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科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以及全局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文电处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保卫、接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土地的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指导全市土地的统一转用、征用工作。
地籍与测绘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地籍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等工作;负责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属纠纷调处和确定权属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工程测绘项目的审核、报批及组织成果验收工作;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和确认地籍测绘成果;做好全市各类测绘单位资格、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测绘任务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调整工作,负责土地评估、确认地价的相关事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矿产开发管理科
依法划定矿区范围,负责做采矿许可证颁发和采矿权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采矿权变更、延续和注销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采矿权流通管理,依法对采矿权转让、对采矿权租赁(承包)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规划,编制市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规划,制定地质灾害整治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参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地下水等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对矿山地质环境、城市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对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区域内矿产资源的压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全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科技规划科
研究拟定全市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承办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调整、保护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复垦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治、业务培训和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关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资调整、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承办局党组有关的日常工作。
执法监察科
组织对全市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土地规划和计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产登记、矿权转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土地、矿产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办理本市辖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方面的信访案件。负责办理有关的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行政事项服务科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负责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报批工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用途,建设项目用地,村镇建设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3公顷以下),临时用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建设项目压覆矿床,采矿许可、登记、转让、租赁,测绘标志拆迁,测绘单位资质等事项。负责审核受理、审批、办理有关事项,各种证照的核发与年审,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对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二)、国土资源所
覃怀国土资源所、怀庆国土资源所、太行国土资源所、沁园国土资源所、王召国土资源所、崇义国土资源所、王曲国土资源所、柏香国土资源所、紫陵国土资源所、西向国土资源所、西万国土资源所、山王庄国土资源所、长平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耕地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动态巡查,了解掌握本辖区耕地保护状况,及时把握动态,确保辖区实现耕地动态平衡;负责本辖区建设用地的管理,对已征建设用地的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做好新征土地的各项基础工作,搞好跟踪服务;负责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辖区宅基地的依法管理,对新划宅基地给予审核、把关和上报;负责调查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配合调查处理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和矿业权属纠纷;负责本辖区内临时用地的管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配置的前期准备工作、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地质灾害巡查和速报工作、非煤矿山巡查以及矿业秩序整顿工作。
(三)、直属单位
勘测设计队:(1)负责全市测绘队伍管理和测绘市场建设;(2)负责全市测绘质量成果鉴定;(3)管理地图市场;(4)配合省局搞好测绘资质年检;(5)各级国家控制点的保护与监管以及控制点成果数据的管理。
监察大队:(1)负责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及行政处罚处理工作,协助司法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工作;(2)、主管辖区土地执法情况的巡回检查工作;(3)、协助查处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土地违法案件;(4)、协助执法监察科对违法违纪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行政处分和司法移送建议;(5)、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根据市政府土地收购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2)、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要求,适时储存土地,为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服务;(3)、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政府令规定的收储范围内的土地,并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4)、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5)、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土地储备的前期开发、收购、储备土地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6)、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报告运作情况。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的技术研究、技术培训、经验推广工作;(2)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3)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4)承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咨询及信息服务工作;(5)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西万矿管站、西向矿管站:(1)负责协助搞好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2)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和开采资源的审查、申报;(3)负责矿产资源的执法巡查工作;(4)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5)按照国土资源局授权,做好对矿山开采的监督检查工作。
交易中心:(1)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手续;(2)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手续;(3)对土地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提供有关土地交易政策、土地市场规则、交易信息等方面的咨询。
郭豪收: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张书峰:党组书记。负责党务及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及地产交易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
胡齐军: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矿政管理、地质储量与环境保护管理、机关日常事务、精神文明建设、妇联、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非生产领域安全等工作。分管矿产开发管理科、办公室工作,联系紫陵国土资源所、西向国土资源所、西万国土资源所、山王庄国土资源所、常平国土资源所。
赵功水: 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地政地籍管理、测绘管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分管地籍与测绘管理科、勘测设计队、土地整理中心,联系王召国土资源所、崇义国土资源所、柏香国土资源所、王曲国土资源所。
陈和平:副局长。负责国土资源规划、耕地保护、农用地转用与征收、集体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出让工作。分管科技规划科、土地利用科,联系覃怀国土资源所、怀庆国土资源所、太行国土资源所、沁园国土资源所。
王卫斌: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和国土资源监察、政策法规、信访稳定工作。分管执法监察科、信访室、监察大队。
侯旻:党组成员。负责信息宣传、人事教育培训、目标管理与考核督查、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协助张书峰同志抓党务工作。分管信息中心、行政事项服务科,联系人事教育科。
王进:局长助理。协助侯旻同志抓老干部管理、目标管理与考核督查工作。
杨奎芳:局长助理。协助胡齐军同志抓矿政管理、地质储量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 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要求制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科技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全市各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参与报市政府审批和经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确定和批准设立市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
(三)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调处权属纠纷。
(四)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全市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负责焦作市城区耕地保护、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负责焦作市城区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以及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测绘工作;负责焦作市城区国有土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除宅基地外)的登记、发证以及土地确权工作。
(六)组织、管理全市的测绘工作,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全市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审批和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的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确认地籍测绘成果;负责全市测绘行业技术培训、质量管理、科技开发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焦作市城区的测绘、坐标系统的建立、修正及保护工作;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以及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建设用地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承办由市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由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的组织、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焦作市城区土地的统一征用、划拨或出让工作;负责焦作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作价入股、转让、租赁、抵押、交易以及政府收购、储备等项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调整,指导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工作;负责市城区基准地价的调整和标定地价的确定工作,承办评估后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确认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矿产资源,负责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负责采矿权租赁(承包)经营审批和建设项目压覆矿床审批工作,负责有关储量报告的审核及开发利用方案的核准工作;参与区域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推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使用制度。依法对采矿权转让进行审查;调处采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包括地下水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十)在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负责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市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管理,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整治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地质工作的对外交流,参与有关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我市区域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重大活动。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的科学技术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市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负责焦作市城区土地、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市城区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信访案件。
(十四)监督、检查国家和市财政拨付的国土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国土局是公务员序列的,凡进必考。 2、随时关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有名额的情况下应该一些职位会公开招考的,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就行。 3、当然,如果已经取得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身份,那就看有没有手...
