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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科
1.组织协调分局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
2.负责公文处理和印信、档案、机要、保密等公文流转工作。负责拟定分局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审核以分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
3.承办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交流、职务任免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组织人事工作。
4.承担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环境法制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6.负责会议组织、后勤管理、财务、车辆管理等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清查工作。
8.负责回访、政务公开等牵头工作。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管理科
1.负责管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2.对辖区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3.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对辖区各责任单位承担的生态区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4.负责分局政务办理大厅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1年内出现的环境信访查处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政务公开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测站
1.负责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质量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例行监测任务,定期向上级部门呈报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2.负责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监督监测工作,建立全区污染源监测档案。
3.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排污收费,三同时验收,污染项目治理,环境信访等所需的委托监测工作,提供监测数据。
4.负责辖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建设、复查和管理工作。
5.参与辖区内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
6. 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7. 承办环境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1.负责策划组织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环保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2.牵头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工作成果申报工作。
3.负责发布分局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编发政务信息。
4.负责组织辖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等活动。
5.负责分局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6.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信息来源)
1.负责环境监察月报、季报等综合性材料、报表的汇总编写上报工作。负责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环境监察培训、环境监察稽查等牵头工作。
2.负责市考区环保指标、总量减排、环境统计等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费征收、政务公开等工作。
3.负责环境信访事件受理、分办、网上反馈等牵头工作。负责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及“三民”活动中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分办、反馈等工作。
4.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验收,出具绿色信贷、守法证明等工作。负责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在建期环境监察交接、承办单、分办、报表等牵头工作。
6.负责环境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牵头工作。
7.负责污染源治理再提高工程、环保专项行动、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牵头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延安三路以东区域环境监察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大气环境污染控制牵头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煤锅炉监管,扬尘污染控制,有机废气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工作。
2.水污染防治工作:沿海排水口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等。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工地噪声监管,夜间施工审批、政务公开工作,固定噪声源监管等工作。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监管等工作。
5.建设项目在建期现场监察工作。
6.环境信访查处、回复等工作,餐饮业单位、大型单位食堂等油烟噪声监管、治理等工作。负责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以及“三民”活动中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回复等工作。
7.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延安三路以西区域环境监察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水环境污染控制牵头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煤锅炉监管,扬尘污染控制,有机废气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工作。
2.水污染防治工作:沿海排水口监管,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等。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固定噪声源监管等工作。
4.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监管等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在建期现场监察工作。
6.负责环境信访查处、回复等工作,餐饮业单位、大型单位食堂油烟噪声监管、等治理等工作。负责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以及“三民”活动中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回复等工作。
7.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信访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工作。
2.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应急响应、信访查处等工作。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信息来源)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南分局由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垂直管理,为正处级单位。分局内有综合业务科、环境管理科2个行政编科室,另设环境监测站、宣教信息中心2个事业编科室。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南大队内设4个监察中队。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攀枝花市环保局在东区竹湖园斜对面,邮政大楼
局长 吴衍秋 主持市南环保分局党支部、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大队长 张俊杰 分管环境监察支队市南大队全面工作及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工作。
调研员 王红兵 分管环境管理科、环境监测站和宣教信息中心工作。
副大队长 刘丽娟 分管环境监察三中队、环境监察四中队工作。
副调研员 谭丛照 协助吴衍秋同志分管综合业务科,协助张俊杰同志分管环境信访工作。
调研员 赵国祥 分管廉政工作,负责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伏龙路11号
青岛市环保局市南分局
邮编:2660712100433B
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打造六项工程全面优化政务环境
今年以来,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积极打造六项工程,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准入提速工程"。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厅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服务模式基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引导服务、延时服务、延续服务、上门服务、即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六项服务"机制,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是"帮扶发展工程"。提高服务质量,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以楼宇经济、商贸、旅游、金融业为重点,加大服务和扶持力度,提供无微不至的"跟踪式"服务,营造"亲商、扶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三是"诚信工商工程"。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完善了70项工作制度,建立了运转协调高效的政务运行机制,营造诚信服务环境。四是"红盾维权工程"。启动申诉举报信息"直通车",强化商家自律;搭建了客服维权信息"连通网",实现了企业维权互动;畅通了预警防范机制"通讯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1 附件 1: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局 限期治理决定书 深龙环字【 2010】1 号 单 位:深圳市永恒旺五金氧化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7102903926 组织机构代码: 72470433-7 法定代表人:李锡区 地址:坪地街道四方埔工业区 邮政编码: 518117 一、限期治理之事实和依据 经调查,我局认定: 你单位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与处理需求不匹配,导致排放水 污染物超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条关于“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为证: 1. 《监测报告》 [(深龙)环监 WW(PD)2009-02-021 号 ,( 深 龙)环监 WD(PD) 2009-09-021 号,(深龙)环监 WD(PD) 2009-10-034 号 ]。 2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是在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领导下并受其委托,从事辖区内环境管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职能机构。
主要职责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制订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审核区内各镇(街道)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环保分局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以及辐射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即环境保护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的实施;指导本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五)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推动本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监察工作,组织环境监察网络建设,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组织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查处全区重大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
(七)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监督实施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八)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九)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负责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各级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承担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现场外应急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市环境保护局珠晖分局、雁峰分局、石鼓分局、蒸湘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
(三)市松木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四)市白沙工业园环境保护管理站为市环境保护局的派出机构,设站长1名,正科级。所需编制由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 2100433B
赵青松党组成员、区环境监察大队长。负责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
王 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党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政务公开、网信安全、信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