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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于1996年12月30日经市编委以泉编[1996]78号文批准成立,属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2001年4月经泉委编[2001]15号文批复更名为“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2011年6月经泉委编办[2011]116号文批复核增我中心事业编制5名,人员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主要职能是: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测绘技术咨询服务和指导;2、根据授权和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规划咨询、规划测绘信息交流,有关技术档案资料的保管与开发利用;3、受委托,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验线、规划方案咨询,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竞赛、论证;4、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承办代理有关手续报批事务等服务性工作;5、地理基础信息化开发。 2100433B
建议:女生选园林设计(景观设计) 男生建筑,城规,景观皆可选择国内对景观或者园林这个称谓没有很明确的界定,从职业来说,从事的工作基本是一样的,只是学校不同,名称不一样,其实在国内是一个学科...
第二十四条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中,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就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相邻地区重大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管理,主动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第二十五...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
信息中心建设规划书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集团 信息中心建设规划 创建日期 :2014-04-11 最后修订日期 : 文控编号: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变更记录: 审阅: 日期 姓名 职位 审阅记录 审批: 日期 姓名 职位 签名 日期 作者 版本 更改记录 2014-04-11 V1.0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目
信息中心规划方案(初稿)
1 2 集团 信息中心筹建报告 3 目录 一、 前言 ................................................................................................................... 4 二、成立信息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 5 2.1 信息中心职能 ................................................................................................... 5 2.1 组建信息中心的意义 ....................
2017年11月28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黄世清的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2100433B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批复》(泉编〔1996〕18号)和《关于市城乡规划局、市土地管理局增设内部机构的批复》(泉编〔1998〕69号),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为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局安排,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财务体制。
总工办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参与研究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提供技术咨询,协调解决城乡规划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有关城乡规划中技术管理规范;负责对重要建设地段、重要建设项目、重要的高层建设项目和成片土地开发项目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要求;参与审查规划方案和高层建筑的设计方案;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心城区市辖区内省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协调发展规划及相关重要专项规划,并负责协调和报批工作。
(三)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市辖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的编制、修改,并负责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
(四)参与编制及综合协调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各项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各项专业规划的报批工作;参与审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中心城区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位于镇规划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市辖区外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省、市级试点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受理城市规划区内各县(市、区)的近期建设规划和中心城区范围市辖区外出让土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区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备。
(六)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受理全市各乡镇总体规划、市级以上村镇住宅建设试点小区详细规划报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七)负责核发中心城区市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作方案、建筑立面、建筑景观、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办理初审意见和选址红线图;核发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审查中心城区市辖区外属地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方案;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城市雕塑和户外广告规划管理与审批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对中心城区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地下空间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九)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放样、核样和规划设计条件核实;开展城乡规划执法检查;受理各县(市、区)有关城乡规划执法的行政复议申请。
(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工程测绘、城市勘察、地理信息系统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编制年度城市规划测绘计划,组织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参与城市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系统成果验收。
(十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审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受理外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任务报备。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此外,有关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1.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的审核、上报工作。
2.关于城市地下管线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相关管线业主负责管线建成后的运营、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