国土资源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它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地方的国土资源局主要是执行国家的...
第一级国家:国土资源部第二级省: 在省和自治区里面:国土资源厅 在直辖市里面: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厅一个级别。第三级市:国土资源局(处级)第四级县:国土资...
国土资源局终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 2018 年终工作总结免费 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 2008 年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 x 委 x 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坚 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 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 律法规,通过全 x 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 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 较大的进步。现将近一年来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08工作回顾 (一)国土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强化 土地规划计划的刚性约束,从严从紧控 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规模。 2008年省下达我州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是 230 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 165公顷 (耕地 95 公顷),根据土地宏观调控政 策,我们把用地指标向交通、重点工业 产业项目、重大招商项目、新农村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业园等方向倾斜,对不 符合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严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述职报告 今年,我局在县委、 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 在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 点,狠抓工作落实,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我局 今年前段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发展,主动服务县域经济 一是切实保障发展用地。根据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及 用地需求,及时申报上级预审,及时组织资料报批,积极争 取调规与用地指标。完成了第一、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海螺 水泥皮带廊道、茅东公路扩改等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1495 亩, 正在组织第二批次城镇用地及黑茶产业园、东梅公路、职业 中专搬迁等重点项目 3000 亩用地报批;完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修编,调整规划 17 处,面积 1860亩,保障了黑茶产业 园等 6个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稳步推进征地拆迁,配合支持 黑茶产业园、海螺水泥、 800kv 溪浙输电线、
本规定由沁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沁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发布、传播使用的审查和兼管;负责城乡建设信息和网络的管理;负责行业统计;负责招商、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全市城乡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实施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信访、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组织起草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查处城乡建设违法案件。
计划财务科
拟订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城乡建设项目制定、储备和年度建设项目的编制、确定及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行业统计;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协调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的内部审计。
公用事业管理科
指导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纯加气站等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督导;负责城区新建开发小区庭院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网建设兼管;负责公用事业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监管;负责公用事业企业的资质管理;组织或参与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建筑管理科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物设施的建造;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房产开发企业、工程检测机构等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
拟订城乡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勘测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墙体材料革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发展战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定规范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标投标、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城乡建设科
组织实施对市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集中供热、道路、桥梁、路灯、河道、排水等政府性投资市政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和监管;负责景观河道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组织或参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指导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农村住房建设以及危房改造。
行政事项服务科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联络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对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2.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30万元以上);4.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核准;5.燃气设施改动审批;6.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备案;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备案;9.市权限内建设工程(不含50万元以下)立项的备案;10.委托拆迁会同备案;11.市政、燃气、供水、供热企业施工资质审核;12。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建设项目审批;13.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李云森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计划财务科。
司卫星 (局党委副书记、市房管中心主任、支部书记)
负责市房管中心全面工作。
王 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市政工程、市区防汛、村镇建设工作。分管城乡建设科、联系瑞发工程公司、方圆技术公司。
王东煜 (局党委委员、市规划局局长) 负责市规划局全面工作。
史和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园林城市创建、旧城改造与城中村开发工作。分管公用事业科、园林处、燃气站、联系自来水公司、建安公司、焦作中燃公司。
周龙春 (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法制、宣传、计生及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
王军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统计报表等。分管局建筑管理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行政服务窗口)和市定额站、质检站、安监站(装修办)、招标办公室,联系迅达监理公司、华昊设计公司。
靳建新 (主任科员)
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