这样工程一竣工,整个结算价也就出来了,真正做到工完账清,增加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四统一:编码、名称、单位、规则
2、①清单编码:12位,前9位为全国统一编码,后3位由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②项目名称设置
A、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名称
B、计价规范中项目特征
C、拟建工程情况
③缺项可编补充,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示之。
3、预算定额与清单项目的区别:前者按工序分,后者按综合实体。
二:措施项目清单
1、措施项目编制要考虑多种情况
2、措施项目
通用项目:各专业均可用
专业项目:各专业工程可用
三、其他项目清单
暂列金额
总承包服务费
计日工
暂估价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平
2、还应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一、特点
1、强制性
2、实用性
3、竞争性
4、通用性
二、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文件和计价的优点
(一)为投标提供公平竞争基础
(二)招标有利用质与量的结合投标企业报价时必须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案落实到清单项目报价中,在竞争中真正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
(三)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
(四)淡化标底的作用,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
(五)促进企业建立自己的定额库
(六)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内地清单计价与香港清单计价的对比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工程造价日益与国际接轨,越来越多香港的大型工料测量师事务所来内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为了加强内地和香港在工程造价领域的合作力度,建立健全的计价体系,首先就要弄清楚内地清单计价与香港清单计价的联系与区别。本文正是基于此,展开内地清单计价与香港清单计价的对比分析,进而提出内地清单计价的改革建议。
清单计价报价实例表
清单计价报价实例 一、建筑投标报价表 封-3 投标总价 表-01 总说明 表-0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09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 表-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本案例工程中没有此项目 ) 表-13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装饰工程报价表 封-3 投标总价 表-01 总说明 表-0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09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 (本案例工程中没有此项目 ) 表
1、清单计价今后的发展采用清单计价招投标,即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不仅减少了不必要的工程量重复计算,而且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因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也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加大工程量,高套定额的行为。它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更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决算的基础。综合单价的固定性也大大减少,有效控制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减少结算争议,与国际上通用的FIDIC条款做法相类似。显而易见,这一新模式的计价方式,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或工程变更所带来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对投标所报的成本、单价等所带来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既提高了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满足招投标法的低价中标要求,也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2、企业定额是施工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面临的难点问题:施工企业要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施工企业完全可以针对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优化企业内部结构,来适应市场,编制企业自己的定额。
3、发展中的清单计价也有许多地方需进一步完善就拿措施项目清单来讲,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为一个报价单位,即一项措施报一个总价。当然在总价中也要分解成人、材、机的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五项内容。《清单规范》所列通用项目11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项目24项,这些内容在原定额中有的是属于直接费的项目,原来的计算方式或者按建筑平米,或按规定的比率计算,都是比较简捷的。现在每项都需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仔细拆分、详细计算才会有结果。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附录F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4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索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现场签证
发包人现场代表与分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证证明。
2.0.12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规费
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税金
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等。
2.0.15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投标价
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合同价
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竣工结算价
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2100433B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对招标人来说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促进招标人提高管理水平。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行为。列投标人来说,要正确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组织施工,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此外,工程量清单对保证工程款的支付、结算都起到重要作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实行工程量清单汁价,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计价转变为制定适宜市场经济规律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从过去政府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依法监督,有效地加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控制。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建设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的企业以及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的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建设市场的形式,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管理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计价办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