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科
1.组织协调分局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
2.负责公文处理和印信、档案、机要、保密等公文流转工作。负责拟定分局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文稿,审核以分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
3.承办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交流、职务任免等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继续教育、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组织人事工作。
4.承担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5.负责环境法制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6.负责会议组织、后勤管理、财务、车辆管理等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清查工作。
8.负责回访、政务公开等牵头工作。
9.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管理科
1.负责管理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2.对辖区建设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3.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对辖区各责任单位承担的生态区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4.负责分局政务办理大厅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1年内出现的环境信访查处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政务公开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测站
1.负责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质量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例行监测任务,定期向上级部门呈报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2.负责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监督监测工作,建立全区污染源监测档案。
3.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排污收费,三同时验收,污染项目治理,环境信访等所需的委托监测工作,提供监测数据。
4.负责辖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建设、复查和管理工作。
5.参与辖区内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
6. 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7. 承办环境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1.负责策划组织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环保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2.牵头组织开展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工作成果申报工作。
3.负责发布分局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编发政务信息。
4.负责组织辖区绿色环保系列创建等活动。
5.负责分局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6.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
7.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