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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股室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各股室的工作关系;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公文运营转、会议组织、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信访、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档案管理;负责机关自身建设,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提出并汇总编制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在内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家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建议。
负责半年和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分析经济形势,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参与、协调有关经济法规、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组织重大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协调。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中长期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研究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和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和协调国土整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规划,缩小地区差距。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挂“援藏资金项目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整政策;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转报、安排财政性资金、工业及相关产业、农村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助相关问题。
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对口州援藏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
(四)工业企业管理股
综合分析、预测、监控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对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拟定工业经济规划;掌握工业生产运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管理经贸系统工业经济及企业的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交通、邮电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全县成品油经营审批;负责起草工业经济管理民族法规草案;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州、县的各项经济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经济运行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
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作;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企业改制工作;协调全县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脱困、扭亏增盈和厂务公开工作;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有关审核工作,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产品促销工作;组织重要商品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商品流通中的假冒伪劣行为,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场所内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民爆物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工作;
负责专控商品的国家分配和产需衔接;负责烟草、酒类、盐业行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
(五)流通企业管理股
贯彻国家、省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县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提出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内贸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政策措施;参与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商业、物资行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相关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消费品和民族特需商品及原材料的供需平衡计划;负责专控商品的国家分配和产需衔接;负责组织能源、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全县成品油经营初审;负责商业、物资、酒类、盐业行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包括食盐、特卖、废旧物资回收等);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场所内的初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民爆物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商品流通中的假冒伪劣行为。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审核和转报重点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订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业、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负责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场,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法规;拟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会同农牧、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发放定点屠宰标志牌,统一制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负责组织全县生猪定点场(点)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培训发证工作;负责屠宰管理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屠宰经营活动,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行为予以处罚;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对口州商务局。
(六)电力股
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贯彻执行各级相关规定,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出全县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价政策意见;依法管理电营业区划、协调区域间的纠纷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七)黄金工业管理股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黄金工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推行行业结构调整,协助编制产品结构调整规划;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协调有关经济政策;贯彻执行省、州、县有关黄金生产的法规、政策,搞好黄金资源管理,编制黄金生产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黄金生产,负责采矿权的授予、登记、变更、注销;处理黄金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处有关破坏资源的活动,负责黄金项目管理工作,审查黄金开采的合作项目,负责《金银管理条例》的管理工作。
(八)西部大开发办公室
编制全县实施西部大开战略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在西部大开发中“国家西部特种债卷”建设项目,管理、监督“国家西部特种债卷”资金的投向和支出。
对口州西部开发办公室工作。
(九)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办公室
负责汇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汇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制定本地区经济合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拟定本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创建和谐投资环境;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服务,以及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协调、落实与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并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制作包装、报批推介工作,以及项目的储备、组织协调、前期论证及跟踪服务,参与招商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网络、信息网络、动态项目库的建设管理,以及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报送工作;指导并协调县内经济技术开发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
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的上下衔接及许可证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统计工作。负责中央、省外贸发展基金和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出口促进等各项外贸资金及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选报。
汇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制定本地区经济合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经济商务、贸易洽谈会,为行业、企业、地区合作创造条件,推动本地区区域经济发展。
(十)重点项目办公室(挂“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损毁投标工作,做好全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和全县招标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和资金筹集,平衡工作;组织协调县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点项目的协调工作,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组织协调以及施工验收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招投标法》的执法工作。
对口州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
张东升:县发改委主任。
樊兴建: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钱 莉:县发改委副主任
唐先辉:挂县发改委副主任 就职于壤塘县驻蓉办
徐德华:援藏干部挂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超元:援藏干部挂县发改委副主任
东升:主任。主持委内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固定资产投资股和重点项目办公室。樊兴建: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管理本委办公室,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股。
钱 莉: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黄金股、电力股、西部开发办公室、网络信息。
唐先辉:副主任 就职于壤塘县驻蓉办
徐德华:副主任。分管商务工作。
王超元:副主任。分管企业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目标、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客观宏观经济预测和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出我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相关问题。
(四)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预算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项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
(五)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六)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按照职责要限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七)组织拟定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八)研究拟定并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的年度计划;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协调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九)组织拟定全县电力、冶金、电子、有色金属、轻工、建材、矿山、医药、信息等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实施行业管理。同时对黄金、水电等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十)组织并拟定工业、商贸经济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重大经济信息。
(十一)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十三)管理全县烟草、酒类、盐业专卖工作。行使《招投标法》、《金银管理条例》、《电力法》执法管理工作。
(十四)拟定贯彻实施国家贸易的具体政策、改革方案;研究拟定全县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草拟贸易投资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有关实施细则。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参与全县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有关规定的研究;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对口支援工作;承办县政府决定的对内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和服务工作;协调各部门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与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包装、推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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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豫发改收费[ 2010]230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办)、卫生局,省直医疗 机构: 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 局《关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 2007年)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7]2193号)要 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新技术新方法和项目开展情况,我们在认真调研、组织评审的基础上,制 定了我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 并对部分价格项目规范进行了修订。 现通知如下, 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部分价格项目规范修订详见附件。 二、本通知规定价格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最高限价,具体下浮幅度和执行标准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 定。 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利(水务)厅(局):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附件:《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一条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供水经营者供水成本基础上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是指一定范围内供水经营者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基本依据。第三条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
王鹏: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根据上述职责,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9个职能科室。
(一)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和接待联络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批示和交办工作的督办;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编制年度综合发展计划;对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监测分析,负责全区重点工程情况汇总工作;研究提出本区投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房地产开发规划和计划;负责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析项目建设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制订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气象等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涉及农村经济中重大建设项目的筛选,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绿色产业示范区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山区经济开发计划;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重大项目上报工作。
(四)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发展科
研究本区工业发展,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负责全区工业、建筑、邮电及环境保护等专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报批工作;研究本区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研究整治重点污染源、污染地区的方案;研究本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六)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区国民经济动员办)
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国民经济信息化、旅游等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负责本区国民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信息的起草工作;负责房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达的经济动员方面的工作。
(七)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和乡镇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起草、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本区工业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全区股份制企业的组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权限内的企业改制方案进行审批;研究提出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协调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本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提出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建议;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协调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
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监测、预测,组织贯彻实施市、区政府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整方案;负责本辖区内价格和收费的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管理,核发《收费许可证》,负责发放收费监督卡并监督其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召开重要价格调整的听证会;负责价格专题调研、价格信息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矿山行业管理科(房山区矿山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宣传并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区有关矿山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矿山行业管理、整治的综合措施和各项制度并牵头组织落实;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指导矿山企业落实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承担矿山行业生产安全管理的职责;监督管理有关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矿山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协调矿山行业管理与市、区有关部门及国矿的关系,协调区矿山服务中心的工作。
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41名(含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