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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督办、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各类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掌握建设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动态;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妇委会及工会、关工委等事务性工作。
(二)财务科。制定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年度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审查局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计划和决算并汇总上报;管理局机关各项资金,指导系统内会计业务;组织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参与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法规的宣传、咨询及本系统普法工作;参与本系统内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平安创建工作。
负责制订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负责统一受理住建行业、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上报和统一送达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征收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防民防行政规费和政府基金;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统计分析和案卷整理归档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研究拟定全市建筑业、建材业的发展规划,对建筑业、建材业和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实行行业管理,并负责其资质申报与动态核查的初审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会同人社部门对非国有初级系列的建筑工程类职称进行评审和中高级职称的初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指导文明施工;负责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建筑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业行业党建工作。
(五)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库,承办城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拟定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编制道路、给水、排水、污水、燃气、绿地、防洪排涝等专业规划;负责供水、燃气等行业及资质监管;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六)住房保障办公室。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方案的拟定和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公房使用权转让、出售管理;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准入、退出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保障的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资质、统计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建设条件意见书核验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查验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和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参与国有土地出让方案的拟订;指导房地产开发行业党建工作。
拟订物业管理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指导监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物业管理用房的核定和备案;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负责组织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指导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拟定全市村镇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重点镇、中心镇和村庄建设;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协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九)人防管理科。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制订防空袭预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通信警报畅通;负责人防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全市人防年度计划和工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的征收、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作财务收支管理;管理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管理;组织、指导重要目标保护、疏散基地建设;负责政府赋予的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战时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有关工作;负责重点人防工程建设;指导平战结合工作,监督、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战时组织人民防空工程保障。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2100433B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及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及开发利用。
(三)负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
(五)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负责管理房屋专项资金。
(六)负责城镇房屋安全工作;负责白蚁防治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九)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和规范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政策规定;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审批和管理,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
(十四)依法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活动中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移交执法部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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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四路,靠近市镇府,应该属于石岐区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滨南街734 乘坐5路在运管局站下车后步行617米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建质安〔 2018〕70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云浮新区公建局,市城区各建筑施工、 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 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各在建工地要密切 注意天气预报信息,在大雨、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恶劣 天气来临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确 保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防灾的组织领导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汛期建筑 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特点和规 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相关防汛工作,督促建 筑施工等相关单位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为相关作业人 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全面提升相关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能力。 二、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及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增强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将县城建成区河道管理及县城防洪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将路灯管理及城市绿化、亮化等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2、将城市管理执法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将建筑工程招投标职责划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四)增加的职责
1、增加人民防空防灾救灾应急指挥保障的有关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加快城市旧城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品位。
3、加强城市美化、亮化建设,打造皖西南风景旅游城市。
4、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5、加强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优质工程、安全工程。
安庆市潜山县查冲生态园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3月,潜山市水利局潜山市河长制办公室被安徽省总工会公示为2021年“全国工人先锋号”预选单位。
2021年4月27日,潜山市水利局潜山市河长制办公室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2021年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