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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被授予“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正果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吴兴安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高明生、龙辉、和建平、袁培华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张俊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燕莺
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局长:余先辉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访、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投融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进入会计核算中心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商品的审查和报批;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核算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核算所属单位财务、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级城镇、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局属单位行政执法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处罚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全系统普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系统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普法办、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系统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组织依法治理业务培训、交流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受理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负责维稳、反恐的相关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科
拟定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拟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建筑市场监管科
拟定建筑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报、认证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市级项目初设审查评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定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并兼顾人防建设要求。
(六)城市建设科
起草或拟定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计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特许经营管理;指导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审查论证;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及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履行城市建设招商引资职责。
(七)村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监督、指导县城以外的建制镇、乡集镇、独立工矿区、农、林、牧、渔场及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贯彻实施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市村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集镇基础设施项目审查论证;负责村镇工业民用建筑设计、施工、开发、中介服务等单位的资质审核,监督、检查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组织开发、推广村镇建设新技术和人才培训;安排并监督使用村镇建设各项经费;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定全市建筑(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机构的管理工作;参与审定施工现场各种考评活动;负责组织或参与建筑业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的监督管理。
(九)执法稽查管理科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制定行政执法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稽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稽查;受理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十)人防指挥信息科
承担《城市防空袭方案》文本编制(修订)、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防组织建设工作;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开展防护工作;指导全市人防指挥设施、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拟制市本级人防指挥所(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预备指挥所)建设规划;负责市本级人防应急指挥中心的升级、维护、使用管理工作;承担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十一)人防工程建设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承担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审批、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承担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批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平战转换指导工作;承担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业务工作;承担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人防疏散地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
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安排部署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政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履行市本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培训和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曲靖经开区、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科
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建筑节能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参与或协调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指导和管理行业技术成果以及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使用认证工作;指导建设领域质量品牌创建工作;参与协调相关建筑科技合作项目;承担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运用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政策,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五)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全市城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编制系统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办理人事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
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五)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六)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七)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八)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九)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运营。
2.与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绘、政策制定、查处商品房面积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机构资质的初审等工作;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房面积测量器具的监督,查处违法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测量器具的行为。
3.与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破坏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为、房地产行业、人防工程建设等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卫生和污染防治工作 (城市清扫、城市生活垃圾收储运输处置、渣土及建筑垃圾、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城市公厕、控制货运车辆入城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处罚。
4.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责分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报件资料,对建设项目地点、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和层数进行审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发〔2015〕26号),设立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曲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为确保曲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新监管方式,狠抓建设工程监督措施落实。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监督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和人员等信息,实行审批、监督、竣工备案、质量投诉实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授权综合监督管理能力强的监督人员担任监督组长,开展综合质量监督工作,做到每项工作有痕迹记录;二是建立各类工作台账并按工作类别建立档案,强化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做好“两书一牌”的工作,确保工程永久性标牌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项目负责人信息真实;三是抓质量安全标化工地建设,每年表彰一批标化工地,实施样板引路,每年均组织监理、施工责任主体进行现场观摩,抽调专家组成了综合检查组,对全市工程质量治理综合执法检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均建立质量信用档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确保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指标稳中有升。
按照曲靖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维稳工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的市住建系统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认识到位各单位要牢记稳定的第一责任,切实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提高认识,克服松懈厌战情绪,早准备、早部署、早动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增强责任感,多策并用,因人施策,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对因工作疏忽大意事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近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结束,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一约谈二通报”的方式充分利用好审计结果,在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响强烈,成效明显。
“一个约谈”,即对被审计人进行约谈;“二个通报”即一是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中进行通报,并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将3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结果梳理汇总并提出要求后,向全系统进行通报。“一约谈二通报”的离任审计结果运用是局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报告,注重强化对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认真研究分析决定的。针对审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采取“一约谈二通报”的方式引导单位负责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约谈是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诊治”和“免疫”功能,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谈话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工作要求等。通报是为了举一反三,以案释法,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意见和措施,并严格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加强监督执行,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通过“一约谈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为新接任部门负责人正常开展工作夯实了基础,也在全局领导干部中树立干事创业的积极工作导向,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促进了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同时,也促进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推动了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