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的联系和局机关内部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公文的核稿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史志信访、新闻宣传、保密保卫、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和群众团体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负责区级水利物资器材管理;实施水利行业各项经济调节措施;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编制全区水利经济发展计划,指导全区水利经营工作;负责区直水利经济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运行效果的评定工作;负责区水利局所属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区各类水利设施、流域性河道、水库等水域(包括人工水道、引洪区、泄、蓄洪区)、滩涂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防洪工程的管理;指导全区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国有水利管理单位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和达控工作;拟定全区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汛岁修、防汛急办、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水利规划工作;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和边界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及区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灌区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的水源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负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负责防汛防旱组织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收发、使用、结算工作;负责防汛防旱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制订和实施防汛防旱预案与措施。
水政水资源科
挂“润州区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牌子。负责全区水利法制建设工作,拟定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法规和水利政策;拟定全区水利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主管全区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重大水事案件;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工作;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查处重大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归口协调水事纠纷,负责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有关行业用水标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归口管理规费征收的稽查工作;组织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估,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按照文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审批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水质监测简报;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全区水务一体化工作。
(一)负责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贯彻和监督检查。组织草拟全区水利行政措施及实施意见,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二)组织制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江河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三)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区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行业用水标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组织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水资源保护,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区水质监测简报。(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受区政府委托,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部门之间和镇、街道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六)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实施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七)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经济工作。(八)负责全区防洪工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供水水源建设、地表水、地下水的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指导全区节约用水等工作。(九)负责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查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区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和质量监督。(十)主管全区江、河、水库(包括人工水道、引洪区、泄洪区、蓄洪区)等水域及其滩涂岸线;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流域性的或跨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长江流域性河道、重要水库及河口江岸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十一)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水源工程、镇村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区中低产田改造中水利方面的工作和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十二)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综合防治。(十三)指导水利科技教育;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划、规范并检查监督;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水利队伍建设。(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发[2010]17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润发[2010]17号),设立区水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办公室(一)主要职责1.协助委领导组织委机关日常工作,并对委直属单位和委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组织委综合性重要文稿草拟工作,负责委机关公文处理、保密、工作,指导委直属单位公文处理、保密、...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9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
根据上述职责,省水利厅设1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和电子政务、宣传、机要、保密、、...
2020年2月6日,被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江苏省水利厅授予“江苏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100433B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水利部。水利部是主管水行政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 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水电建设方面的政府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水利部。水利部是主管水行政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镇江市润州区大立建筑培训学校 承担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物业管理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建筑师以及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的权威培训,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工大等高等学府的知名教授以及中建集团的著名考试辅导专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精心研究的考试重点集锦,《大立考点一本通》、《蓝宝书题库》、《每周一练》、《历年真题及解析》经典模拟测试题专业的教研团队,帮助学员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知识。让学员轻松通过考试。
镇江市润州区大立建筑培训学校2100433B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双生
县水利局副局长:张 彬