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防震减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防震减灾工作的规划性文件,指导县(镇、乡、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及防震减灾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房屋拆迁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
(二)承担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政策、办法、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中介、租赁、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协调政府投资的有关建设项目,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执行建筑行业各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中介组织的资质,并负责资质管理;负责行业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全县建筑技术市场;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管理建筑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
(三)规范、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性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级重点镇的建设。
(四)依法对房产权属进行登记和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直管公房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单位自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全县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全县各类建筑的抗震防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应急预案,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
(六)负责组织青县区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协调督导有关部门根据青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专业规划,并组织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城市景观设计。负责青县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青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规划审批与管理。负责青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测量工作。负责青县城市规划区内批后建设项目的跟踪检查、验收。
(七)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行检查。拟定县级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报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战时组织指挥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
(九)审查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有关文件,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负责房屋拆迁有关单位、企业的资质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负责房屋拆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调解和裁决房屋拆迁争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违反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办法》的单位、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十)编制城市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排水管网、泵站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十一)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绿地、风景林带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砍伐、修建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城市绿化规划和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的审批检查;督导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各单位、庭院和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创建园林城市相关工作。
(十二)参与制定全县城市容貌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管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参与环境卫生配套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等登记备案和企业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创建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干部领导职数5名。
(一)将原县建设局的职责、县房产管理局的职责、县地震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根据上述职责,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县城乡规划局、青县地震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内部信息、机要保密、对外联络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会议组织工作;综合全局业务工作并负责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行政后勤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组织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职工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工作;负责老干部、党务党建、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参与行政案件应诉活动。负责住房、建设、规划、地震有关志书资料的征集、编写等工作。组织制订和贯彻有关计划、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资金调剂建议;负责系统内各项工程的执行预算审核;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建筑市场和安全监管股
指导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稽查、施工合同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研究提出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技术规范,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等建筑企业和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办法;承办进出县施工队伍备案工作;监督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兑现和落实;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规划管理股
负责指导和编制城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指导编制中心镇、村规划,负责规划区内各项专项规划的控制;负责组织规划委员会的上会资料和内容;负责制定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并按照规范操作;负责规划用地许可和规划建设许可。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并落实城乡一体化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市级重点镇的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各类标准设计、民居通用设计图的编制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房产管理股
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和经济适用房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审核、审批、补贴资金的核定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建设、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保管及统计等工作。承担全县房改工作,组织落实房改政策,督导房改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本县房地产管理的规定和办法,负责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商品房预售及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县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人员,对其业务实施监督检查;对房屋登记和房地产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做好私房政策落实复审及呈报工作;负责房地产信息汇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建管责任;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管理,监督指导危房鉴定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危陋住宅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县房屋装饰装修行业的行政管理及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使用;负责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和住宅产品结构调整有关工作。制定县本级物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全县物业管理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的验收、接管;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上报工作;负责全县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各项备案工作。
(五)公用事业股
负责对燃气、供热、供水企业的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导督促燃气、供热、供水企业制定专项规划并快速完成管网铺设,以保证居民正常用气、用热、用水;负责处理和协调供气、供热、供水企业的群众来访及反映的问题;负责督促和指导及验收市政、园林、环卫的业务工作;负责市政(包括广场公园)公用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设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将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供热行业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以及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承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行政职能,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承担的人民防空事业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青县拓石新兴冲筛有限公司原名“河北省青县新兴冲筛集团公司”,座落于河北省青县民众文化村觉道庄老子湖畔,东临渤海,近靠104、205国道和京沪铁路,于天津、北京接壤,交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